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著名的思想家、理论家,他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新思想、新理论。他阐述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思想,不仅深化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而且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两类矛盾的特点和规律,为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天,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重温这个思想,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开拓了两类矛盾学说的理论先河 关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个问题,或者说是革命阶级内部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就已经注意到了,并曾多次强调,要妥善处理好革命阵营内部各种关系的重要性及其原则和方法。他们还预见到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仍然存在着工农、城乡和脑体劳动之间三大差别,指出要从根本上消灭这三大差别只能依靠大力发展生产力。 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实践中,尤其是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也注意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会发生变化,他指出,“政治应该是人民的事”,要把“斗争的重心逐步转向经济方面的政治”(注:《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370页。)他还作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的论断。 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他曾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是“完全适合”的,全社会在政治上和道义上已达到“完全一致”,这种一致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是到了50年代初,他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完全适合”,但也还有矛盾,“如果政策不对,调节得不好,是要出问题的”(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第356、357页。)。虽然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进步, 但是这种进步是以实践上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造成苏联30年代肃反扩大化,给苏共党带来巨大损失为代价的。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预见新中国成立后,会面临着各种矛盾,论述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他并没有对大量存在的矛盾作一个整体上的分析和概括。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矛盾的概括首先是刘少奇作出的。 建国初期,刘少奇主管工会工作,十分注意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矛盾问题。1951年,他读了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上的报告》和高岗《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两篇文章后,写了一篇读书笔记,对生产资料已经公有化的国营工厂内部矛盾问题作了深刻分析,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1.最早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他认为:“当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已经建立,并把工厂收归国有,又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即在目前,我们的国营工厂内部就再没有阶级对抗和剥削关系了,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们的关系就从根本上变为一种同志关系了。”(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 302、300、452页。)但是,他又指出:“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矛盾了。而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 452页。)这里所说“基本矛盾”的含义是:“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发生出来的,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这种矛盾和关系的性质,不是敌我矛盾、阶级矛盾,而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刘少奇在分析建国后国营工厂内部存在的矛盾时,首先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 2.第一个提出了建国后我国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概念。刘少奇从对国营工厂内部矛盾的分析,进一步扩展到整个社会,他认为,建国后我国社会“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前者是敌我矛盾,后者是人民内部矛盾。他指出:“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否则就会在根本上犯错误。 3.首先指出要根据两类矛盾性质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去正确地处理矛盾。刘少奇认为,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不能用对敌人的方法解决,而“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否则,人民内部这种非敌对性的矛盾,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发生磨擦、冲突,甚至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事件。而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则,刘少奇认为,共产党必须“保护和增进工人群众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包括日常切身的与根本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与整个的、长远的利益在内”(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页。)。 “只有这样坚持不懈地周密地关心和保护工人群众一切正当的不容侵犯的利益,才能把最广大的工人包括政治上落后的工人都团结在工会之内和自己的周围”(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2、93、98、99、304、305、302、300、452 页。),最终使广大工人提高觉悟,解决存在于他们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