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对民族工商业的理论贡献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亚春 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

原文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研究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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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族工商业植根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主要是作为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经济的对立物发展起来的。

      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与民族资本主义的地方性使保护与改造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仅必要,而且有现实的可能性。解放战争时期刘少奇对这个问题的理论贡献颇为引人注目。它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基本国情的典范。

      一、关于民族工商业与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关系

      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逐步过渡,这是十月革命后列宁提出来的。列宁指出在千百万小生产存在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就只有“努力把这一发展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用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44、551页;)。列宁的意见在俄国未能实行,而由中国共产党人把它变为现实。刘少奇较早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1949年6月,在一份党内报告提纲中,刘少奇对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几种构成做了展开论述,除其各自性质外,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做了科学表述。他肯定了张闻天首次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中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国民经济中居领导地位;合作社经济是国营经济的同盟者和带有决定意义的助手;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则是一种动摇力量。关于私人资本主义问题,刘少奇认为“除开那些投机操纵的经营及有害于新民主主义的国计民生的经营外,都应加以鼓励,使其发展”(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28页;)。对于带有垄断性质的经济,则逐步地收归国家经营,或在国家监督之下用国家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其发展前途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在可能的条件下,增强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加强计划性。

      刘少奇认为,“党对私人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是一个关涉党的总路线的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完全正确地、迅速地解决”(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卷,第318页;)。伴随中国革命的胜利,现实主义的西方工商业界不得不关心其在华经济利益,他们中间有些人还表示愿意与即将成立的新中国通商。“两大阵营”的对峙,世界社会主义的包围及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性,加上地主经济及侵略资本的严重削弱,为中共允许民族资本主义适度发展并进而实现“和平转变”提供可能。刘少奇说:“今天中国资本主义是在年青时代,正是发挥它的历史作用、积极作用和建立功劳的时候,应赶紧努力,不要错过。”(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04页;)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下,在劳资两利条件下,还让资本家存在和发展几十年”(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01页;)。这个时限判断曾得到毛泽东首肯。后来,刘少奇根据形势重新作了判断,认为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至少需要10至15年,毛泽东同意了这个新判断。刘少奇在对唐山市干部讲话中还说:“资本家是要剥削工人的,但是他的剥削方式是资本主义的,不是封建主义的,今天我们不但不反对,而且要发展,等到将来发展到生产过剩,再限制,让它过渡到社会主义去。”(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07页;)从后来的情况看,实现过渡的形式是把盲目发展的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改变为国家管理下的、由国营经济领导的、工人群众监督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刘少奇预见了这种过渡的长期性,在其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研究的重要文献《关于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中告诫全党:“今后中国的经济建设必须反对如下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资本主义倾向即把中国今后看作是普通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寄希望于资本主义,向资本家作无原则让步,自觉不自觉地把中国建设成资产阶级共和国;另一种是冒险主义倾向,就是经济计划措施超出实际的可能性,过早、过多、没有准备地采取步骤。”(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30页;)这些论述对于引导全党尊重经济规律,正确制定并贯彻当时及其后的民族工商业政策都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二、为什么要保护民族资本主义并允许其适度发展

      刘少奇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超越国情及历史条件,在中国决不可以过早地采取消灭现时还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的办法。他几次讲到中国人民有帝国主义、官僚资产阶级、封建地主阶级三个敌人,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四个朋友,过早地消灭资产阶级,是少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个敌人。太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帝国主义就会插进来,把资产阶级变为他们的后备军。1948年12月,他在华北财经会议上说:“为什么不早消灭资产阶级?困难很多,消灭了以后怎样?消灭了以后,你还要把它请来的。”(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历程》第2卷,第420页;)这完全符合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在消灭资本主义的物质条件成熟之前,其胜利只能是资产阶级革命本身的辅助因素这个判断。刘少奇还从保护生产力的高度提醒全党,不要以为有了政权这把刀子,就可以随意搞掉资本家。1949年5月19日,他在北京干部会议上讲话说:“他们是社会上的一个很大的生产力,这个生产力是很重要的,今天没有他们还不行。”

      三、对于和平赎买资产阶级具体形式的探索

      刘少奇指出和平赎买资产阶级是可能的,“应允许资产阶级在一定限度内赚一些钱,这就是无产阶级拿出一部分胜利品来赎买资产阶级”(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173页;)。关于赎买形式,1949年4月,他在天津说:“有同志问,国家资本主义,何时能实行?我说现在就可以,具体办法就是定货。”(注:《党史研究资料》第2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9月版,第731页;)在对内外贸易干部谈话时他还肯定了收购、统购统销这些群众创造的对私人资本主义限制的办法。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实际构成了国家资本主义的低级和中级形式。

      四、关于民族工业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探索

      1949年10月,在出席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大会时,刘少奇强调“今天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使中国工业化”。(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28页;)刘少奇考察天津时,邀请了天津10多个行业的工商业家代表座谈,分析了中国国民经济构成中工业仅占10%的落后现状,提出国营和私营工业要相互配合,目的在于发展生产,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他说“我们的政策是苏资两利,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就是要真正做到劳资两利的。因为不这样,要想把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家是不可能的”。(注:《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04页。)为使中国工业化,应允许私人工业有大的发展,当整个国家经济达到工业化程度时,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国有化。刘少奇还进一步指明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的两种前途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如果中国工业化后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会变为帝国主义。有研究文章指出,刘少奇这个提法与毛泽东关于中国不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会重新沦为半殖民地的论点不一致,但可以肯定,两位领导人实际上都肯定了中国工业化进程必然是和社会主义道路联系在一起才能成功。而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条件下,对工业化进程的准备又和对民族工商业的保护、利用、限制并进而改造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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