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协会的建立及其重要作用

作 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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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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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协会从建立、发展到形成燎原之势遍及多个省份,为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民族解放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本文从三个阶段探讨了农会建立、发展的概况和特点。

      第一阶段:早期农会(1922年5月—1925年5月)。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是开展农民运动的首要前提。党在创立初期就派彭湃、宣中华等人深入农村,帮助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以便更好地发动和领导农民运动。

      早期农会呈现出以下特点:(1)农会数量少,规模小, 发展不平衡。(2)农会组织农民进行以减租为核心的经济斗争。(3)早期农会组织比较焕散,农会上下级之间责权不明,会员纪律性较差。

      第二阶段,农会建立的高涨时期(1925年5月—1927年3月)。五卅运动后,随着反帝斗争的深入发展和北伐战争的全面推进,全国革命形势出现高潮。农民运动也迅猛发展,农会的建立进入高涨时期。到1927年初,全体农会会员总数达910万人。农会已由星星之火燃成燎原之势。

      这一阶段农会建立的特点:(1)时间短,发展快。(2)农会斗争由经济斗争是入全面斗争阶段。(3)农会组织渐趋势严密。(4)各协会之间联系更加密切。

      第三阶段,全国农会的深入发展阶段(1927年3月—1928年7月)。农会在1927年3月以后,继续发展壮大。农会斗争向纵深发展,体现在:首先,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领导农民运动的重点。其次,农会非常重视农民武装的建立,纷纷成立农民自卫军、自卫队,这样就使农民斗争有了保证。但是,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新军阀在1927年4 月发动了反革命政变,大革命失败。农村中的豪绅地主向农民进行疯狂反攻,农民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起来的革命权力机关被摧毁,农会被解散。然而广大农民仍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使革命走出低潮,中国共产党在1928年7月召开六大, 在六大报告中指出:在暴动当中农民协会既已成为领导广大群众暴动的执行机关,在暴动胜利后自然要成为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新政权的中心骨干。一切政治的经济的处置都应集中于苏维埃,而使农民协会自然消灭。这样,农民协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为无产阶级政权苏维埃所取代。

      农会自建立之日起就得到农民的广泛信任和热情参与支持,使之得以蓬勃发展,并成为农民运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它的作用具体表现在:组织农民团结起来斗争;思想启蒙和宣教育;协调各方面关系,缓和矛盾;推广经验,共同发展;农会为革命胜利奠定了基础。

      (摘自《沈阳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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