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次国共合作看台湾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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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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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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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国共合作所创造的两个政权、两支军队和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历史经验,给我们解决台湾问题以深刻的启迪——“一国两制”是建立第三次国共合作、实现祖国统一的最有效方式。

      从一定意义上讲,第二次国共合作形式的成功实践,奠定了“一国两制”实现的历史基础,也可以说是“一国两制”的雏型。在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产党承认国民政府为全国性的政权。国民党政权对外代表整个中国,享有国际上独立国家应当享有的外交权力,对内居于领导地位,并得到国内外的一致承认。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外不代表中国,也不享有独立国家的外交权力,作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而合法存在。之所以称特区政府,是在于它拥有与国民党政府管辖的其它省市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一方面,受南京中央政府的“指导”,并承认其利于抗日的有关具体政策;而另一方面,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有着自己的政治制度等等。我们说,尽管这种合作形式是暂时的、不稳固的,但它毕竟使中国出现了由两个尖锐对立政权转变为合作并存的政治局面,使国家暂时统一起来,共同完成民族独立与解放的神圣使命。对照着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和香港特区的成功实践,完全有理由说,第二次国共合作方式虽不如今天的“一国两制”方式,但事实上已具有“一国两制”的雏型。但必须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将来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一国两制”中的全国性政权、对外代表整个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总之,联系第二次国共合作特殊形式所创造的两个政权、两支军队、两种社会制度并存和“相忍为国”长期合作的历史经验,正视香港平稳回归及回归后的繁荣稳定的现实,我们坚信,国共两党既然能够为完成中华民族独立与解放大业而实现了合作,也一定能够为完成祖国统一与民族振兴、腾飞再次寻求合作。只要海峡两岸以民族利益为重,汲取第二次国共合作宝贵经验和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并使之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得到新的发展,就一定能够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完成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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