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两个因素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成林,1955年生,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馆员。

原文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后,毛泽东逐步放弃了自己提出的在革命胜利后建立一个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设想。于光远《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一书对此进行了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影响毛泽东这样做还应有另外两个因素,一是苏联、东欧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的影响,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在理论上的不彻底性。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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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于光远的《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一书对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作了全面的研究,分析了毛泽东放弃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原因和影响。我认为,书中提出了如下重要的、独到的观点:

      第一,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包括密不可分的两个部分,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二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即关于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的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在原则上没有新的、超出列宁斯大林的东西,但是毛泽东成功地结合中国实际对它作了通俗生动而深刻的阐述。“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则完全是毛泽东卓越的独创。

      第二,过去常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概括为这样一个基本的序列: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此外,在前后两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还可以有“过渡性质”的社会经济形态,或称“非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属于这一类非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也属于这样一种非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新民主主义社会”同列宁说的过渡时期是不相同的。它是一个与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历史时期。

      第三,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理论意义。但遗憾的是,在中共七大之后不久,毛泽东就从自己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立场上开始后退,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第四,发生这种不幸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我国没有能完全摆脱对马列著作的教条主义态度。毛泽东在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时,没有把它同列宁的“过渡时期”的理论作区分,在出现一些新情况后,就先是向它靠拢,最后被这个理论所代替。

      (二)于光远认为,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还有许多值得花时间去研究、也应该花时间去研究的问题。于是,我也对毛泽东为什么会放弃自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番思索。思索的结果是,除了于光远已经指出的原因外,还有两个因素值得考虑:一是东欧人民民主的实践与理论的影响;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理论上不彻底的影响。

      (三)我们先看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当时的理论和实践。以下内容摘录于1950年3 月时代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一书。该书翻译自1949年苏联、东欧国家的报刊上发表的权威人士的文章,基本上代表了当时苏联、东欧国家的理论动向和东欧国家的实践状况。

      首先,东欧人民民主国家是在苏联红军的帮助下,进行“民族解放战争——反法西斯侵略者战争,——跟广大人民大众在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地主及大资本家的革命阶级斗争的结合”中建立起来的。(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建国后即依据列宁的过渡时期理论,“消灭剥削的国家机构,创立新式的工人阶级专政——人民民主国家,巩固及重组一切新的真正的人民国家机构,实行国有化、土地改革、人民教育改革以及培养新干部”,(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进入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 ”(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经济制度方面,在城市对大、中工业实行国有化,建立起国营工业;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得到实现,并“采取了限制和逐渐排除资本主义份子和富农的政策”。(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

      其次,“各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各不相同的国情,造成了向社会主义前进的若干不同的形式。但是,企图夸大个别国家的特殊的不同点,则是机会主义的和民族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在本质上势必否定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基本内容的马列主义。”(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否定人民民主国家无产阶级的性质,把它视作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中间道路,视作跟社会主义国家对立的特别型的国家,这是和马列主义敌对的观点。”(注:《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时代出版社1950年版,第37—38页,第56页,第87页,第33页,第25页,第46页。)

      (四)中国在建国前后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实践和理论作为参照物。

      中国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取得革命胜利的,革命后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从世界范围来说,没有相同的参照系,最相近的参照系就是东欧人民民主国家。事实上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也是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实践和理论作为参照的。刘少奇1949年6 月写的《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中说:“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这种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比东欧、中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长得多。”(注: 《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27页。)这一参照的结果,是对东欧国家“依样画葫芦”:你用列宁的过渡时期理论为指导,我也用列宁的过渡时期理论为指导;你进入过渡时期,我也要进入过渡时期,只是我稍落后一点,晚一点。总之,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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