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抗战教育政策的形成及其决策心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子侠,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 武汉430079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在抗战之前和抗战期间,南京国民政府均注重教育的社会功用,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在调整抗战教育政策时,深受“攘外必先安内”、“忍让和戎”以及企望借教育“立长治久安之始基”等诸种心理因素的影响,使民族教育事业在战前和战初招致重大的损失。由此可见,任何政权若出于一党私利而轻忽民族整体利益,必将因民族利益受损而受损,而对素怀不良之心的敌邦更不可借退让的方式来与虎谋皮。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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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七·七”事变为起点的中日战争,是近代中日关系恶性发展的最高阶段。这场历时八年的民族战争,是中日双方一次人力、物力、财力乃至智力的总较量。为了应备民族圣战事业的知识及人才需求,保证民族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抢夺并控制教育领域中敌我斗争的主动权,其时中国国民政府迫于战事的发展势态,在教育政策上不得不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革。对这种因战争而起的教育政策的应变调整进行历史性总结和分析,对于抗日战争史的研究,以及对于近代以来中日关系发展史的透视,无疑都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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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爆发一场全面而持久的民族战争, 其历史诱因可谓源远流长。自1868年实行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侵略势力一直以中国为殖民侵夺的主要对象。夺琉球、占台湾,乃至挑起甲午之战,妄图将中国纳入它的殖民地体系进而独占整个中国,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而明目张胆地有计划按步骤地公然采取吞占中国的强盗行径,则以1927年4月20 日田中内阁的出台为起点。自是中华民族教育事业的建设发展,一直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威胁和破坏。至“九·一八”事变时,日本开始了“田中奏折”中侵华计划的第一步,表明中日之间一场全面战争已成不可避免之势。由是,中华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到了最危急的关头。

      “九·一八”事变后,全国人民空前伟大的反对日本侵略的运动,犹同山洪爆发。即如其时教育领域,从事变次日即起,上海、北平、天津、杭州、太原、长沙、西安、开封、武汉、广州、福州、南昌等地的青年学子,纷纷组织起各种抗日组织,自是学生的抗日救亡运动一浪高过一浪。与之同时,不少深怀爱国之心的教育界人士,纷纷撰文抨击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阴谋和罪行,并对现行政府的不抵抗主义进行批评和揭露。直到战争全面爆发,“抗日救亡”一直为“九·一八”事变后广大师生们最主要的政治时事课题。缘此,依据教育与社会之间供需法则的逻辑程序,作为一种应变措施,国民政府理应在教育政策上及时地作出相应的调整,无论在学校设置上抑或教学内容上,都必须依据现代战争对知识与人才的需求,进行方向明确的设计和变更,并对广大师生的爱国热忱及其行动,予以积极的鼓励和引导。

      然而,面对教育界的救亡热潮,其时国家最高领导阶层不仅在教育政策和措施上未作有利于时势亟变的调适和修正,而且还视其若洪水猛兽而横加迫抑。如在1931年9月25日,即事变后一周, 国民政府教育部即对学生救国运动规定了“七项要点”,要求“学生应努力学业不得罢课”,“力戒浪漫逸乐”,严令“学生一切行动应遵中央意旨,遵守中央及政府颁定法规”(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中国现代教育大事记》,教育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1页。)。旋即又通令发布 《中央告全国学生书》,在承认学生有“舍身为国之精神”的同时,申称学生运动“若见于国家有害者,则职责所在,不容姑息”(注:《中央告全国学生书》,《教育部公报》第3卷第39期。)。 综析这两份因学生抗日救亡行动而颁布的文件内容,与一年前蒋介石兼理教育部长后因“整顿”现时教育而发布的《整顿学风令》和《告诫全国学生书》,前后两者在精神主旨上竟毫无二致。可见,在国难当头之际,国民政府在教育政策上还依循着既有的统治套路。

      国民政府在教育政策上表现出明显的应变姿态,在时间上迟至1932年。当其“不抵抗”政策受到国人责难而陷入极度难堪的地步时,身为国民政府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利用种种讲演场合,阐明中国遭受日本的侵略且有被灭亡的危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即是教育之不注重”,并由此提出“救国教育”的主张(注:蒋介石:《唯有教育与经济方可救国家与民族》,转见于学仁编《中国现代学生运动史长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3页。)。 由是国民政府教育政策的天平,开始朝向抗战救亡的时代主题倾斜。是年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教育之决议案》,即强调指出此后的普通教育,“应注重发扬民族精神,灌输民族思想,以及恢复人民之民族自信力,而达中华民族独立自由平等之目的”(注:《关于教育之决议案》,《教育部公报》 第4卷第51期。)。不过,就对后来尤其抗战时期中国教育的实施产生切实的影响而言,当以陈果夫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10条)最为具体。这一“方案”主要是对长期以来中国学校教育偏重文法忽视农、工、医的畸形发展,提出纠正的意见(注:参见陈果夫《改革教育方案》,《中华教育界》第20卷第2期。)。 该“方案”不仅因当年12月教育部发布《改革大学文法等科设置办法》而产生实际行动和绩效,更重要的是,后来抗战时期“九大方针”的提出和形成,即对“方案”的主旨精神有所吸收和发展。

      尽管抗战全面爆发之前的五年间,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日渐注重为抗战救亡之亟需而改进而调整,然而就其时教育事业及其指导思想的实质而论,其变异的幅度和程度却相当有限,尤其在一些具体措施上,很少采取积极的举动。即如蒋介石本人一再阐明的“救国的”“教育”,也不过是在理论上表述一些空洞的言辞。直至“七·七”事变爆发之际,国民政府孜孜致力的教育变革事业,主要在于所谓“教、养、卫并重”的“特种教育”和所谓“使全国国民生活彻底军事化”的“新生活运动”等。考察诸等教育变革的主要内容和最终目的,非在于抗御外敌,乃在于消弭“内患”。即使华北沦陷以后,亦未稍改其衷。

      “七·七”事变的爆发,国事之亟变已到了最后的关头。在中华民族的教育事业遭受到近代以来所未有的破坏与损失的情形下,国民政府再也不能不作出相应的变易了。由是在1937年8月27 日颁布了《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拟示出初战阶段各级教育的应变措施:在战争迫近时,各级教育务持镇静,以就地维持课务为原则;较安全地区的学校,设法收容战区学生;学校训练要切合国防需要,课程变更须照部定范围,成立战时服务团体须照部定办法;教育经费应照常发放,战区内学校的经费则作财政紧急处理,酌量变更用途(注:参见《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编第2 章“抗战时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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