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史研究与中国现代史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德宏,1942年生,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北京,100091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从社会史角度拓宽中国现代史的研究领域,是深化中国现代史研究的重要途径。文章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社会史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的五种不同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各种观点的合理性及其缺陷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上述观点都可以借鉴,特别是关于社会史是一个新方向、新方法的观点,更可以直接地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结合起来,将这种观点所提出的一些研究方法运用到中国现代史研究中去。对此作者从以社会史研究为基础、吸收社会史研究的内容、运用社会史研究的概念、范畴、理论和方法诸方面,就如何加深中国现代史研究这一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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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史研究在中国沉寂了几十年之后,从80年代中期迅速复兴,各种成果不断涌现,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然而在中国现代史领域,这方面取得的成果还不算多。社会史与中国现代史研究到底有何关系?怎样从社会史的角度拓宽中国现代史研究的领域,加深中国现代史的研究?对这些问题,很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 社会史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

      关于社会史的定义,它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世界各国学者至今没有一个一致的看法。英国的社会史学家布雷维里曾归纳为3 种主要观点,第一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上也提出3种观点, 蔡少卿把西方对社会史内涵的解释归纳为7种,常宗虎则把国内外的各种观点归纳为8种。但是概括起来,主要地有以下几种:

      (一)社会史是排除了政治、经济、军事以外的各种社会活动构成的历史,即社会生活史。因为过去的历史是以政治史为主的,因此作为政治史对立面出现的社会史,就强调研究一般的社会生活。英国著名史学家屈维廉在他那本享有盛誉的《英国社会史》一书的前言里即宣称:“社会史可以消极地概括为:除去政治的一国人民的历史。”〔1 〕布雷维里也说:“最古老的观点认为社会史是关于生活方式、闲暇状况和一系列社会活动的历史,……这是把社会史视为政治活动、经济活动、军事活动以外的社会活动所构成的历史。”〔2 〕国内的许多史学家同意这种观点,如《历史研究》倡导开展社会史研究的评论员文章《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即强调开展“关于社会生活发展的研究”〔3 〕。冯尔康、陆震等皆持此观点,认为“中国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4〕,“社会史就是社会生活史”〔5〕。

      (二)关于穷人或下层群众的历史。这种观点与上述第一种观点比较接近,因为以往的政治史都以上层社会的主要人物为研究对象,既然要排除政治史,研究社会生活,就必然强调研究下层群众。屈维廉的《英国社会史》,就再现了一般人的社会生活史。美国史学家斯特恩也说:“社会史研究成功与否,在于它是否恰当地表述人民的经历,是否独立于(尽管不一定与之对立)占统治地位的机构或上层的文化标准。这种方法导致人们对下层阶级集团特别感兴趣,如奴隶、仆人和产业工人阶级。”他还说:“在美国,人们普遍地把社会史限定在对社会一般成员,而不是精英集团中的个人研究之上。”〔6 〕国内有的史学家也持此种观点,如王家范认为:“中国社会史研究目前应迅速将透视的焦点从国家上层移向社会下层,下力气研究芸芸众生,……透过他们日常普通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心理世界,展示千百万人的‘众生相’,由下而上地展开对中国社会深层结构的揭露。”〔7〕

      (三)社会史就是社会的历史、全面的历史、整个的历史。法国年鉴学派在最早倡导开展社会史研究时,就已经把它作为涵盖了人类全部历史的领域,其创始人吕西安·布洛赫即说:“所谓经济和社会史其实并不存在,只存在作为整体的历史。就其定义而言,整个历史就是社会的历史。”〔8 〕英国史学家霍布斯鲍姆说:“不像经济学或其他用连字号连接的历史,社会史从来就不可能是一个专门化学科,因为它的主题不能孤立起来。”〔9 〕哈罗德·珀金说:“社会史不是历史的一部分,用阿瑟·雷德福的话来说,社会史是从社会角度而言的全部历史。”〔10〕美国史学家埃利说:“把社会史理解为整个‘社会的历史’,而不是各种零散的专题(劳工、社会问题、教育、人口统计等等),相对来说这种观点正在得到公认。”〔11〕国内有的史学家也持此种观点。李大钊即认为:历史“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整个的社会的变革”,“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所涵括”。他认为“把人类的生活整个的纵着去看,便是历史;横着去看,便是社会。历史与社会,同其内容,同其实质,只是观察的方面不同罢了。”〔12〕陈旭麓认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13〕乔志强认为,“社会史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它体现的那种‘全面的’、‘整体的’历史”〔14〕。他又说:“社会史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的历史……是研讨人类社会及其机制的发展的历史。”〔15〕但他对这种“社会的历史”作了限定,认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不是包罗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现象的历史,而是研究人类有史以来赖以生存并必然结成的社会本身的历史。”〔16〕张静如也不同意社会史只研究社会生活或下层群众的历史,而认为应该“研究社会的全部历史”〔17〕。由龚书铎任总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编委会,虽然认为社会史是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又认为“社会史是研究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本身的历史,即社会构成、社会运行和社会变迁的历史”〔18〕。

      (四)二元论,认为可分为狭义的社会史和广义的社会史。狭义社会史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侧面,即传统历史课题以外的课题;广义社会史则无所不包,即研究社会整体的历史,其研究对象是广泛的、综合的,诸如国家、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风俗、民情等,但它更注重经济和文化要素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19〕。虞和平、郭润涛所写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述评》,即分为整体社会史和专题社会史两部分,认为整体社会史以社会整体为研究对象,研究社会历史中人和人群在各种生活领域内的生存和活动状态,及其相互间的结构、互动关系和发展变化过程;专题社会史则包括人口史、商会及其他社团史、城市史、会党史、近代化史、社会心态史、社区史研究等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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