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中英在香港问题上的矛盾与斗争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晓京 女,1967年生,历史学硕士,中南民族学院历史系讲师,邮编430074。

原文出处: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文章就二战期间中英双方在香港问题上的矛盾和斗争进行分析,通过具体剖析中英双方在九龙租借地的归还问题和香港日军受降权问题上的矛盾,论述了中英双方的立场,并对中国未能收回香港的原因进行了研究。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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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常所称的香港由香港岛、界限街以南九龙半岛、九龙租借地(即新界)三部分组成。香港自古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19世纪中,英国通过《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侵占了香港,并实行殖民统治。从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收回香港领土主权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但一直未能遂愿。二战期间,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成为英美的重要盟国,香港问题又一次摆在中英面前。围绕香港问题,中英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但最终仍以1945年8月英国重新占领香港而告终,中国再次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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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英在香港问题上产生的第一个矛盾是:在交涉及签订《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的过程中,中国坚决要求收回九龙租借地,英国坚决反对。

      关于新约的初步磋商早在1941年4月即已开始。1939年9月二战爆发至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由于欧洲战场局势紧张,英美首先考虑的是欧洲战场问题,并于1941年3月确定了以欧洲为主战场及“先欧后亚”的战略决策。但同时,日本南侵的野心也日渐显露,日美矛盾日趋尖锐。为了保证“先欧后亚”战略能顺利实施,英美希望中国成为其战略伙伴,希望中国坚持抗日。为此,他们许诺要给中国好处。为争取主动,英国1939年1月14日照会中国,表示愿在战后与华谈判废除不平等条约。1940年7月18日,英国首相丘吉尔重申上述观点。于是中国开始了与英美订立“平等新约”的交涉。1941年4月,中国原驻英国大使,新任外长郭泰祺从英伦回国途经华盛顿时,受命向美国转达了中国“废除条约束缚,改订基于平等互惠原则之新约”的愿望。美国国务卿赫尔表示非常赞同中方建议,“希望于和平恢复之后”迅速谈判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惯例之协定。”〔1〕同年7月,英国也表示:待远东和平恢复时,愿与中国商讨取消治外法权等问题。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认为,该问题战时就应解决。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中国战场在英美战略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中国与英美苏等国结成同盟,在1942年1月由26个国家参与签订的《联合国家宜言》中,中国被列为“四强”之一,蒋介石亦被盟国推举为中国战区统帅,中国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但当时英美仍在华享有不平等条约规定的各种特权,这种状况不仅与《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家宣言》的精神不符,而且因中国沿海地区都被日军占领,不平等条约已失去实际意义,因此,中国政府再次向英美提出取消不平等条约。1942年3月,中国政府派外长宋子文到美国洽谈美援,同时希望美国率先主动表示取消不平等条约,以作为其他西方国家之榜样。重庆政府的报纸也大造舆论,呼吁美国带头放弃在华特权,以鼓舞中国人民艰苦抗战的勇气。美国为了团结中国积极抗日,对此呼声作了积极反应。1942年9月,美国向英国建议,立即与华就废除治外法权等问题进行谈判。英国希望和美国一致行动,以便在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就接受了该建议。10月9日,美英分别通知中国,愿就签订新约进行谈判。

      中英谈判于10月28日在重庆正式拉开序幕,参加会谈的英方代表是英驻华大使薛穆,中方代表是外长宋子文,外交部次长吴国桢等。10月30日,薛穆递交英方草案,自此至到1943年1月11日签约,谈判交涉历时两个多月。在谈判过程中,中方代表秉承蒋介石“要么‘一刀切’,不留尾巴,要么就不谈”〔2〕的原则,与英国进行了艰难曲折的谈判。虽然最终在其他方面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但在香港问题上却遇到了极大障碍,双方产生尖锐的矛盾和斗争。

      英国根本不打算把香港主权归还中国。早在中英谈判正式开始前,英国议会在回答关于正在考虑的对华条约“是否包括将香港交还中国”的质询时就宣称,此约“仅仅和放弃治外法权有关”,“香港是英国领土”〔3〕。为长期占领香港,连九龙租借地也“不能还给中国”,因为九龙租借地是香港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靠它供水,如果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港岛的生存和安全将因此大受挟制,所以,“整个新界,从经济、战略上看对香港来说,都是绝对需要的,绝对不能交还中国。”〔4〕因此,英国在其草案中只字不提香港,只提要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终止1901年辛丑条约;将广州、天津的英租界交还中国等。

      中国坚决要求收复香港,至少是九龙租借地。1942年7月,蒋介石要求外交部研究如何收回九龙。1942年7月15日,外交部次长傅秉常约见英国驻华大使馆官员安德鲁斯,要求收回香港,但遭到拒绝。针对英方提案,宋子文提出修订草案,要求加上废除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5〕国民党政府只提1898年条约和九龙租借地,没有提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和九龙半岛,更未提1842年《南京条约》和香港岛。首先,是因为中国认为九龙租借地和租界性质相同,既然英国已同意交还天津、广州的租界,九龙租借地也不应例外。至于九龙半岛和港岛,由于英方未宣布要废除《北京条约》和《南京条约》,中方担心会影响谈判进程,因此提出了较克制的要求。其次,中方认为一旦收回面积占全香港92%并给港岛供淡水的九龙租借地,港岛对英国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这里也有策略上的考虑。最后,主要是国民党政府的外交软弱,不敢理直气壮地要求英国彻底放弃所有的不平等条约。

      收到中方修订案后,英国外交部进行了讨论,并出现了几种意见。以驻华大使薛穆及部分中下层外交官为代表,主张把九龙租借地交还中国,但这种意见受到严厉批评。远东司司长克拉克认为必须坚决抵制中国要求,但顾忌到美国的态度,最好是拖延。外长艾登则坚持九龙租借地与治外法权无关,不属于本条约讨论范围。最后,外交部的方针是:坚决抵制中国要求,即使谈判破裂也在所不惜。至于丘吉尔对香港的态度,他在11月10日发表演讲对就已声称“我当首相,可绝不是来主持削弱大英帝国这一任务的。”〔6〕11月30日,战时内阁批准了艾登的建议。12月14日,薛穆正式通知宋子文,英国不准备讨论九龙租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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