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朝的九品中正制度,由于史料匮乏及传统看法的影响等原因,近人研究者甚少,有许多问题还不很清楚。特别是自唐人杜佑在《通典》卷一四《选举二》中提出“梁初无中正”以后,不少学者皆祖述其说,以致目前史学界盛行“梁代无中正”、“南朝选举专归吏部”、“南朝中正制度已是名存实亡,无足轻重”等种种说法,因此仍有深入探讨之必要。本文拟就南朝九品中正制的发展演变及其作用略作考述,以期对上述问题获得新的认识。
一、南朝中正制度的发展演变
南朝的中正制度虽然是沿袭晋制而来,但也有一些变化与发展,其主要表现有二:
第一,从中正的组织机构来看,是处在发展与扩大之中。
自魏晋以来,中正组织即分为州郡两级,州中正多冠“大”为称,郡国中正则有大小之别,亦偶有冠“邑”为称者,以此构成当时的地方选举机构。进入南朝,循而未改。如据《宋书》、《南齐书》、《梁书》及《陈书》诸传统计,南朝任中正者凡113人,其中州中正89人, 郡(邑)中正24人,这表明中正的组织及其设置一依晋制。此外,魏晋中正例有属员,称“清定访问”,又简称“访问”,佐中正铨衡人伦,参定九品,南朝时例亦有之。如《南齐书·王湛传》载:“(宋)明帝好围棋,置围棋州邑,以建安王休仁为围棋州都大中正,湛与太子右率沈勃、尚书水部郎庾珪之,彭城丞王抗四人为小中正,朝清褚思庄、傅楚之为清定访问。”南朝士人喜围棋,时以棋艺高低区分九等,称为“棋品”。宋明帝所置围棋州都大中正、小中正及清定访问,显系仿效中正组织而设,意在铨第棋品高下,分其优劣。由此便可窥知中正属员仍称“清定访问”,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中正组织仍是沿袭旧制。
但是,到萧梁统治时期,中正组织也有一些新的变化。据《梁书·武帝纪》天监七年二月庚午条称:“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又《通典》卷一四《选举二》云:“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五方得入仕。天监中又制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者,不得为官。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至七年,州置州重(杜佑避家讳改“望”为“重”)、郡置郡崇(应为“宗”)、乡置乡豪各一人,专典搜荐,无复膏梁寒素之隔。”据此,有人认为梁武帝设置州望、郡宗与乡豪,“实质上是否定了九品中正制,撇开中正,另设一套班子,不限士庶,分层掌管地方选举”(余行迈、魏向东:《六朝选官制度述论》,《江海学刊》1989年第1期。)。 也有人根据《通典》所说“梁初无中正”的话,认为梁代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称“梁武帝用州望、郡宗、乡豪代替了大小中正,这是选举制度的一次革命性的变化”和“影响深远的变革”(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51页。)。事实上,梁代并无废除中正之事,对此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一书已有详细考证,笔者也曾著文辨析之(见拙作《梁代无中正说辨析》,《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3期。), 兹不赘述。至于梁武帝设置的州望、郡宗与乡豪,既不是“撇开中正,另设一套班子”,更不是以之“代替了大小中正”,而是恰恰相反,它是梁武帝为加强以州郡中正为主体的地方选举组织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如唐人张彦远辑《法书要录》卷二引梁庾元威《论书》云:“梁制,与平吉人笺书,有增怀语者,不得答书。许乃告绝。私吊答中,彼此言感恩乖错者,州望须刺大中正,处入清议,终身不得仕。盛名年少,宜留意勉之。”据此,我们可以明确两点:一是《论书》将州望与大中正相提并举,就清楚地表明自梁武帝设置州望、郡宗与乡豪之后,中正制度依然存在,并无废除,这是“撇开中正”说和“代替中正”说不能成立的有力证据。二是梁代所置州望不仅“专典搜荐”之事,而且也参预清议工作。如士大夫在“私吊答中,彼此言感恩乖错者”,就由州望上报大中正,处入清议,终身不仕。这说明州望与中正实属于同一地方选举组织,也说明州望的职责即在于协助中正搜荐人才,并整肃乡议,故其地位与职掌应略与中正属员访问相同。州望与大中正的关系如此,则郡宗与郡国中正的关系自亦如是。因此,梁武帝统治时期不但没有废除中正制度,反而通过加置州望,郡宗与乡豪,进一步扩大了以州郡中正为主体的地方选举组织,使之更臻成熟与完善。这既是中正组织在梁代的重要发展及其变化,同时也说明在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依然是占据着主导地位的选官制度,并未发生什么“革命性的变化”和“影响深远的变革”。
第二,从州郡中正的选任标准来看,也有一些新的变化。
魏晋时期,州郡中正的选任标准主要有二:一是须与本人郡望相符,二是类以在中央任职的世家大族兼领。进入南朝以后,由于门阀士族“竞以姓望所出,乡邑相矜”(《史通·邑里篇》。),致使谱牒之学大为兴盛。谱学的宗旨就在于辨别姓族贵贱,区分门第高卑,并藉以作为选举任官的依据。梁元帝《金楼子·戒子篇》说:“谱牒所以别贵贱,明是非,尤宜留意。或复中表亲疏,或复通塞升降,百世衣冠,不可不悉。”《新唐书·柳冲传》载柳芳《姓氏论》亦说:“有司选举,必稽谱牒,而考其真伪。”故自刘宋以降,精通谱牒与否也成为选任中正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般认为,南朝对吏部官员的选任皆要求熟悉谱牒,否则就不具备充任吏部掌选的资格,这一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南朝对中正的选任也要求精通谱牒,对此尚无人言及。其实,南朝对中正的选任标准与吏部是一致的,即均须谙悉谱牒,详练百氏。如《梁书·傅昭传》载其于齐末除尚书左丞,领本州大中正,及梁武代齐,他虽多次迁官,但一直兼领中正如故。本传称昭“尤善人物,魏晋以来,官宦簿伐,姻通内外,举而论之,无所遗失”。可见傅昭以该悉谱牒,谙知人物著称于世,故能长期担任中正之职。正是由于中正与吏部官员的选任标准是一致的,即二者均须精通谱牒,以裨选举,所以南朝充任吏部之职者,也多有先任中正的经历。据笔者统计,南朝任中正者113人,其中有45 人先后担任过吏部之职,占总数的39.8%。如宋王球先领本州大中正,后迁吏部尚书,“铨衡有序,朝野称之”(《宋书》卷五八《王球传》。)。梁徐勉先领本邑中正,后除尚书吏部郎,迁吏部尚书,“勉居选官,彝伦有序”,“该悉百氏,皆为避讳”(《梁书》卷二五《徐勉传》。)。陈孔奂曾领扬州大中正,后迁吏部尚书,“鉴识人物,详练百氏,凡所甄拔,衣冠缙绅,莫不悦服”(《陈书》卷二一《孔奂传》。)。又陈后主时陆琼领扬州大中正,后迁掌吏部,史载“琼详练谱牒,雅鉴人伦”,“号为称职,后主甚委任焉”(《陈书》卷三○《陆琼传》。)。因为当门阀制度确立以后,谱牒除了表明世家大族的姓望所出及其门阀等第之外,还是他们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尤其是入仕特权的重要保证。惟其如此,南朝选举也格外重视谱牒,中正据谱牒以定品,吏部据谱牒以授官,从而形成了“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致公卿”的铨选格局(《南齐书》卷二三史臣语。),确保了门阀士族的世袭政治特权。因此,南朝中期中正选任标准的这一新变化,一方面适应了当时门阀统治的需要,是社会上标榜姓望和炫耀家世之风在选官制度中的客观反映,另一方面也表明中正定品更加注重于郡望和门第,这也是南朝士族进一步控制和垄断地方选举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