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法学的发展历史,是从语文学向现代语言学发展的历史。 现代语法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以现代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语法学,研究古代语言的不能算现代语言学;另一种是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方法进行的语法研究,和研究对象无关;还有一种看法即现代进行的语法研究,与对象和方法都没有关系,例如季羡林先生在《中国现代语言学丛书》中认为“‘现代化’其实就是‘西化’”,推论一下就是哪怕用西方传统方法研究古代汉语也算是现代化。对这种意见我们不敢苟同,我们把上面两种理解结合起来,重点讨论用现代语言学理论方法进行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我们在本节最后一部分准备稍微提一下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影响的各种因素。 汉语语法学是在西方语法研究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原来中国只有语法研究的萌芽,有虚词研究和与切分有关的句读研究,却没有全面系统的语法研究,因而没有系统而完整的语法学著作,只有虚词专书和散见于训诂学著作中的和语法相关的一些论述。直到清末戊戌维新变法时才出现了系统、专门的语法著作《马氏文通》,这部著作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汉语语法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 汉语语法学发展史的分期有多种标准可供选择。可以按照研究的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背景、体系特点、语言研究以外社会历史分期给语法学发展史分期。 A.按研究对象可以分为古代汉语语法研究为主的时期(20年代以前)和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为主的时代(20年代以后); B.按研究方法和理论背景可以分为传统语法研究时期(1898~1952)、结构主义研究时期(1952~1985)、当代多元研究的时期(1985~ ); C.按体系特点可以分为词本位语法为主的时期(20年代以前)、句本位语法为主的时期(20年代~1982)、词组本位与其他本位语法体系并存的时期(1982~ ); D.按社会历史分期可以分为五四以前、五四~1937、1937~1949、1949~1976/1978、1976/1978以后五段。政治虽然对学术研究有影响,但毕竟不是学术研究本身。例如1949年有政权交替,可是到50年代才看出对学术的影响来。文革1976年结束,到1978年《中国语文》才复刊,复刊之初发表的也多是文革以前写的文章,1976年到80年代初一段时间没有表现出新时期语法研究的特点,所以以1976年作为新阶段的开始是缺乏根据的。 这几种分期各有道理,然而也各有缺点。现在我们根据着眼点的变化提出E,把汉语语法研究史分为三个阶段:着眼于语言共性的阶段、着眼于汉语个性的阶段和共性与个性并重的阶段。这种分期吸收了ABCD四种分期的优点。下面分别说明这种分期的三个阶段。 一、着眼于语言共性的阶段——创立时期(1898~1936) 本学科在初创时期借鉴和模仿西方语学是必然的,说这是着眼于语言的共性似乎拔高了当时的研究水平,可其实这样的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说着眼于语言共性,并不意味着他们真像当代语言学家这样自觉地注意语言共性了。尽管当时他们不可能站得像今天这样高,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没有朦胧的共性意识。这正如现代辩证法和古代辩证法有很大差别,而说古代中国和古希腊都有过朴素辩证法,并没有拔高古代中国和古希腊的哲学家一样。汉语语法学建立之初,前人没有为汉语语法学的建立做好理论准备和材料的准备,因此汉语语法学及其创立者在理论上自然是幼稚的,很容易接受西方当时流行的普遍唯理语法的影响。这种理论是传统的语法理论。马建忠在《马氏文通·后序》中说,诸国语言“所以声其心而形其意者,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史子集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他认为不同语言的语法有“一定不易之律”即共性,可以从语言的共性出发来观察汉语,利用“无不同”的“大纲”即共同的语法框架来处理不同的语言。这说明他的确受了普遍唯理语法的影响。他模仿拉丁语法书写了第一部汉语语法书,虽然对象是文言,毕竟为中国汉语语法学建立了第一座丰碑。 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发展,白话和口语受到重视,于是出现了现代汉语语法著作。黎锦熙模仿英语语法书写了现代汉语语法著作《新著国语文法》,这是至今仍然有着很大影响的一部著作。黎锦熙跟马建忠一样比较看重语言的共同点,他说:“析句辨词的讲法有些同于英文,这只要逻辑上说得通,规律上看得准,又怎么知道不是英文的析句辨词有些同于我们呢?过分地避免西洋语法上相同的讲法,倒反要在语法理论上不自觉地‘把西洋的问题搬到中国来’;片面地强调本国语法上偶异的习惯,倒反使本国大众在使用祖国语言时看不到人类思维共同的抽象化的规律……”他反对“无端立异”。请注意他把语法上的共性看成人类思维共同的抽象化规律,而把汉语语法特点看成“偶异的习惯”,我们把这种认识称为朴素的共性观念。 马建忠、黎锦熙是这个阶段的杰出代表。马建忠通晓法语、英语、拉丁语、希腊语,他们都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认为各种语言有共同的规律。的确,不同语言有共性,所以不管是借用拉丁语语法的框架也好,还是借用英语语法的框架也好,单从一本书来看,大体上都是说得过去的。可是如果把几本书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同是汉语,《文通》采用词(word,《文通》称为“字”)本位的语法体系,而《新著》采用句子本位的语法体系,从黎氏《新著》开始,几十年来中国语法研究的重心一直主要是现代汉语语法,而且绝大多数语法学者都是以句子为基本单位来进行研究的,可见这部著作影响之深远。《文通》和《新著》两本书因为选择的语法基本单位不同而呈现出非常不同的面貌。虽然前者的对象是古代语法,后者的对象是现代语法,可是毕竟都是汉语语法,从语言类型上看,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者之间语法体系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别。这个分歧向人们提出问题:为什么会是这样?答案很简单,蓝本不同使然也。汉语语法学的创建者们只是以一部具体语言的语法书为蓝本来构建汉语语法体系,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因而没有充分注意到汉语语法的特点。由于语言有共性,因而虽然模仿了别种语言的语法书的体系,但是从汉语语法的实际情况来看,似乎也还都说得通;可是又由于语言还有个性,因而这不同的体系无论从宏观方面来看,还是从微观方面来看,都有许多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