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话、国语到普通话

作 者:
林焘 

作者简介:
林焘 北京大学中文系 100871

原文出处:
语文建设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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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古就存在着不同方言,方言之间的分歧相当严重,各地方的人依靠什么互相交际呢?春秋战国时期有所谓“雅言”,“雅”是“正”的意思,“雅言”就是正确规范的语言,是大家都应该遵循的语言。孔子很重视这种雅言,《论语》里记载:“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可见孔子在诵读诗书和执行典礼的时候并不是说他自己的家乡话山东话,而是用各地都通行的雅言。到了汉代,文学家扬雄编纂了一部记录当时各地方言词语的专著《方言》,其中多次使用“通语”“凡语”“通名”这些名称,指的就是当时各地都能够通行的语言。

      “雅言”和“通语”这些名称的出现,说明中国至少从春秋战国起,在正式交际场合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大家都要遵循的共同语。这种共同语在当时是否已经有了十分明确的语音标准,今天已很难知晓,但既然大家都要遵循,就必然有一种具有权威性的方言作为大家学习的基础。在古代,只有能成为全国政治中心的都城的方言才有可能具备这样的权威性。中国从商周直到北宋的两千年时间里,都城一直在中原地区,而且主要是在长安(西安)和洛阳两地。因此,这种全国都能通行的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应该就是长安、洛阳一带中原地区的方言。在这两千年里,中间虽然经过晋室东迁建康(南京)的二百多年,但是当时的汉族人民把这种偏安局面看成是暂时的现象,仍旧认为中原地区是中国的中心,中原地区方言的权威性地位始终没有动摇。

      到了公元十世纪左右,这种权威性受到了挑战。这时中国北方广大地区建立起了少数民族统治的辽金政权,和南方的汉族政权形成长期对峙的局面。辽以燕京(北京)为五京之一,金于1153年正式迁都北京,从此北京成为一国的首都。在南北对峙的局面下,长安和洛阳已经不再是全国惟一的政治中心,这个地区的方言也就不再具有独一无二的权威性。到了元代,蒙古族统一了中国,在北京地区兴建起了世界闻名的元大都,取代了过去的长安和洛阳,成为全国惟一的政治中心,元大都话也就取代了长安、洛阳一带的中原方言,成为具有新的权威性的方言。这个时期,元杂剧的盛行也对大都话的普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元周德清的《中原音韵》主要是根据元杂剧的用韵编写的,基本上能够反映出元大都话的面貌,声韵调系统已经相当接近现代的北京话,这部韵书的书名虽然仍旧沿用“中原”这个名称,实际上已经不是只指长安、洛阳一带,而是包括了以元大都为中心的广大北方地区。

      到了明代,出现了“官话”这个名称,明张位《问奇集》里说:“江南多患齿音不清,然此亦官话中乡音耳。”今天江浙人说普通话常出现的毛病原来在四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官话”本来是指官吏所说的话,也就是官场上通行的话。当时官吏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到外省作官,都不可能说京城人和外省人听不懂的家乡话,客观的需要迫使他们必须学说官话。这些官吏也许并不十分明确这种官话是以什么方言作为标准的,反正不说自己的家乡话,改说官场里通行的话就算是说“官话”。实际上这种全国都能通行的官话已经是以当时最具有权威性的都城方言北京话作为标准,但当时还不可能有这样明确的认识,因此往往把和北京话比较接近的其他方言也都看成是“官话”,于是有所谓“西南官话”“西北官话”和“下江官话(即江淮官话)”等等说法,这些名称在客观上相当符合汉语方言区划分的实际情况,因此一直沿用下来。到今天,“官话”这个名称仍然存在,但并不是指以北京话为标准的民族共同语,而是汉语北方方言的统称。

      官话的普及起初只是官吏们自发的行为。至于一向不出乡里的平民百姓,他们并没有说官话的需要,自然也就没有兴趣去学。到了清雍正年间,福建、广东一带的人还是不大懂官话,语言的障碍影响到政令的推行,于是在雍正八年(1730年)下了一道谕旨,要求八年以内在福建、广东推行官话,首先在福建省城四门设立“正音书院”,教当地人说官话,并且规定,八年以后凡是举人、秀才、贡生、童生不懂官话的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但是,这项相当严格的命令并没有能够长期实行,到乾降十年(1745年),福建省城四门的正音书院就被裁撤了,举人、秀才们也并没有因为不会说官话不准参加考试。尽管如此,雍正的这道谕旨对官话的普及和推行仍然是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到了清末,官话的名称已经不能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光绪28年(1902年),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去日本考察学政,看到日本推行国语(东京话)十分成功,回国后就写信给管理大学堂事务大臣张百熙,建议学习日本的经验,推行以北京话为标准的“国语”。在当时,这是非常大胆的建议,因为清朝一直是把满语称为“国语”的。到了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资政院开会,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正名为“国语”,这时清政府已处于崩溃前夕,只能采纳了这个建议。1910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法案》,决定在京城成立国语调查总会,各省设立分会,准备审定“国音”标准,编辑国语课本和国语辞典等。这些决定还没有来得及实行,清政府就被推翻了。

      1912年初中华民国成立后,当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临时教育会议”上肯定了“国语”这个名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语。次年召开了有各省代表参加的“读音统一会”,议定汉字的国定读音(即“国音”)和拼写国音的字母“注音字母”,并且提出了“国音推行方法”。但当时政局动荡不定,又有一些人对推行国语持反对的态度,因而北洋政府迟迟不予公布施行。直到1916年,北京的一些知名学者为了促进推行国语,组成了“国语研究会”,推举蔡元培为会长,准备调查各省方言,选定标准音,编辑国语教科书等。在社会的强烈要求下,北洋政府教育部终于在1918年正式公布了注音字母,并决定在全国高等师范附设“国语讲习科”,讲授注音字母和国语。同年,胡适发表了著名的《建设的文学革命》一文,提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口号,把国语和文学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年五四运动爆发,国语的推行和席卷全国的白话文运动结合起来,形成了很有声势的国语运动。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会”,把全国国民学校的“国文”科改为“国语”科,并在1924年修改了国音标准和注音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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