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也称时制,tense)和体(aspect)是同语言的时间(time)性密切相关的两个语法范畴。通常认为,时侧重动作或事件发生的时间,体侧重动作或事件的进程。现代汉语的时和体能否构成独立的语法范畴我们姑且不论,就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现代汉语的时体问题确实有着不同于其他语言的一些特点:其一,汉语没有印欧语那样的屈折形态,因而更多地依靠广义形态和分析形式来表现时体意义;其二,时体意义对时体形式的选择具有灵活性,两者不是一一对应的;其三,时意义、体意义往往共用一个语法形式,相互纠缠,难以区分。正是以上特点给现代汉语的时体研究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也正因如此,它才引起了语法学界的普遍关注,成为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对现代汉语时体研究作一简单的回顾,借以理清头绪,交换意见,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现代汉语时体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20年代到70年代末为初探阶段。这一阶段时间跨度较大,开始以借鉴西方的语言理论为主要特点,其间经历了较长的缓慢发展过程。从80年代初至今为发展和深化阶段。这一阶段充分重视了汉语自身的特点,不仅在语言事实的发掘上有所突破,同时在理论上也有许多独到的建树。 一、初探阶段 早在20年代,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已对时体问题有所涉及。基于与英语语法的比照,黎氏认为“后附的助动词”(如“了”、“着”、“起来”等)可以看成“表动作完成或进行之动词词尾”,而“动词‘时制’(tense)的变化,依靠‘时间副词’和‘助动词’的参伍活用”。这实际上是把时间副词和助动词看成与英语的词形变化相应的时体表现手段,即时体标记。 此后,王力、吕叔湘、高名凯从汉语的个性特点出发,对汉语的时体问题作了更为细致的论述。王力(1943)认为汉语“着重事情所经过时间的长短,及是否开始或完成,不甚追究其在何时发生”,因此汉语有“体”(王力称为“情貌”)而无“时”。王氏归纳的情貌类型和各类的语法表现形式与当时的其他归纳相比更具合理性和概括力,为后来的很多学者所接受。吕叔湘(1942)从表达论的角度对汉语“时间”和“动相”的表达方式作了详尽描写。吕氏认为汉语的时间观念依靠时间词来表示,而“动相”(即“一个动作的过程中的各种阶段”)主要依靠一些意义虚化的限制词(如“将”、“方”、“已”等)和专门起语法作用、近于词尾的词(如“着”、“了”等)来表示。他还逐一分析了汉语的“三时”、“十二相”、其中改造“三时”观(把“现在”、“过去”、“将来”改为“基点时”、“基点前时”、“基点后时”)和明确区分“绝对基点”与“相对基点”,为后来时意义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高名凯(1948)的时体研究颇具建树 ,他不仅强调了时与体的区别,而且充分阐述了汉语有“体”无“时”的观点,明确指出“汉语没有表时间的语法形式”。 五十年代后期,汉语“有体无时”的观点受到了前苏联汉学家龙果夫、雅洪托夫和国内学者张秀等人的挑战。龙果夫(1952)认为汉语的语尾兼具表体和表时功能,可以看成体·时标志。他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汉语时范畴的两大系统——过去时系统和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系统。雅洪托夫(1957)也肯定了汉语时范畴的存在,指出“汉语的时间范围……是由于附加的体意义以及部分地由于能愿的细微意思而复杂了的时间范畴。汉语动词的时,和许多其他语言动词的时一样,是混合的体—时范畴”。张秀(1957)认为汉语没有绝对时制,而有关系时制(即相对时制),因为汉语的关系时制有其相应的语法表现形式。尽管三位学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角度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基本主张是一致的,即汉语不但有体范畴,也有时范畴。这一观点在当时未能引起语法学界的足够重视,但对后来(特别是新时期)的研究者颇有启发。 以上述学者的研究为代表的早期现代汉语时体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理论探讨占优势。初探期的研究侧重对西文时体理论的引进、消化、改造和汉语时体框架的建构,包括对时、体内涵的界定,关于汉语有无时、体范畴的争论以及对汉语时体基本格局的初步构拟,表现出较强的理论色彩。其中关于汉语有无“时范畴”的理论探讨对后来的影响尤为深远。王力、高名凯等的“汉语有体无时”论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同,这一观点的主导地位一直延续至今。 2.时体框架的建构缺乏客观标准。学者们对汉语时和体的初步认识不尽相同,而真正系统深入的研究尚未开始,这使得早期汉语时体框架的建构带有较大的主观任意性,各家创立的体系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表现为归纳出的时体类别、时体数目和时体形式千差万别。比如,王力归纳的体类型有七个,分别为普通貌、进行貌(“着”)、完成貌(“了”)、近过去貌(“来着”)、开始貌(“起来”)、继续貌(“下去”)和短时貌(重叠);赵元任的归纳与王力大致相同,但多了一个“不定过去态”(“过”);吕叔湘把体归为十二类,略显庞杂,有的类可以合并;高名凯归纳的体类型中还有结果体(“着zháo、住、得、到、中”)和加强体(同义词连用)。 3.具体描写相对薄弱。早期的研究立足于汉语时体基本框架的构拟,因而具体描写显得比较薄弱。多数研究只是停留在对时体类别、时体形式的简单归纳和概括说明上,缺少专门针对某一时体类别、时体形式的深入描写。虽然五、六十年代的一些单篇文章也讨论了个别的时体形式(注:如俞敏(1952、1954);黄盛璋(1952);林裕文(1959);王还(1963);李人鉴(1964);范方莲(1964)等。),但大多只是对它们的语法意义和用法的浅层分析,距离深入细致的描写还差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