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需要“说”,人们可能难以理解,但实际上现在已到了不得不“说”的时候,因为自我们提出字本位理论以后,除了一些表示支持和理解的(李瑞华,1996,XV、354、450;潘文国,1997,162-184)以外,已有不少误解,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第一、把字与语素混为一谈,认为字本位实际上就是语素本位;第二、否认字这个概念的所指的模糊性或多义性,认为字仅仅是书写的单位,与语言的结构单位无关,因而提出“在文字发明以前,人们说话的结构单位是什么”的问题。这两方面的误解涉及到一个根本的理论问题,即我们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去确定一种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在特殊的语言现象背后是不是隐含有一般的结构原理?所以,就这两个方面的误解展开一些讨论,说明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鉴别标准,分析特殊语言现象的研究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这是有普通语言学的理论意义的,并且对汉语研究如何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也有重要的价值。 一 字与语素相互间没有可比性,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语素是语言中有意义的最小结构单位,是词的构成成分,人们往往据此认为汉语的字就是语素。最早提出这个看法的好像是吕叔湘(1963,39-45),认为“汉字、音节、语素形成三位一体的‘字’”。从我们今天的语言观来看,这个论断自然有可以挑剔之处,但在当时它无疑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因为人们都把字看成为一种书写单位,排除出语言研究的范围。吕先生的汉字、音节、语素三位一体的看法已明确地说明字有语言的性质,应以此为基础去研究汉语的结构,而词在汉语里“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讲汉语语法也不一定非有‘词’不可”。这些论断涉及到汉语研究的方向,意义非同一般。但遗憾的是,当时和此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吕先生的论断都没有引起学者的注意,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研究。90年代,我们提出字本位的理论之后,有些学者认为字“大致上相当于语素”(李宇明,1997,20),字本位实质上就是一种语素本位。这种观点见之于文字的还不多,但日常与我交换意见的同志持此意见的却不少。为什么人们会把字混同于语素?可能是“最小”,用语言中“有意义的最小结构单位”这一标准来衡量,它们都是“最小”。根据这种表面的相似性就把字看成为语素,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习惯的力量,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影响而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印欧语的语法理论来分析汉语,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字本位理论的创导者和支持者还没有把两者的本质区别说清楚。关于字和语素的原则区别,徐通锵(1994b,8-9)曾从结构的线性和非线性、功能的单纯和复杂、字中可隐含若干个不同的词三个方面进行过分析,虽然涉及到两者的差异,但还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什么?应该是它们在系统中的不同地位和音义关联的差异。只有弄清楚这些关键问题,我们才有可能确定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鉴别标准,并进而据此弄清楚字与语素的原则区别。 语素这个概念产生于本世纪初叶,是布龙菲尔德1926年首先在《语言科学的一套基本原理》中提出来的,指的是“一个最小的形式就是一个语素(morpheme),它的意义就是义素(sememe)”;“最小的”的实际含义是“一个最小的(minimum)x就是并非全部用更小的x的x所组成的x”。从此之后,语素就成为结构语言学的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为什么结构语言学如此看重语素?这扎根于它对语言系统的独特看法:语言的结构可以分为表达(expression)和内容(content)两个方面,语言学只研究表达的方面。语言的表达系统是一种线性结构,高层的结构单位由低层结构单位的线性组合构成。音位是表达系统的最基本的单位,数量有限,一种语言只有几十个音位,但整个表达系统就是以这些有限的单位为基础构成的。语素是表达系统的第二个基本单位,通常由一个或几个音位的组合构成;它是和内容系统相联系的一种表达系统的基本单位,“语言学家把音位和语素作为基本单位来研究就可以建立语言表达系统的完善理论……这通常称为描写语言学”(A.Gleason,1961,1-13)。这就是说,语素只是语言表达系统的一种结构单位,虽然它与内容系统有联系,但研究的时候不必涉及内容,以便有效地说明“语素由音位的组合构成”的原理和语言结构的二层性。这是结构语言学的方法论基础,如强调词,由于它不是“最小的”,就无法用“组成”说来解释非“最小的”词如何由音位的组合构成的结构关系。“语素由音位的组合构成”的“组成”说是不能成立的,已有很多学者进行过批评(霍盖特,1961;帕默,1971,133),这里不赘。结构语言学为什么不研究内容?格里森列举了三点原因:第一,语言学家对语言两面性的真正意义认识太晚,因为表达系统的有成效的研究使语言学家比较关注语音的分析,而忽视内容的研究;第二,缺乏精确的、严格的方法;第三,内容系统太复杂,本质上是人类经验的全部总和,难以进行全面的研究。这里虽然已经感到不研究内容的遗憾,但结构语言学的线性结构理论无法解决表达与内容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是方法论的局限的一种具体表现。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的本质是一种非线性结构,线性只是其中的一种局部情况,因而适合用结构关联的概念来分析它的结构(徐通锵,1991)。着眼于线性,利用“最小”把字等同于语素,这是观察视角的一种误差。“字”的实质是非线性的,它着眼于音义的结合,是一种表达与内容相统一的结构单位。如果说得绝对一点,也可以说它是内容系统的结构单位,因为它有顽强的表义性,语义是它的核心。汉字和汉语的关系、汉语研究的传统、借字的意译化改造、变音(如儿化之类)的语义基础等等都可以清楚地说明这方面的问题。文字必需适应它所记录的语言的结构特点。独立形成的文字体系都与它所记录的语言的结构特点有密切的联系。汉字在它的发展中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方向,没有通过假借而走上拼音化的道路,就是由于它适合汉语结构单位“字”的顽强表义性要求。汉语的研究传统俗称小学,以字的研究为基础,分文字、音韵、训诂,其核心就是语义。我国最早出现的四本语文学著作《尔雅》《方言》《说文解字》和《释名》就是从不同的侧面研究字的语义(杨树达,1941)。如果说,印欧语的研究传统主要是语法,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特勒克斯(D.Thrax)的《希腊语语法》对后来的语言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可以说汉语的研究传统主要是语义,我们从来没有离开过以字为基础的语义研究轨道。千百年来形成的研究传统是对语言结构性质的最好说明。借字的意译化改造是人们熟知的事实(徐通锵,1994b,3-4),这里不赘。儿化之类的变音也是以字的语义为基础的,只有那些语义上能具体地名物化、且能寄托语言社团某种感情色彩的字才能进行儿化之类的变音(如刀儿、玩儿、蔫儿等等),而不是以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划分为根据。字就是字,它的核心是语义,是构成内容系统的基础,与语素不是一种性质的东西,相互没有可比性,不能给字戴上语素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