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与背景、话题及汉语“连”字句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丹青 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 200234 徐烈炯 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焦点”跟“背景”相对。以句内成分为背景的焦点具有[+突出]的特征,以句外话语成分或认知成分为背景的焦点具有[+对比]的特征。以此为参项,本文把“焦点”分为三类:自然焦点[+突出][-对比]、对比焦点[+突出][+对比]和话题焦点[-突出][+对比]。三种焦点在表达手段和句法表现方面都有明显差异。本文根据这种分类法重新分析汉语“连”字句,指出“连”所带的成分属于话题焦点,不具有[+突出]的特征。“连”字句的强调作用,来源于该句式特有的预设和推理含义,是由整个“连……都/也”式表达的,并不影响“连”所带成分的话题性。对“连”字句及其他焦点现象的分析不当,往往跟三种焦点不加区分有关。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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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言

      焦点(focus)本来是个光学上的概念, 现在它已经成为当代语言学的重要概念,跟语用学、篇章语言学、句法学、音系学等都有关系,在国际上十分常用,在国内也逐渐用开。但是,人们在使用“焦点”这个概念时,含义并不十分明确,各人之间的理解也不完全统一,这给焦点及与焦点有关的研究带来了一些混乱。例如,徐杰、李英哲(1993)一文(以下简称“徐李文”)是在国内发表的结合汉语专门讨论焦点问题的重要论文之一。论文重点关注的是否定焦点和疑问焦点,同时也涉及对焦点的一般认识及汉语表达焦点的总体手段。但是,由于作者在界定和使用“焦点”概念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使论文的某些看法不尽合理,甚至带来具体分析上的失误。下面我们先来看一下徐李文具体分析的一个例子。

      (1)(2)是该文分析的两个对话用例,每个用例有A和B两种含纠正内容的否定性答话。徐李文认为A成立而B难以成立,因为问句中带焦点标记“是”、“连”的成分(划线部分)是疑问焦点,否定性回答的纠正部分应针对疑问焦点提出,A句针对焦点提出纠正内容, 答得恰当,B句没有针对焦点否定,答得不恰当,可以说是答非所问。(注: 国际语言学界有一个专门术语 congruence 表示答话内容与问话中的焦点相切合答得恰当的情况,见 Stechow(1990)。)

      (1)问:你是去年夏天来美国的吗?

       答:A.不,我是前年夏天来美国的。

       B.?不,他是去年夏天来美国的。

      (2)问:你连小刘都不认识?

       答:A.不,我连小王都不认识。

       B.?不,我连小刘都不喜欢。

      该文对(1)的分析完全正确。然而,我们看到, 该文认为合格的答句(2A)其实也是答非所问的。我们请一些人判断(2), 都认为答句(2A)“答非所问”。而被调查人给出的对(2 )中问句的合格否定性答句都是(3)的A或其同义句:

      (3)答:A.不,我认识小刘。 B.不,小刘我认识。

       C.不,我认识。 D.不,认识。

      徐李文对(2)的分析失误,并不是一般的用例分析不当, 而是由语言学界在焦点概念方面目前还存在的一些含糊认识所导致的,这些含糊认识并不是该文独有的。徐李文对(2 )的分析是基于下面两点认识:(一)对是非问句作否定性回答时,假如问句含有焦点成分,答句的纠正部分应针对问句中的焦点;(二)“是”、“连”是句子的焦点标记,其后的成分是焦点。第一点语言学界很多人都同意,第二点是汉语学界许多人的共识。这两点认识本身看不出有不妥之处,但由这两点必然推出该文对(1)(2)的分析,结果是(1)的分析有道理,而(2)的分析有失误。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语言中存在着不同种类的“焦点”,每种“焦点”的语言学含义并不相同,而“是”、“连”恰好是两类不同焦点的标记。本文的目的,就是提出我们对“焦点”含义的重新认识,并据此给焦点分类,在这个基础上顺便对(2 )的分析所涉及的汉语“连”字句提出我们的新解释。

      二 焦点与背景

      语言学界通常谈论的焦点,本质上是一个语用性的话语功能的概念。从理论上说,焦点可以存在于句子的任何部位,因此不是一个句法结构成分。当然,语言中会存在一些表示焦点的形式手段,这使焦点跟句法也有一定关系,但做焦点的成分总是在句法上另有其结构地位,例如有的焦点在句法上是宾语,有的焦点则是状语,等等。所以,讨论焦点的含义,首先要从它的语用性质着手。

      大略地说,焦点是说话人最想让听话人注意的部分。所谓“最”,总是跟其他部分相对而言的。只有一个成分便无所谓“最”。所以讨论焦点还得从与之相对的成分谈起。

      跟焦点相对的内容在语言学上叫背景(background)。根据背景存在形式,背景可以分两类,一类是话语成分,即话语中的某个部分,另一类则是认知成分,即并没有在话语中出现、而是存在于听说者的共享知识中的对象。根据背景跟焦点的位置关系,焦点所对的背景又可以分出两类。一类是本小句中焦点外的部分,(注:我们说的小句(clause),包括单句和复句中的分句。本文讨论焦点、话题等都以小句为基本单位,而“句子”的概念理论上可以指整个复句,用起来不方便。)另一类是在上下文或共享知识中的某个对象或某项内容。

      以小句内部其他成分为背景时,焦点的性质可以描述为“突出”(prominent),以小句外的内容(不管是话语成分还是认知成分 )为背景时,焦点的性质可以描写为“对比”(contrastive)。 突出和对比是焦点的两大话语功能,但是并不是所有焦点都同时具有这两种功能。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背景和焦点的位置关系,以[±突出]和[±对比]两对功能特征为参项,把焦点分为三类。人们通常谈论的焦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例如张伯江、方梅(1996:73)就把焦点分为常规焦点和对比焦点两类。而(2 )的“连”字句所涉及的“焦点”则不属于这两类,而是除此而外的第三类,本文称之为“话题焦点”,这也是本文将重点讨论的一类焦点。下面分别讨论。

      三 焦点的分类

      3.1自然焦点

      小句的自然焦点,又可以叫常规焦点、中性焦点、非对比性焦点等。其功能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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