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势”辞格释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临川,男,1959年9月生,复旦大学文学硕士, 上海大学讲师。通讯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邮政编码:200072。

原文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在对文言和白话共有的“趁势”现象作了分类排列并认定其为修辞格之后,认为:趁势是与所有现已拈出和得名的修辞格有着诸多区别、独具特色的积极修辞。它的最大特点是增添语趣而不增减或改变语意、止于语文层位而不对文句深层意义内容发生影响。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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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说

      汉语的修辞格,不要说研究,就是发现或许还没有走到尽头。比如下面要说的一种写说手法,古来有关修辞的著作和文札里大概都还未曾提到过。

      《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太史公曰:……方其鼓刀屠狗卖缯之时,岂自知附骥之尾,垂名汉廷,德流子孙哉?”很明显,“附骥之尾”是比喻,喻樊哙(还有灌婴)追随刘邦。要是仅此而已,也就是比喻罢了,问题是上文有“鼓刀屠狗”在,则上下文的关系就不平常简单。在生物学上,狗马异科(分属哺乳动物的犬科和马科),但就供人使役和娱乐而言,狗马同类,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功能特征。因为这个关系,狗马在先秦至汉代文籍中的并说连语成为习惯,屡见不鲜。《战国策·齐策四》:“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诸侯奉金玉狗马玩好不可胜数”、“所好音乐狗马田宅”;《平津侯主父列传》:“恐先狗马填沟壑”。司马迁在说了樊哙早先的屠狗职业之后,以“附骥之尾”来比喻他(和其他几人)跟从刘邦,这就别是一种口吻,别有一种意味。“屠狗”只是客观事实的平实叙述,“附骥之尾”则不同,它是比喻,而比喻是选择的结果,选择何物作比,取决于作者的态度,这就有主观色彩。与“屠狗”不同的是,“附骥之尾”既是事实的客观陈述,同时又轻而易举、含而不露地表示了司马迁对刘邦及其部分臣下的蔑视态度(司马迁对汉朝君臣的态度不在本文范围,不赘)。所以说马尾之喻轻而易举、含而不露,是因为尽管是说人事,却并不突兀不伦,倒像是顺水推舟。然而如果“马尾”是一个孤立的比喻性修辞,它在文章里的作用能否成功圆满是可以怀疑的;即使成功,也属偶然。幸运的是,马尾之喻并非孤立和突如其来,而是有上文联系和铺垫的。由此看来,“附骥之尾”之成立和成功,并非由于它比喻的贴切和形象,而在于它与上文的“屠狗”合作构成了一个特殊的语境——而这已经超出比喻辞格而成为另一种修辞手法了。从纯粹语言形式的角度看,马尾之喻的微妙和独特就在于此。分析地说,狗马这两个亲属词一前一后,因有“屠狗”在前,下文马尾之喻便像顺手牵羊,显得顺理成章;又如水流,就势而下。这就产生一种特殊的修辞效果、造成一种特殊的言语氛围——上下文在口气、态度上,在纯粹的语言形式上上下呼应、前后连贯、互相贴合。利用语词在意义、功能上的相同、类似或使用上的习惯联系,造成上下文在语言形式上的呼应和连贯、贴合和一致的写说手法,就是本文提出和要说明的修辞格——“趁势”(注:这仅是对这一例作的一个小结性质的定义。联系本文第二部分所举诸例,可以看出这个定义是不周备的,也为此,文章第二部分的标题有“延伸”字样。)。

      所说上下文,不限于不同的分句之间,同一分句内也是;另外,语词的亲属关系也是宽泛的,除了语词的意义、功能,也包括声韵等。白居易《序洛诗》:“序洛诗,乐天自叙在洛之乐也。”(《白居易集》卷70)文中洛乐(快乐)同音,《广韵》皆卢各切。同音字的反复出现增加了语句音节组合的节奏性和跳跃性,从而把作者的乐天情绪(这里不深究作者当时是否真乐)描述得更轻松,也许也更俏皮。反过来说,这里情绪描写的轻松和俏皮是通过同一字音的重复来实现的。避复是一种修辞(参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第五章),重复同样是修辞,都要从题旨情境出发,为题旨情境服务。但是我们不把此例叫做重复而叫做趁势,因为两者形式不同。重复是同样字句多次出现,趁势则还包括异义同音字词(如白居易文中的洛和乐)多次出现。其次是两者作用不同,重复是通过相同字句多次出现以加强语气,趁势是以意义功能相同或类似(也包括音节)的语词的先后出现来加强文句组织以至篇章结构在语言形式上的联系(包括语流节奏的连续和鲜明)。简单地说,重复是增强语气,趁势是添加文饰,而此地所谓添加文饰非指其他,是指寻求并实现上下文语词色彩和风格的一致和连贯。下一例更能说明这一点。

      把小说戏剧的价值抬得这样高,这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还是破题儿第一遭。

      (郑朝宗《研究古代文艺批评方法论上的一种范例》)

      前面说“小说戏剧”,后面不说“开始”、“开端”、“破天荒”,不说“第一次”、“空前第一次”(语见《中国比较文学》创刊号32页),而说“破题儿”和“第一遭”,用“破题儿第一遭”这个古代小说戏剧惯用而且几乎专用的语词,使得上下文显得一致和连贯。用小说戏剧的语言来评价重视小说戏剧价值的文学批评,采本地风光为夫子自道,在口吻上更贴切,评价语言与评价对象之间呈现契合和呼应的态势。但是这个态势的呈现既不是由于前后语词(引文重号所示)的形音义相同,也谈不上“破题儿第一遭”在“小说戏剧”之后加重了语气,而是得力于二者在色彩类别和风格上的联系——后者(“破题儿第一遭”)是前者(“小说戏剧”)的使用工具(语言材料),前者是后者的活动范围——二者之间曾长期存在和经常出现的习惯联系(注:“象这样不打草稿随手翻译,在我还是破题儿第一遭。”(《傅雷家书》,三联书店1981年第1版264页)同样是这个熟语,就不比在郑文中的作用。又如“商度隐语”。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1390页:“说玉溪(李商隐)诗者,多本香草美人之教,作深文周内之笺,……商隐篇什徒供商度隐语。”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17《大雅堂记》:“彼喜穿凿者,弃其大旨,而取其发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鱼虫,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钱文有“商隐篇什”在前,故成语正好趁势;黄文说子美之诗,则“商度隐语”无势可趁。)。上文所举“屠狗”与“附骥之尾”之所以产生如前所说的修辞效果,也是因为其间(狗马之间)有同类关系和习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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