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年来,同义词在中国(本文主要指大陆)词汇学界一直是研究热点,而且成果丰厚,周荐(1991、1995)曾对此进行过总结。但我们发现,其中有些认识较为模糊,有些结论值得商榷。这对正确理解已有的成果及进行下一步的研究是不利的。本文拟对近五十年来汉语同义词研究的焦点问题作一简要概述及归纳(对其中的重要分歧及重要问题的看法,将另撰文陈述)。 近五十年来,同义词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确定的标准;二是认定的方法;三是分类与范围;四是词性与同义。 一、同义词的确定标准 同义词的确定标准是近五十年来讨论最多的一个问题。概括起来,共有以下四种提法: (一)“意义同、近”说 此种观点认为,同义词就是指:意义相同或意义相(近)似的词。持此说法的人最多,各个不同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张志公(1955)、周祖谟(1956)、崔复爰(1957)、张志毅(1958)、许威汉和李润生(1959)、王勤和武占坤(1959);胡裕树(1962)、高名凯和石安石(1963);杨书忠(1972)、华中师院中文系(1973 )、 蔚群和濮侃(1979)、黄伯荣和廖序东(1979、1997);张永言(1982)、谢文庆(1982)、徐青(1983)、武占坤和王勤(1983)、葛本仪(1985)、刘叔新(1987)、《汉语大词典·3》(1989)、刘宁生(1989); 邢福义(1991)、林祥楣(1991)、陆善采(1993)、《现代汉语词典》(1996)等等。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归类是就代表者的实质思想而言的,其间表述形式可有少许差异,比如刘叔新说:“同义词是任何一个语言词汇中,意义上相同或基本相同而材料构造上却不相同的词。”(注: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导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第1页。) 另外,还有两种与上述说法密切相关,但在概括范围上又有不同的提法也需一提,即“义同”说与“义近”说。“义同”说认为,同义词是意义相同的两个或更多的词,代表者有王了一(1953)等。“义近”说认为,同义词是意义相近的词,代表者有高名凯(1955 )、 孙汝建(1982)等。 (二)“概念同一”说 此种观点认为同义词是指:在同一概念内具有各种细微差别的词。代表者主要有:崔复爰(1957)、石安石(1961)、张永言(1982)、陆善采(1993)、石毓智(1992)、陈满华(1994)。应说明的是,持此说者表述不尽相同,如前五位先生强调的是“同一概念内”这一标准,不再有其他逻辑限定;而陈满华则要严密得多——“共有某一属概念、词义的外延的主要(基本)部分相交叉或完全重合的一组词”(注:陈满华:《词义之间的关系与同义词、反义词的构成》,载《汉语学习》1994年第2期。),并有直观的图示。 (三)“对象同一”说 此种观点认为,判别同义词,唯一的依据就是它们是不是概括同一对象。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孙常叙(1956),此后应者不多,赞同者主要以李行健、刘叔新等为主。特别是80年代后,刘叔新进一步发挥了孙氏的观点,并将此作为区别同义词与“近义词”的唯一依据:“两个词不论意义上差异如何,如果指同样的对象,就必然构成同义词。反之,两个词尽管意义很接近,如果并不指同一对象,便只是近义词,不能看作同义词。”(注:刘叔新:《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导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不同的词语, 只要各自的意义(当然是一个意义)所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一致,就互为同义词语。”(注: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商务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280、282、284页。)武谦光也持相似观点:“如果两个词,它们可以用来‘指称’同一个客观事物,或用来描述一个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一特点,那么,在这两个词之间就存在着‘同义关系’;换句话说,它们就是同义词。”(注:武谦光:《汉语描写词汇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79、179、180页。)与上述说法有点不同的是武占坤、 王勤的提法,他们也以“对象”为立足点,但却有相同与相似之别:“指称的对象相同,词义的逻辑内容一致的一些词,是等义词;指称的对象相似,词义的逻辑内容大同小异的一些词,是近义关系词”(注:武占坤、王勤:《现代汉语词汇概要》,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01、117页。)。 (四)“义位同一”说 此种观点是80年代后随着语义“成分分析”法的引进、应用而提出的,代表者主要有两位。其中黄金贵认为:“同义词,是具有不同‘义象’(理性意义或附加意义的同中之异)、共同表示一个义位(词义)系统的词群。”(注: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自序》,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钱乃荣认为: “词的同义关系就是义位之间一种重要的类聚关系。义位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叫同义词。”并继而从义位的构成成分——义素的相同度来分类:“同义词有严和宽两种,严格的同义词要求各个义位所含义素完全相同,较宽的同义词要求义素基本相同”(注:钱乃荣:《汉语语言学》,北京语言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第85页、第85页。)。 以上四种提法是对已有观点的归纳,但实际情形要复杂得多。上述观点并不总是单一出现的,有的常常是两种甚至三种混合提出。比如陆善采在分析同义词时,首先把它界定为“读音不同而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一组词”,接着又从另外一个角度得出结论——“表示同一概念之内的各种细微差别的词,才是同义词”(注:陆善采:《实用汉语语义学》,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而刘叔新则同时将三个角度糅合在了一起:“不同的词语,只要各自的意义(当然是一个意义)所反映的对象的外延一致,就互为同义词语。它们在意义上通常互有差异……即意义内涵上互有差异……”(注: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商务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280、282、284页。)虽然回避了“概念同一”的提法,但还是把“外延”、“内涵”等逻辑用语拉了进来;而在另一个地方则强调了“义同义近”说:“有同义关系的词语,其主要理性义素或主要理性意义成分必定相同,也必须相同;意味方面,某个主要的理性义素或理性意义成分的是否强调,以及表达色彩方面等,则可以不同……”(注: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商务出版社1995年版,第280、280、282、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