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训诂学,历时两千多年,经过历代语言文字大师的精心栽培,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结出丰硕成果。它在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考究,同义词的辨析,音义关系的探求,虚词类别,方言词汇的训释等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为词汇的研究做出贡献。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传统的训诂学始终未能摆脱附庸地位,为注经而注经,缺乏对古汉语词汇系统的理论研究,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顾此失彼,训释未密的现象。本文试图从字词关系,训诂方式,声训运用等方面出发,对传统训诂学释义方式不足之处略表浅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字词不分 字和词是既相互联系又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词是语言的单位,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研究古汉语词汇要以“词”为单位,不能以“字”为单位。而传统训诂学恰恰存在字词不分的现象。概而言之,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将整的打碎,对联绵词强行分割 在联绵词中,两个汉字只代表两个音节,这两个音节连缀起来才代表一个一个的词。这一点,古人的认识是不清楚的,时常把一个联绵词分开来讲。例如: 1.《孟子·梁惠王下》:“流连荒亡,为诸侯忧。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 2.《方言》:“美心为窈,美状为窕。” 3.《楚辞》:“众皆竞进而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羌由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王逸注:“爱财曰贪,爱食曰婪,害贤曰嫉,害色曰妒。” 4.《释名·释姿容》:“偃蹇:偃,偃息而卧不执事也。蹇,跛蹇也,病不能作事,今托病似此也。” 5.《释名·释天》:“霢霂,小雨也。言裁霢历霑渍,如人沐头,惟及其上枝而根不濡也。” 如上训释,均属对联绵词强行分割,最好的证明是古书中从未有过单个“流”表“从流下而忘反”,“连”表“从流上而忘反”,“窕”表“美状”,“窈”表“美心”的用法。也找不到“贪”和“婪”、“嫉”和“妒”有如上差别的例证。《释名》的作者刘熙,虽然主张以声音求义类,可他并未真正摆脱字形的束缚,在对“偃蹇”、“霢霂”等联绵词的训释时,拘于字形,作了错误的分训。以致有些字典、词典沿袭相传,释义失真。当然有的联绵词也可拆开来用,古书中就有单用“嫉”或单用“妒”的例子,但那只能认为是省略用法,“嫉”、“妒”本身并不表义,更无区别。 (二)将碎的拼合,把非联绵词误作联绵词 在这方面,表现最突出的是朱谋
的《骈雅》。该书中,作者将许多非联绵词收录进去,误为联绵词。如: 1.《骈雅·释虫鱼》:“神龟、灵龟、摄龟、宝龟。” 2.《骈雅·释服食》:“鞠衣、展衣、褘衣。” 3.《骈雅·释地》:“璇璜、璐瑭、璑
、瑭璑。” 例1例2诸词实为复合词,皆由两个不同的词根结合而成,其中每一词素都有其自身意义,在词义的组成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更有甚者(如例3),《骈雅》把《广雅》、 《方言》中的许多单音节词强合为联绵词而加以收录。使可解者不再有解,给释义带来囫囵吞枣的后果。 (三)整碎不分、字词不辨 汉字是用来记录汉语词汇的,但字和词又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两个词或者意义了无相涉,或意义虽有关联而又有明显区别,其书写形式却相同,这种情况自古及今,都存在着。如若训诂学家疏于分辨,就可能望文生义。 1.《诗经·邶风·匏有苦叶》:“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毛传:“以衣涉水为厉。” 2.《诗·卫风·有狐》:“有狐绥绥,在彼淇厉。”毛传:“厉,深之可厉者。” 两诗中的“厉”字,毛传误为一词。但根据《有狐》的文意,“厉”当别有所指。还有的学者认定《有狐》的“厉”义为“桥梁”,于文献虽有征,于本诗却未合。诗中“淇厉”与“淇梁”、“淇侧”对文,可知“厉”当于“梁”和“侧”义相近而有别。《广雅》:“水旁谓之侧,亦谓之厉;水厓谓之厉,亦谓之侧。”故例2 中的“厉”应释为“水厓”。 与一字多词相反,有时又表现为一词多字,即同一个汉语单音词,可用几个不同的汉字来记录。例如: 1.《说文·喜部》:“喜,乐也。” 2.《说文·喜部》:“熹”,“说”也。段注:“熹与嗜义同,与喜乐义异。浅人不能分别,认为一字。” 3.《说文·欠部》:“嘆,吟也。” 4.《说文·口部》:“歎,吞嘆也。”段注:“按歎嘆两字,今人通用。毛诗中有两字错出,依《说文》则义异。嘆近乎喜,歎近于哀。” 其实,“喜”和“熹”,“嘆”和“歎”音义无别,实为异体字。这一点,清人徐灏和现代语言学家王力先生都有论及,指出段氏是强生分别。从古书资料看,段氏此说也不能成立。“喜”又作“熹”,“嘆”又作“歎”,正如联绵词“仿佛”也可作“仿佛”,“髣髴”一样。如强生分别,势必释义主观。 二、格式固定,释义片面 (一)同训不当,释义欠确 在古书尤其古代字书中,经常出现同训过宽,释义不当的现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