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词义变化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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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联荣 北京大学中文系;邮编:100871

原文出处:
古汉语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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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词的同一性问题

      讨论词义的变化(包括词义范围的变化),自然要限制在同一个词的范围之内,这里需要解决的一个老问题是要将词和字区别开来。如大多数人所认识的那样,汉字并不就是汉语中的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材料的处理上都不能在二者之间划等号。但是鉴于在古汉语中一个字表示若干个词是常见的现象,所以词的同一性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划清字和词的界限就成了讨论词义变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比如说快和慢这两个词。快在古代有一个义位(愉快),后来又增加了一个义位(迅速)。慢的情况恰恰相反,在古代有“缓慢”“怠慢”两个义位,后来剩下了缓慢一个义位。就快而言,是义位的增加,就慢而言,是义位的减少。这样分析问题,是把它们各看成了一个词。但也可以有另外一种处理意见。《说文》:“快,喜也。”段玉裁说“引申之义为疾速”(这是看作一个词),但疾速是不是喜的引申之义也还值得怀疑,如果对此持否定意见,那么快[,1](喜)和快[,2](疾速)就成了两个词,自然也就谈不上义位的增加。在《说文》中,除了作“惰”讲的“慢”,还有一个作“行迟”讲的“”,朱骏声说慢作缓慢讲是假借作“”,这样分析,实际上是把慢[,1](怠慢)和慢[,2](缓慢)看成了两个词,这样处理也就谈不上义位的减少了。这里,第一种意见是各看成一个词,第二种意见是各看成两个词,由于对词的同一性的看法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

      再比如说胜和。《说文》:“胜,犬膏臭也。”又:“,鱼臭也。”那么胜和是一个词还是两个词呢?依《说文》,好像是两个词,到了现代汉语中,词义范围好像又都发生了变化。但对此古人就有不同意见。《说文解字义证》“”字条:“鱼臭也者,当作殠。或作。《广雅》:。臭也。通作胜。《通俗文》:鱼臭曰胜,又作腥。”王筠《说文句读》讲的更进了一步:“()此字当删。《通俗文》‘鱼臭曰胜’,则胜字足以摄之关。《急救篇》‘肌脯腊鱼臭腥’,则借腥为胜也,何须为鱼专作一字。”到了现代语言学家笔下,则明确指出“胜、实同一词”(王力《同源字典》)。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胜是否专有“犬膏臭”一义,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从字形出发(胜从肉),而应当着眼于语言。从现在掌握的语言资料看,胜作“犬膏臭”讲证据不足,所以和胜应当看作一个词。《通俗文》说“鱼臭曰胜”,王筠说“胜字足以摄之”,都是这个意思,只不过不像后来说的这样明确罢了。

      二、词义的性质问题

      分析古汉语词义范围的变化,需要明确的第二个问题是词义的性质。这里提出词义的性质,主要是指词义和所指事物的关系。现代语言学告诉我们,词义和它所指称的事物自然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二者又决不能混为一谈。国外的语言学著作,在讨论词义时有比较细致的区分。比如莱昂斯把描述义分为三类:〔1〕

      1)Sense 词位和应用中的词语的意义

      2)reference 应用中词语的具体所指

      3)denotation 词位指示的客观存在的对象就词位讲, 每个词位都有意义,但词位的意义和其指示的客观对象并不是一回事,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传统的训诂学讨论反训,有举臭为例者,认为臭既可指香气,又指秽气,则有相反二义。这是混淆了词义和所指的界限。臭之为义,只有一义,即气味(古人所谓“总名”),香秽之别,是所指物质本身的划分,不能由此把词义分为两个语义单位。人有好坏之分,不能由此推论说人这个词有好人坏人相反二义。

      有的著作谈到词义的变化,举笔为例,认为笔由过去的毛笔发展到现在的各种笔,意味着词义发生了变化,这也是混淆了词义和所指事物的界限。笔作为一种专门用来书写或绘画的工具,这个词的意义范围从古到今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通常谈到词义的变化,常举菜为例。我们可以把这两个词进行比较:

      ┌古:植物类+副食品

      └今:植物类+动物类+副食品

      ┌古:书写或绘画+工具

      └今:书写或绘画+工具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笔的限制性成分,只限于它的功用。换句话说,确定笔的词义范围,只决定于它的功用,并不取决于制笔的材料。菜的情况不一样,菜的限制性成分不是功用而是品类,品类增加了,我们就说它的词义范围扩大了。

      笔由原来的一种发展至后来的多种,那是事物本身的变化和丰富,但并未由此引起词义范围的变化。有些书上说,词义范围的变化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是概念外延的变化。所谓外延,“是由具有这个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所组成的类。”〔2〕菜的变化,从外延讲, 是类的变化。在英语中,brush这个词指刷子,又指画笔, 刷子和画笔就是类的区别。毛笔和钢笔,是制笔材料的区别,从毛笔增加至钢笔、铅笔,从外延讲,就不是类的增加。

      现代语言学还告诉我们,确定词义范围,还要考虑到词与词之间的系统关系,也就是说,要把词放在特定语言的语义系统中加以考察。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有一个被广泛引用的关于系统的比喻。他说:“我把木头棋子换成象牙棋子,这种改变对于系统是无关紧要的。”“棋子的各自价值是由它在棋盘上的位置决定,同样,在语言里,每项要素都由于同其他各项要素对立才能有它的价值。”〔3 〕我们考察笔的“价值”,考察笔的语义变化,要注意的是它和别的词(比如“刷子”)的区别。在汉语中,如果有一天笔把刷子的功能也包括进来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的语义范围扩大了。推广开来,比如说车、书、桌、路这些词,就其所指事物的形制和制作材料,从古到今有巨大的变化,但因为它们在语义系统中的地位没有变化,所以真语义范围也并未改变。前者(形制和制作材料)是语言以外的事情,后者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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