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曼纯 湖南大学 通讯地址:410082 湖南大学西语系

原文出处: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可及性是一个颇多争议的问题。本文讨论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大假说——直接可及说、间接可及说和不可及说,分析了造成不同观点的原因。作者认为是尚未发展完善的普遍语法理论和研究方法制约了可及性研究的结论。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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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Chomsky(1981 )提出由原则和参数系统构成的普遍语法意在揭示人类语言共有的、抽象的属性;十几年来,普遍语法一直是国外语言学界的热门话题,支持者、修正者、怀疑者、反对者各抒己见,用实验或推理论证的方法围绕有关原则和参数的解释力等问题展开了一场学术大辩论。

      本文以第二语言习得是否受普遍语法影响为中心概述三种假说:直接可及说(directaccess

      hypothesis )、 间接可及说(indirectaccess hypothesis)和不可及说(lack of access hypothesis),并指出研究中存在的方法问题。笔者认为,国外学者的最新研究对我国第二语言习得领域的理论研究很有指导作用。

      2. 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

      儿童在自然环境下轻松习得母语的事实令语言学家颇费思忖。儿童似乎具有无法靠观察或模仿成人言语获得的语言知识(Baker&McCarthy,1981; Hornstein & Lightfoot,1981),Chomsky(1986)也认为不可能根据有限的语言输入用归纳、概括、类比、联想或其它普通程序获取全部语言知识,也就是说,有些语言知识不是学会的,作为核心的普通语法原则是生物性天赋(biological endowment)的一部分,无需学习,也不能违反。

      与儿童语言习得同样有趣却似乎更有争议的是,成人第二语言习得不能轻而易举地获得成功;第一语言习得无一例外地取得成功,而第二语言习得的成功程度因人而异,关键期假说(Lenneberg,1967)曾一度用于解释成人习得第二语言的普遍失败现象。Long(1990)的一番话惊醒了争论不休的学者们,他说,证伪关键期假说最轻易的途径就是找出在假说的敏感期结束后才开始接触第二语言,且显然已达到类似本族语者水平的学习者。有实验(Birdsong,1992 )表明青春期后开始学习第二语言者能习得本族语者的语言能力。关键期假说也因此被证伪,但为何成人的成功率低依然是个费解的难题。

      儿童轻松地习得第一语言以及成人可以成功地习得第二语言表明语言的可学性,因而语言习得问题自然成了语言学家必须解释的逻辑问题。

      3. 普遍语法三假说

      在中介语(Selinker,1972 )以及Krashen 五大假说( Krashen,1985)等理论不能圆满解释语言习得过程及其成败的情况下, 普遍语法为探索这一领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其中心论题是成人第二语言学习者在构建第二语言的语法时是否利用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学者们围绕这个问题做了大量实验和分析(如Cook,1985; Flynn & O' Neil,1988; Flynn & Manuel,1991:Birdsong,1992; Thomas, 1991;Yuan,1994)。从目前研究来看,肯定者甚多。

      3.1 普遍语法直接可及说

      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普遍语法仍然制约语法的形成,学习者关于语言形式的假设虽不一定与目的语情况相符,却一定与普遍语法对自然语言的制约相吻合(du Plessis et al.1987)。普遍语法结构的表现属天赋知识的演绎结果,而功能特征、外围语法特征(与核心语法相对)及特定语言的特征的习得由第一语言输入(资料)归纳而成(Birdsong,1992)。

      第二语言的语法不违背恒定的语言原则。学习者不会犯“不可能的”错(White,1988), 他们对目的语输入中的结构依附性特征很敏感,象本族语者一样将语句分析成有等级层次的成分。直接可及说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直接完整地利用普遍语法,包括母语中尚未体现的部分;他们体察第二语言输入中的恒定属性,激活在母语中不起作用的那部分普遍语法原则,按普遍语法允准的值重新设置参数,学习者的语法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Thomas,1991)。 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普遍语法和自主的学习构件(autonomous learning component)相互作用, 作为学习构件重要内容的子集原则(Subset Principle)——一种学习策略,规定学习者选择语法以便生成与输入相容且尽量少的语言;根据参数理论,子集原则还规定学习者选择参数值以便生成与输入相容且尽量少的语言(Manzini & Wexler,1987)。

      Thomas(1991)调查了以日语或西班牙语为母语的英语学习者对英语反身代词的解释和以英语或汉语为母语的日语学习者对日语反身代词“自分”(自己)的解释,认为她的数据证明成人第二语言学习者在确定第二语言照应的所指属性时利用普遍语法的原则与参数。例如学习者给反身代词指配成分统辖(c-commanding)性先行词,按普遍语法的合法参数设置解释照应,只有不到3 %的英语学习者将反身代词解释为远距离NP约束。因此,她认为学习者能重新设置第二语言的参数,很少做出普遍语法不包含的有关照应所指属性的假说,而且第二语言中体现的普遍语法也不只是第一语言中已有的。

      此外,Finer和Broselow(1986),Hirakawa(1990 )等学者也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能利用普遍语法并重新设置参数。

      3.2 普遍语法间接可及说

      间接可及说不完全排除普遍语法在成人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却认为它以母语中体现的形式出现。虽然习得的第二语言语法遵守普遍语法原则,但是,如果两种语言的参数值不同,普遍语法的体现方式有异,那么学习者就无法将参数设置在普遍语法允准的值上,因而形成与其不一致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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