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绪言 1992年,Chomsky写出“语言理论的最简方案”一文[1],标志着生成语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同它的直接前身管约论(GB )相比(Chomsky,1981),最简方案有了一些显著变化:首先,管约论时期离散的分析模式被废止,D—结构(深层结构)和S—结构(表层结构)两个分析层次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从词库向音系式(PF)和逻辑式(LF )动态的推导模式; 其次, 在管约论时期作用至关重要的管辖(government)概念也被放弃,由它所解释的事实被其它几个改造后的概念所取代,约束理论则从一个普遍语法的子系统变成了属于输出条件(output condition)的诠释限制。这些变化还同时引发了对理论体系的一系列调整,给人以焕然一新之感。变化之大,连不少资深的生成语法学者都一时难以适应。 然而,如果充分考虑生成语法的发展史和最简方案出台的背景情况,那么这一变化就不仅不难理解,反而是意料之中的。首先,生成语法的历程几乎就是一部不断简化理论、控制生成能力的历史。把各种各样的转换规则压缩成移动α(move-α)(或影响α(affect-α))一条[2],把一系列的岛条件(island conditions )压缩成临接原则(Subjacency Principle)和后来的语障(barrier)[3], 把一组筛选式(filter )转移给普遍原则系统处理[4],等等,无不是朝着同一目标努力的结果。最简方案只是这个过程中一个符合逻辑的过程。[5]因此,就其指导思想而言,它没有任何新的变化。 其次,最简方案是八十年代各种研究汇集而成的结果。这些研究在开始的时候大多旨在修补管约论中某些具体的方面,克服其理论不自然和事实分析上有缺陷的地方。然而,当它们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却日益清楚地感到管约论作为一个理论框架的不足。也就是说,它的理论构设中有一部分有不可克服的问题,另一部分则可以在一个更好的框架里废弃不用。最简方案尽管看似是Chomsky个人的观点, 而实际上是八十年代众多研究成果的一次集中的体现。因此,对于理解最简方案来说,了解从管约论到最简方案的理论演化过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追述这个历程。全面介绍涉及面太广,很难在杂志限定的篇幅里交代清楚,所以,作为第一步,本文集中谈技术性相对不强,然而又是最关键的一个方面,即对参数变异的限制。另一些技术性较强的方面,如对局面条件的改造等,笔者将另文介绍。 1. 管约论时期在参数变异理论上存在的问题 在八十年代,生成语法进入原则与参数模型时期。按照这个模型,人类语言中有一组普遍语法原则,是不因语言和结构而变化的。但普遍原则装配有一组参数,参数可以实现为不同的值。儿童学习语言的过程主要是设置参数值的过程,个别语法就是参数值设定后形成的一套系统。不论是在管约论还是在最简方案时期,这个基本的思想没有变化,所以一般把它们都划入原则与参数模型。 在管约论阶段,尽管Chomsky等人多次重申参数的值是有限的, 但在理论上却没有明确指出设置参数应该有什么样的根据。这样,很多研究者就往往把他们无法解释的语言之间的差异处理为参数变异的结果。由于各种语言(至少在表面上)千差万别,因此,一时间生成语法中所提出的参数的数量和参数设置的方式多到惊人的地步,而且多数没有明确的依据。 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管约论时期的第一约束原则规定“照应语必须在其管辖语域受到约束”,而管辖语域大致是一个由“可通入主语”(accessible SUBJECT)、管辖词(governor)和照应语构成的复合体。[6]仅这一条原则,先后提出的参数就不下几十个。例如,仅Manzini和Wexler(1987)一篇论文就提出了五种管辖语域的参数,Yang(1989)提出了四、五种与可通入主语有关的参数。其它形形色色的参数更是多得不胜枚举。 这种现象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Bennis & Koster(1984:6 )很早就发出警告:“参数性句法学和音系学很快就变得非常流行。这不免导致一些过了头的作法:语言之间一些未被理解的差别经常被简单地归结于一些新的特设的参数。”Newmeyer(1991:224)也认为:“管约论中提出的一些参数有令人不安的个别语言的性质。” 2.限制参数能力的必要性 为什么有些生成语法学者会对大量出现的参数感到不安呢?这里涉及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生成语法是以解释儿童语言习得问题为其理论目标的。鉴于任何儿童都可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以大致相同的精力习得任何一种人类语言,那么,一个尽管不一定是逻辑上必然的,然而却是自然的假设是:人类语言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共同的原则支配的,个别语法中的各种规则是由原则派生的。与此相对应,在对语言事实的分析中,应该把对普遍原则的探索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把个别语法规则纳入普遍语法允准的范围之内。Newmeyer(1991:224)表达了这个意思:“理想的情况是,管约论应以下面的方式发展:原则逐年扩大其范围,逐步纳入以前表述为个别语言规则的东西。同时,每个原则允准的参数化的程度也应该限定在定义得当的范围内。…最糟糕的情况是,语言间参数变异的数量和每个参数可能设定的数目变得如此庞大,以至‘参数’这个术语最终除了是个别语言规则的代称之外别无它义。在这种情况下,所需的参数和参数设置的数量会等于语言中的结构种类的数量。这样,管约论除了列举一套‘参数’就不能再作什么了,而每个参数又只是某个语言执拗的事实的描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