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词的题元结构与动词短语的同构分析*

作 者:
沈阳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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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语法教学中引入多层面的“句法同构形式”分析

      朱德熙先生早在30 多年前发表的论文《论句法结构》(朱德熙1962)中就指出,汉语的句法同构实际有不同的观察分析角度,即可以分为“同型结构”、“异类同构”、“广义同构”“狭义同构”和“变换同构”等。但这一重要结论却一直没有在汉语语法教学中真正得到注意和应用。目前国内所使用的汉语语法教材(包括对外汉语教学涉及语法内容的教材)几乎都只讲一种结构类型,即采用层层二项切分的方法(直接成分分析法)划分和归纳短语类型。层次分析当然也能刻划句法结构的某种特征,但由此得到的结构类型可能有时并不一定能反映结构的实际异同。举个简单的例子:当我们根据层次分析说下面(1 )各例是“同构”时,其中同样充当主语的名词(小李/去年/北京)与谓语动词(去)就有很不相同的句法语义关系;而当我们根据层次分析说下面(2)各例是“异构”时,其中分别充当大主语、小主语、 单宾语和远宾语的名词(客人)又可能与谓语或述语动词(来)有着几乎相同的句法语义联系。后者的异同性质仅靠层次分析的分类结果是很难说明的。比较:

      (1)A小李去过了 B去年去过了 C北京去过了

      (2)A客人来了 B来客人了 C家里来客人了 D家里客人来了

      E(昨天)来家里一位客人

      目前在语法教学中处理这一现象的通常作法是:结构形式上到层次分析为止,还是把(1)看作“同构”和把(2)看作“异构”;同时再另外从结构以外的角度加上一些补充说明,比如说同构(如例(1 ))的主语名词可以分别在语义上是谓语或述语动词的“施事”、“时间”或“处所”,而异构(如例(2))的主语、 宾语等名词又可以在语义上同样是谓语或述语动词的“施事”。但据我们了解,很多学生(包括大学本科生和高年级外国留学生)对于这种分析,往往要么由于弄不清楚结构形式与成分性质之间的对应而认为结构类型难以掌握;要么由于得到的同类结构还存在复杂差异而感到结构分析没有太大用处。

      为此我们也尝试采用另一种作法。即参考朱德熙先生提出的建立不同层面“同构形式”的意见,把上面提到的层次分析和补充说明等问题都放到“结构形式”的范围来处理。以动词短语分析来说:一方面确认层次分析得到的结构类型,但只看作是一种基础层面的同构形式,它可以反映结构的显性和表层的同构形式;另一方面再根据结构中“必有名词成分”的数量和位置建立更严格的同构形式,它们可以反映结构的隐性和深层的同构形式。这样一共可以建立三个层面的句法同构形式。

      仍看上面的例子。按照层次分析我们可以说(1)各例是同构, (2)各例是异构,它们的这种类型主要依据的是成分分布关系。 这可称作“层次同构分析”。但假定我们已有其它办法确认动词“去/来”都是二元动词(bi-thematic verb),而且定义了这种动词与它支配的必有名词成分构成的基本结构形式(basic structural form)是[s NP[,1施事]V[2][,(去/来)]NP[,2处所]],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 当该动词结构的某个名词位置上未出现必有名词(或出现了其它非必有名词)时,这种结构与基本结构形式之间也构成一种同构,或者说二者之间存在结构扩展关系〔1〕。这可以称作“扩展同构分析”。 层次同构与扩展同构的区别在于,前者把结构中任何有形名词词语都看作结构成分,不考虑非有形名词词语;而后者只承认动词支配位置上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必有名词是结构成分(不管这个成分是不是有形词语),同时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其它有形词语。这样像前面(1 )各例的“层次同构”就只是一种表层的同构形式,而从“扩展同构”角度看,它们虽然也是一种同构,但结构成分对应形式是不相同的。比较(1)与(3)的结构对应形式(未出现有形词语的必有名词位置写作“E”, 其它名词加括号):

      (3)A[s(NP)小李[,NP1]去过E[,NP2]了](NP[,2]位置未出现成分)

      ←(NP)小李去过那儿了

       B[s(去年)E[,NP1]去过E[,NP2]了](NP[,1]/NP[,2] 位置未出现成分)←(去年)小李去过那儿了

       C[s(北京)E[,NP1]去过E[,NP2]了](NP[,1]/NP[,2] 位置未出现成分)←(北京)小李去过那儿了

      同样,当该动词结构的某个名词位置上未出现必有名词,而该成分出现在结构中其它位置时,这种结构与基本结构形式之间也构成同构,或者说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结构变换关系。这可以称作“变换同构分析”。变换同构与前面说的层次同构或扩展同构的区别在于,前者只考虑有形词语或必有名词的现实位置,不管它的原始位置;而后者则同时注意必有名词所有可能出现的位置及这些位置相互的联系。 这样像前面(2)各例虽然不是“层次同构”,也不是“扩展同构”,但却仍然可以是“变换同构”。这种同构可以看作具有下面的(2)与(4)的结构对应形式(必有名词的原始位置写作“T”,其中E位置同前):

      (4)A[客人[,NP1]来E[,NP2]了](无移位,NP[,2] 位置未出现成分) ←客人来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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