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前期军防体系对盐资源的经营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姚函,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敦煌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军事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唐前期,随着屯驻军队与戍边机构日益壮大,士兵与军马的用盐数量增多,而全国分布产盐地的军镇不足一半,如何保障食盐供给成为一个问题。除州县管理产盐地之外,国家允许军防体系直接经营一部分盐资源。一是参照屯田经营方式设置“州镇诸军盐屯”,由屯兵和屯丁在盐田生产食盐,所产池盐、海盐供军队使用。盐屯有确定的产量基准,池盐与海盐数额有所不同,除幽州、大同军、横野军的盐屯以外,国家在关内道北部盐池等地也设有其他的盐屯,但不能满足全国军队的用盐需要,仍需要州县供应。二是参与防戍的州镇“防人”供给、运输官盐,发挥防人自产自供与中央调配州县供应的双重作用。大规模、专业化的“州镇诸军盐屯”和小体量、分散性的“防人供盐”,二者共同构成了军防体系对盐资源的两种经营方式。这些制度条文记载于《屯田格》和《天圣令·唐令》之中,在唐代上升为法律文本,体现了中国古代军事经济史上的制度创新。


期刊代号:K22
分类名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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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资源,古代中国十分重视盐业,而且军队长期作战和防守,除粮草以外,同样需要食盐。隋唐时期,南北疆域统一,国家在军事方面集行军作战和驻守防御为一体,在唐前期形成了军防体系①。军防体系尤其是常驻军队的食盐供给,逐渐成为中央日益重视的问题。在唐代,军队掌握的盐资源是国家盐政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往研究唐代盐政的学者注意到《屯田格》中关于军队“盐屯”的情况,但对其概而述之,并未详述军防体系与盐资源的关系。②而《天圣令》的出现为理解唐前期防人供盐问题提供了新材料。笔者拟将正史与墓志石刻、出土文书、唐人诗歌等相关材料相结合,对唐前期军防体系对盐资源的经营③情况进行整体探究,以期深化中国古代军事经济史研究。

  一、唐前期军镇的盐资源与兵马用盐数量

  唐代军事制度的划时代变革,发生在唐前期,在兵制上,从府兵制向募兵制(雇佣职业兵制)转变;在机构上,军镇逐渐兴起,完成从行军、镇戍体系向军镇、节度使体制的转型。④唐高宗以后,国家对周边政权的战略逐渐转攻为守,在边疆地区派遣常驻军队,此外还有担负日常防守服役任务的防人,这些军防力量不仅需要粮草,同样需要考虑食盐的问题。

  唐初实行府兵制。贞观十年(636年),天下十道设置折冲府,对于府兵的物资供给方式有一定的规定,府兵的器物可分为火具、队具、人具,其中人具包含粮食:“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⑤米饭既然是府兵自备,则饭食所需之盐应同样是个人自备。因此府兵的选拔对象更倾向于家境富裕之人。⑥此后随着兵制的变化及长期屯驻边疆的需求,国家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去管理军资衣粮的问题:“凡诸州军府应行兵马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军散之日,亦录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会之。凡诸道回兵粮备之物,衣资之费,皆所在州县分而给之。”⑦可见兵部管理兵马器物数额,州县还要分担军府的军资衣粮之费。除府兵以外,兵防健儿则有了给赐、免税和家口迁徙军州给予田宅的待遇:“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义征之兵的行军器物同样由所在州承担,不足才自备:“凡军行器物皆于当州分给之,如不足则自备,贫富必以均焉。”⑧可见,国家对军队有了更多的钱粮资助,特别是对于府兵以外的兵源,在国家财政预算之下,多由州县承担其钱粮。

  在军资衣粮中,饮食补给非常重要。对于粮食供应,国家主要采取了屯田的形式。而盐与粮食有所区别,因为土地遍布各州,屯田区域相对来说分布的范围更广,而产盐地比较有限,分布在特定的区域,因此军队如何利用盐资源则成为一个问题。由于正史详细记载了军镇形成之后的兵马分布情况和数额,因此可以将其与当时记载的产盐地做一对应,看哪些屯驻军队所在地分布盐资源,列表如下:

  

  由表1可知,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节度使所在的州县辖有盐池,生产池盐;范阳节度使、岭南五府经略使、长乐经略使、河南道地处滨海的州县,生产海盐;剑南节度使辖有盐井,生产井盐。从《旧唐书·地理志一》的节度、经略使可知,拥有产盐地的军镇占全国军镇总数不到一半。⑨而这些有产盐地的军镇,则需要考虑如何将食盐提供给兵马。

  供给食盐之前,需要先计算军队所需的食盐数量。盐有日常食用、饲养牲畜、药用、祭祀等各种公用。⑩唐代丁男每日给盐2.5勺(0.0025斗),而丁男、中男、大女、小男的人均食盐比例为1∶0.75∶0.45∶0.3。(11)但这些是太仓署支给“公粮”(12)的食盐比例,不能代表军队。军队用盐不仅包括士兵用盐,还有军马用盐。军马用盐的数额高于御马和官马,因为军马食用和疾疗用盐比重更大。(13)唐人李筌撰写的《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对士兵与马匹用盐的每日数量有所记载:“一人日支半合,一月一升五合,一年一斗八升……马盐,一马日支盐三合,一月九升,六个月五斗四升。”(14)按唐律的一年360日为计,则每名士兵每日支用0.005斗盐,每年支1.8斗盐,是丁男的2倍;每匹军马每日支用0.03斗盐,每年支10.8斗盐,高于御马和官马的数额。

  在军队人均、马均用盐数额基础上,可以估算出唐前期军队的年均用盐总数。《旧唐书·地理志》载:“大凡镇兵四十九万人,戎马八万余疋。”(15)司马光将其置于天宝元年(742年)条目下,考异指出:“是岁天下健儿、团结、彍骑等,总五十七万四千七百三十三。”(16)兵员总数57.4733万人,其中镇兵49万人,军马8万余匹,因此可算出用盐总数:天下兵员每年用盐总数为10.345194万石(其中镇兵每年用盐约8.82万石),军马用盐8.64万石,人马每年合计用盐18.985194万石,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为了随身携带食盐,士兵应配有“盐袋”,以便长期储存和使用。《通典》记载:“每队驴六头,幕五口,每火锅一……刀子,错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用夹帛)。”(17)敦煌文献中亦有记载,P.3391《杂集时用要字》:“刃子,火,火石,塩(盐)袋。”(18)可见,西北的驻军亦有盐袋,所以当地常用字才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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