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椿家祸推论北魏的族刑及适用范围

作  者:

作者简介:
范兆飞,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近年整理和刊布的数十通北魏弘农杨氏墓志,对于校读和理解《魏书·杨播传》和相关纪传颇有裨益。诸杨墓志证明,北魏普泰元年尔朱氏势力对杨氏的大屠杀,确如史书所云“东西两家,无少长皆遇祸,籍其家”“无少长皆杀之”,同时可对史书进行文本和内容上的校正。尔朱氏的大肆屠杀并非毫无节制,罗织的罪名是谋逆,对应的处罚很可能就是族刑。元魏一代,族刑并未彻底废弃。北魏统治者对于谋逆株连者的处罚,包括诛杀、除名、禁锢等方式,量刑轻重与谋逆者所处亲属同心圆的内外亲疏有关,但有时也呈现出“逆差序格局”的特征。北魏族刑的最大范围不能超过缌麻之亲。尔朱氏对弘农杨氏的屠杀,正是有意扩大到正犯亲属圈层最大的缌麻之亲。对于杨椿家祸的考察,有助于理解中古时期“族”的边界。


期刊代号:K22
分类名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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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农杨氏是中古中国的名门望族。北魏杨播家族堪称弘农杨氏在北魏的典型代表。不过,《魏书》撰成以后,时人议论纷纭,斥为“秽史”。魏收先记杨播“弘农华阴人”,经批评后改为“自云弘农华阴人”。《北史·杨播传》则无“自云”二字。唐长孺敏锐地捕捉到这种差异,推断杨播家族并非东汉名士杨震之后,而是伪托汉晋高门。①杨播家族世系最重要的问题有二:一是《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杨氏”条直接记载“(杨震子奉)八世孙结”所呈现的世系断裂;二是杨播家族成员墓志称“十一世祖杨震”,其间存在着巨大的断裂。随着清末以降弘农杨氏墓志的发现、整理与刊布,中日学者运用墓志对杨播家族攀附杨震家族的具体内容和复杂过程,进行精彩的勾勒和阐释。②

  谱系建构诚然为中古史学者近年观察和推进士族研究的重要路径。不过,贞石证史这一研读金石和史传文本的传统方法亦不可忽视。北朝大量杨氏墓志的发现和刊布,对于校读《魏书·杨播传》,以及理解《魏书》《北史》所记弘农杨氏兴衰浮沉和北魏政治变迁不无裨益。普泰元年(531)六七月,尔朱世隆先给杨播家族罗织上“谋逆”的罪名,未经核实,随后大肆屠杀,史称杨氏“东西两家,无少长皆遇祸,籍其家”。③本文从新旧杨氏墓志出发,首先考证普泰遇难的杨氏人物及其特征,随后考察尔朱氏诛杀杨氏的具体范围,以及有无法理上的依据,进而观察诛杀范围与中古时期“族”的边界有着怎样的关联。

  一、罹难诸杨考实

  杨播家族被尔朱氏大肆屠杀,源于永安三年(530)九月孝庄帝对尔朱荣的成功刺杀。关于这场惊心动魄的刺杀,详情见于《魏书》《北史》相关纪传。弘农杨侃是其中最主要的预谋者。《魏书·杨播传》云:“庄帝将图尔朱荣也,侃与其内弟李晞、城阳王徽、侍中李彧等,咸预密谋。”④此处“李晞”,不见于史。《魏书·尔朱荣传》记载参与者有“典御李侃晞”。李侃晞是中山李惠从孙,《北史·外戚传》云:“侃晞为庄帝所亲幸,拜散骑常侍、尝食典御,帝之图尔朱荣,侃晞与鲁安等持刃于禁内杀荣,及庄帝蒙尘,侃晞奔梁。”⑤这就印证《魏书·杨播传》所记“李晞”,应作“李侃晞”。⑥李彧是北魏重臣陇西李冲之孙,《魏书·外戚传》云:“尔朱荣之死也,武毅之士皆彧所进。孝静初,以罪弃市。”⑦据《魏书》纪传,尔朱荣被刺杀于永安三年九月戊戌,戊戌为廿五日。同年十二月甲寅,尔朱兆杀孝庄帝于晋阳三级佛寺。与李侃晞、李彧幸免于尔朱势力的报复不同,元徽、杨侃两人未能幸免于难。尔朱氏对他们的报复不仅限于本人,不过,两人被株连的程度截然不同。

  先看尔朱氏对杨侃及族人的报复行动。据《魏书·前废帝纪》,普泰元年七月壬申(四日),“尔朱世隆等害前太保杨椿、前司空公杨津及其家”。“其家”具体何指,范围多大?《魏书·杨播传》有进一步的记载,迻录重要者如下:

  尔朱兆之入洛也,侃时休沐,遂得潜窜,归于华阴。普泰初,天光在关西,遣侃子妇父韦义远招慰之,立盟许恕其罪。侃从兄昱恐为家祸,令侃出应,假其食言,不过一人身殁,冀全百口。侃往赴之,秋七月,为天光所害。……世隆等将害椿家,诬其为逆,奏请收治。前废帝不许,世隆复苦执,不得已,下诏付有司检闻。世隆遂遣步骑夜围其宅,天光亦同日收椿于华阴。东西两家,无少长皆遇祸,籍其家。世隆后乃奏云:“杨家实反,夜拒军人,遂尽格杀。”废帝惋怅久之,不言而已。知世隆纵擅,无如之何。永熙中,椿合家归葬华阴,众咸观而悲伤焉。⑧

  《资治通鉴》整合《魏书》《北史》等相关文献,记载更为翔实:

  尔朱兆入洛,侃逃归华阴,尔朱天光使侃妇父韦义远招之,与盟,许贳其罪。侃曰:“彼虽食言,死者不过一人,犹冀全百口。”乃出应之,天光杀之。时椿致仕,与其子昱在华阴,椿弟冀州刺史顺、司空津、顺子东雍州刺史辨、正平太守仲宣皆在洛。秋,七月,尔朱世隆诬奏杨氏谋反,请收治之,魏主不许;世隆苦请,帝不得已,命有司检按以闻。壬申夜,世隆遣兵围津第,天光亦遣兵掩椿家于华阴,东西之族无少长皆杀之,籍没其家。世隆奏云:“杨氏实反,与收兵相拒,已皆格杀。”帝惋怅久之,不言而已,朝野闻之,无不痛愤。津子逸为光州刺史,尔朱仲远遣使就杀之。唯津子愔于被收时适出在外,逃匿,获免,往见高欢于信都,泣诉家祸,因为言讨尔朱氏之策,欢甚重之,即署行台郎中。⑨

  比较两段史料所记,互有异同。主要相异之处是:其一,“死者不过一人,犹冀全百口”云云,《魏书》似指杨侃从兄杨昱所云,《通鉴》则归于杨侃。其二,诛杀记载详略不同。本传“世隆遂遣步骑夜围其宅,天光亦同日收椿于华阴”,前句尔朱世隆夜围谁宅,并不清楚,《通鉴》所记则明确为杨津宅,且明确记载杨椿兄弟杨津、杨顺,以及杨顺之子杨辨、杨仲宣皆在洛阳。《魏书》记载杨顺“罢州还,遇害,年六十五”,似乎是回归华阴故里,但又记其子杨仲宣云:“还京之日,兄弟与父同遇害。”可见杨顺父子死于洛阳。其中辩、辨,两字相通。其三,诛杀范围稍有不同。《魏书·前废帝纪》记作杨椿、杨津及其家,史传记作“东西两家”,《通鉴》记作“东西之族”。另一方面,两段材料颇多相似之处:一是尔朱势力为诛杀杨播家族罗织的罪名,都是诬其谋逆,并非以报复之名直接杀戮;二是诛杀均未得到皇帝或朝廷有司部门的许可,皆是先斩后奏;三是诛杀范围都不限杨侃本人,或其核心家庭,而是远远突破这个范围,极为残酷,“无少长皆杀之”。我们至少需要追问以下三点:一是这件事是否真实发生,上述记载有无夸张,被杀成员能否考知;二是尔朱氏诛杀杨氏,有无任何法理上的依据;三是杨氏被诛杀的范围究竟是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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