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际互动到人机共构:经典现象学社会学的“物质”转向

作  者:
郑莉 

作者简介:
郑莉,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 150001);李曼毓,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哈尔滨 150001)。

原文出处:
新视野

内容提要:

库尔德利和赫普合作的《现实的中介化建构》,直接与伯格和卢克曼的经典之作《现实的社会建构》展开理论对话,强调人们不再仅仅通过直接的社会互动来理解世界,而是深度依赖媒介(尤其是数字媒介)来感知、体验和建构现实。媒介成为塑造社会现实的实践、技术和基础设施。这一中介化建构理论吸收、借鉴了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并借用埃利亚斯的“型构”概念来诠释“数据化现实”的生成机制,体现了经典现象学社会学的“物质”转向,形成了一种新的唯物主义现象学立场。然而,与拉图尔推动社会学彻底突破传统二元对立框架,最终实现从“社会的”社会学向“联结的”社会学的范式转型不同,唯物主义现象学始终在人类中心主义与媒介的物质性之间摇摆,从而使其既有别于拉图尔的人机共构的“联结的现实”,也有别于新物质主义“关系本体论”与“能动实在论”的理论诉求。


期刊代号:C4
分类名称:社会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字号:

  当今世界,数字革命正加速推进全球社会的结构转型。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以及ChatGPT、Sora、Stable Diffusion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引发了信息的存储、处理与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也以系统性和根本性的方式重塑了人们对“现实”的感知与建构,推动了社会现实生成机制的改变。在此过程中,知识生产呈现出“接口透明而逻辑隐蔽”的悖论:表面上,技术系统提供了对知识生产过程的可解释性(explainability);但实质上,知识的生产与分配却被以算法黑箱为核心、本质上具有“不可解释性”(inexplicability)的技术机制所主导。[1]不仅如此,数字技术还构成一种“拟现实”的生成机制,通过具有选择性的机制重塑了人们的现实感知。

  在数字技术深度介入现实建构的背景下,传统社会学关于“现实”(reality)的理解面临新的挑战,学界也开始重新审视社会建构理论的适用性。自伯格(Peter Berger)和卢克曼(Thomas Luckmann)出版《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以来,知识社会学始终将“现实”作为社会互动与制度化过程的产物。然而,在深度媒介化时代,尼克·库尔德利(Nick Couldry)和安德烈亚斯·赫普(Andreas Hepp)敏锐地指出,以技术为基础的传播媒介正成为建构日常现实的基础,社会现实日益呈现出“中介化建构”(the mediated construction of reality)的全新特征。以关注世界是如何维系在一起的现象学式的理解,如今却与作为传播基础设施的媒介所具有的约束性、可供性和权力关系等特征纠缠在一起。

  面对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人们不禁要问:当社会本身已经因受媒介影响而“中介化”的时候,“现实”会受到何种影响?基于人际互动的社会现实如何维持,相应的社会知识如何生产?换言之,在一个高度依赖数字媒介的社会中,基于面对面的人际交往与互动的“社会”建构,是否已经被由媒介环境驱动的“中介化”建构所替代?深度融入社会的数据处理对经典现象学社会学的影响是什么?如何在数据化社会秩序中看清并处理好人类自主生活空间与商业力量渗透并占领这一生活空间的矛盾?

  基于此,本文尝试揭示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重塑社会现实的生成逻辑及其面临的本体论转向,并以此探索面向数字时代人类交往与互动的新范式。

  一 现实的社会建构:基于面对面交往的人际互动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现实”始终是一个难以绕开的核心概念,其本体性质一直处于争论之中:它究竟是一个静态、普遍、先验存在的客观实体,还是一种被社会建构的产物?实在论(realism)强调现实的外在性和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存在的客观性。与之相对,建构论(constructivism)强调无论是日常经验中的知识,还是科学知识,都是其背景所形塑的建构物,因而倾向于将社会现实看作是一个有意义的建构物。虽然社会科学在其历史发展中一直受到建构论与实在论之间紧张关系的影响,但在德兰逖(Gerard Delanty)看来,这种划分本身是一种错误的二分法,因为真正的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区分“现实是存在的”还是“现实是构造的”,而在于社会科学如何以反思性的方式理解并参与现实的表征与生成过程。换言之,社会现实既是“所是”(being),也是“所成”(becoming);它不仅存在着,而且始终处于被生成之中。在这一意义上,现实不应仅被看作是一个客体,而更应被视为科学商谈所建构的,而科学商谈也不再被视为独立于社会的。[2]正是这种客观事实性与主观意义性的交织,使得社会成为一种“自成一类的现实”(reality sui generis)。[3]

  若要真正理解这种“现实”,关键在于厘清其被建构的方式,而最适宜的哲学路径是现象学分析,因为它旨在描述常识中的现实,但并不涉及任何因果性或发生性(genetic)的假设,而这也正是知识社会学的核心任务。[4]胡塞尔的现象学通过悬搁(epoché)自然态度和先验假设,将注意力集中于现象本身,而非对现象的理论解释或科学归因。这一方法为理解社会现实提供了新视角:现实并非单纯的客观存在,而是在意识经验中得以呈现的“现象世界”。在此基础上,舒茨借鉴了经典现象学的方法,并将胡塞尔的先验主义立场拉回到日常经验世界中。在舒茨看来,人类对世界的认识采取一种想当然的态度,社会科学的任务并非抽象地追溯意识的先验条件,而是揭示人们在自然态度中如何凭借“常识知识”去理解他人、维持互动。他试图寻找人的行动与实在的意义结构之间的关联,并强调个体的主观体验与意义始终嵌入在一个由他人、共同体与历史积淀所构成的客观意义脉络之中。

  在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框架中,“社会的周遭世界”及“我们关系”构成了社会实在建构的原初基础。“我的环境与‘你’的环境,也就是我们的环境,是一体而共同的”,这个“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共同的、互为主体的世界,它预先被给予在那里”。[5]行动者凭借“知识储存”与“经验基模”这一此前各种体验所构成的意义脉络,在“我们关系”中通过“类型化”(typification)方式理解他人的行动,并在互动过程中不断修正自身的诠释基模。“社会的周遭世界”属于一种“面对面关系”的社会互动情境。在周遭世界里,我与他人共享同一个时空,他人的表情、语言、沟通意向乃至意识活动直接展现在我眼前。正是在对周遭世界的论述中,舒茨将关注点引向“意义的社会建构”与“意义的主体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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