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开展商旅文体健联动,促进赛、展、节、游一体谋划、一体开展,丰富产业业态。”[1]该文件旨在通过积极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商业、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打破“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商业”等传统单一化业态叠加模式,构建“商旅文体健”体育产业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新服务,提振我国“三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赛事经济作为解锁体育产业“流量变现”的关键密钥,“十四五”以来,体育部门秉持“以赛事体系建设为核心,‘赛事+’与‘+赛事’深度融合的一体两翼发展思路”,带动体育及相关消费超160亿元[2],极大地释放了体育消费潜力。在其“赛事+”“+赛事”的融合过程中,通过体育赛事与文化、旅游、商业等领域融合发展的“三进”活动相对较多,而“体文旅商健”多业态融合的赛事活动较为鲜少,赛事经济亟须进一步扩大与其它领域的融合广度及深度,培育新的消费动能。2025年8月19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高志丹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体育总局将进一步丰富赛事供给、提升赛事品牌影响力、强化赛事与产业的协调联动[3],明确了“十五五”时期赛事经济发展需多领域联动供给、多业态创新融合、多主体协同治理的实践取向。面对国家推动“体文旅商健”深度融合的本质要求与赛事经济多域联动的发展诉求,构建“‘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共同体”,对于更好发挥赛事乘数效应、增加赛事经济总值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以理论为指引,以实践为落点,从我国“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发展的现实境况,提出“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共同体的内涵要义,明晰其构建的原则与目标,系统谋划“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共同体构建的新格局、新场景、新路径,为赛事经济能够更好适应“十五五”时期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并成为我国提振经济、扩大内需的支柱产业提供助力。 1 “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 从《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到《关于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的通知》出台[4],体育赛事与旅游、文化、健康、地产、科技等产业的跨界融合频频涌现,将赛事活动所带来的“流量”切实转化为经济的“增量”,促使赛事经济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然而,客观审视“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发展现状发现,主体利益分配失调、跨域融合不深、区域协同乏力、融合场景单一等问题已然成为制约赛事经济持续释放潜在动能、发挥乘数效应的关键桎梏,是“体文旅商健”赛事经济共同体构建所亟须解决的堵点。 1.1 利益协调缺失,赛事经济可持续发展掣肘 在“体文旅商健”深度融合的实践场域中,体育赛事的举办不仅涉及体育、文化、旅游、商业、健康等领域的跨界协同,更需政府、企业、体育社会组织、民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其利益与职能的分配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各主体间利益耦合不足、资源让渡不均,严重影响了赛事对城市经济的持续拉动效应,掣肘着赛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诸如,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发布的《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一场大型城市马拉松赛事带动的经济效益可达6~7亿元[5],但全国多地马拉松赛事“几届而终”“短期收割”的现象却仍然存在。一方面,由于缺乏宏观层面对于赛事活动举办期间,体育局、文旅局、商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清晰的权责分配指南及整顿地方政府或相关产业“失范”行为的精准政策,不少利益主体存在盲目追求赛事活动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狭隘认知[6],造成赛事配套的住宿、餐饮、文娱、旅游等服务价格急速提升,极大地影响了参赛者对赛事的体验和对城市的印象。另一方面,部分赛事进入成熟期后,地方政府的补贴逐渐减少,赞助商的商业回报期望却显著增强,赛事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利益让渡的不均,使得赛事承办方在接续办赛时迫于成本的投入降低办赛服务质量,影响了赛事参与者的参赛体验,制约了赛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融合深度欠缺,赛事经济带动效应不足 近年来,《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发布,为促进“体文旅商健”融合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从全国层面来看,我国“体文旅商健”赛事活动的实践仍面临着资源整合利用不足、产业链融合不够等问题,尚未达到高度融合阶段[7],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赛事经济对其他行业的经济带动效应。一方面,许多赛事举办地虽拥有优质的旅游资源及适合乡村体育赛事举办的独特自然景观,但由于缺乏自然资源与赛事融合的统一规划和创意设计,导致体育赛事资源与旅游资源的空间布局较为分散[8],加之餐饮、住宿等服务缺乏地域特色以及交通衔接不畅等短板,使得参赛者的驻留时长与消费意愿受到影响,限制了赛事消费活力的充分释放。另一方面,大多数与赛事相关的商贸活动、文旅活动、艺术展览等,通常依靠“联名”“冠名”等形式吸引赛事流量,未能真正与赛事IP相联动,围绕赞助赛事展开的周边产品或趣味活动,难以切实带给消费者丰富体验和多样选择,降低了赛事衍生行业对消费者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