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提升指导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1]。目前,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层面的社会工作部组建任务已全面完成,进入实际履职阶段。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2]。县域社会工作部作为党开展社会工作的前沿阵地,是部门职能调整落实生效的肯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3]“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4]然而,在当前社会工作研究中“县域”处于失语状态。这不仅是一个研究空间、一种学术范式的缺失,也是一个分析视角、一种研究方法的缺失。社会工作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话语体系建构落后于实践,或与此不无关系。县域社会是一个拥有高度治权的综合体,也是一个生活化的“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还是一个扁平化的、政府直面治理任务和基层的、有限空间下的多频次互动范畴。因此,在县域既可以看到制度的统一性及其结构性特征,也能看到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具象互动过程,能更清晰地看到制度中的能动者、制度运行的多样性及其背后的整全要素[5]。将“县域”作为场域,深入分析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模式,有助于获得更立体、更整全的“大社会工作”知识体系。 围绕国家战略部署与地方经验,开展实证研讨,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能推进、制度建设诸方面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工作关系,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有助于优化县域社会工作部的运行机制,提升其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6]。云南因其重要战略地位、特殊地缘政治、多元民族关系,亟须加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能力,以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有鉴于此,笔者在社会工作部履职伊始,即选取云南典型县域社会工作部开展跟踪调查,探讨其运行机制从无到有、不断优化的具体路径。此研究有助于拓展党政机构职责体系理论,寻绎党的社会工作部与专业社会工作之间的嵌合机制,在反思性实践中完善中国特色的“大社会工作”体系;进而从实践层面揭示县域社会工作部机构优化改革的关键因素和内在机理,推动县域社会工作部职能优化、有序高效协同运转,提升基层治理的整体效能。 一、理论回溯:县域社会工作部的职能设计与制度安排 目前学界尚缺乏直接聚焦县域社会工作部运行机制及治理效能优化的研究成果。为此,可以借鉴国内外“社会工作”制度化的历史经验,同时从各地最新实践中提炼经验模式,从而优化县域社会工作部的职能设计与制度安排。 (一)国外社会工作职能机构的制度设计 国外社会工作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而后逐渐发展为组织化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工作,最后形成了全国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体现为传统主义、专业发展、市场经济和国家主导四种类型。这百年发展历程可从英国、加拿大、美国、德国的社会工作制度变迁中看到缩影。英国社会工作源于1601年《济贫法》的颁布实施,受济贫传统影响,至今社会工作仍处于社会福利服务结构的核心位置,主要承担信息和技术服务,对整个社会福利服务起到组织、协调的作用,社会工作者与行政管理人员、非技术性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完全不同[7]13-32。加拿大的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社会工作管理职责主要在省政府。早在1975年,各省均已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形成了法律保障、政府主管、社会参与的较为完备的管理体制[8]。美国的社会工作贯穿于国家体系的各种实体中,在各州政府和专业团体(如全美社会工作者协会、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美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等)的共同推动下,社会工作者是美国增长最快的就业领域,负责旨在促进社会正义、福祉和赋权的直接服务与政策倡导、评估等[9]。与美国相比,德国是一个保守型福利国家,国家在整个社会工作体系中处于核心统领位置,除了高度发达的社会工作立法以外,德国各大城市或者地方政府机构都设有专门的社会工作部门或者社会福利部门,负责各种与社会福利相关的规划、管理、协调、服务等事务[10]。可以说,国外社会工作职能机构的发展运行总体遵循的是一条专业化、福祉化路线,专业社会工作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类福利服务,并成为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制度安排。 (二)中国社会工作职能机构的变迁历程 我国历史上缺乏专业社会工作,赈济扶贫等社会福利工作主要由国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行政干部承担着诸多社会工作职能。改革开放后,为摆脱“全能政府”局限,我国社会工作进入快速发展期,逐渐形成“政府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教育率先发展、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并存、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工作格局[11]。而作为机构名称和职责范围的“社会工作”,其概念范畴自1991年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后经历多次嬗变,从一开始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到“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出现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升级。至2023年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正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的有效回应,体现了“一核多元”“协同共治”理念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