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城乡融合发展:逻辑、挑战与实践路径

作  者:
秦蒙 

作者简介:
秦蒙,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电子邮箱:2292821579@qq.com(100836);王佩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中心,电子邮箱:wangpeilin@caictac.cn(100036)。

原文出处:
财经智库

内容提要:

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为依据,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分别测度了我国城乡在人口、空间、经济、社会、生态、政治六个维度的融合发展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文章发现,2005-2024年,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整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区域差异显著。针对当前城乡融合存在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不够完善、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城乡产业融合体制不够健全、城乡生态融合体制有待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立足当代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调整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来推动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


期刊代号:MF1
分类名称:体制改革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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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新型城乡关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二元分割旧格局正在转向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但也要深刻认识到,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城乡产业发展差距大、城乡生态环境治理非均衡和非充分、区域间城乡发展差异大等问题依然存在,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

  “十五五”时期,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仍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进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抓手,也是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全面阐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科学测度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深入剖析当前我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困境,以此探究我国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三重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改革,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动城乡经济制度变革,促进城乡关系从二元分割走向了融合发展。当前,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是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理论根基,城乡融合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符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提供了现实基础;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使命任务要求城乡融合发展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价值导向和目标方向,必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构成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逻辑。

  (一)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必然趋势,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是中国城乡关系发展的理论根基。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总结了城乡关系从对立分离到融合的一般演变规律。马克思认为,城乡的对立和分离是社会分工深化和私有制的产物,“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马克思,2012);但同时,伴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以及物质财富的积累,城乡的对立和分离终将消失,并走向融合。①恩格斯进一步强调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他指出,城乡的对立和分离不符合工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须重塑城乡关系,即“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同样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恩格斯,2009a),并且只有通过城乡融合,才能解决因工业发展带来的城市污染问题,并最终使社会全体成员得到全面发展(恩格斯,2009b)。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力高度发展和消灭私有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特别是大工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物质条件,“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分离的条件”(恩格斯,2012);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社会条件,只有废除私有制,才能消除旧的分工,实现城乡的融合,并最终使社会全体成员得到全面发展。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依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变化,形成了既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又契合中国实际的城乡关系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亦是指导中国城乡关系发展的理论基础。正是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城乡兼顾到二元对立、统筹、融合的转变。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重塑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产力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历史逻辑:顺应我国生产关系不断变革与调整的演进趋势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顺应了我国生产关系不断变革与调整的演进趋势,并最终服务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我国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本质上就是通过不断变革与调整生产关系领域的政策制度,以消除城乡二元分割,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发展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为根本指向,在全国城乡一盘棋的基础上不断变革和调整生产关系,历经了“农村支持城市—城市支持农村—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张克俊等,2025)。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尽快实现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的转变,党和国家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具体实施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以及户籍制度等最终形成“以农补工、以乡养农”的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并推动工业化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城乡发展也严重失衡,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城乡二元结构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计划经济体制、重工业优先发展等生产关系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必须发生变革。正是在这样的困境下,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党中央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并率先推动农村改革,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包括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等,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城乡关系进入统筹发展阶段,即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发展、工业与农业发展、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利益。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2007年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建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破解“三农”问题(周清香、何爱平,2022)。2012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特别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成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据此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强调要通过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0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就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了城乡融合发展新的时代内涵,对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了更全面、更具体的要求。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未来一段时间“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城乡人口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但依然存在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有待均衡、城乡生态融合机制有待健全、城乡产业融合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农村生产力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突出,城乡融合程度亟须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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