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的提出 2014年,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召开的国际叙事学年会上,国际叙事学研究学会将该年度的终身成就奖颁给了历史学家海登·怀特(Hayden White)。理查德·沃尔什(Richard Walsh)代表学会宣读颁奖词,指出怀特的研究“不仅为历史编纂学带来了新的视角,而且还深入探讨了叙事形式的问题——包括其修辞、意识形态和伦理力量——这些问题在当代叙事理论中产生了强烈共鸣。他不仅从文学表现中汲取了最初的灵感,还以更丰富的方式回馈了这一领域”①。沃尔什在颁奖词中没有提及的是,怀特将叙事学引入历史学,以“曲线救国”的方式使叙事学走出在文学研究领域所陷入的危机。20世纪70年代,怀特在《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1973)、《话语的隐喻:文学批评论文集》(1978)两部论著中,尝试将历史学与叙事研究进行有效的结合。20世纪80年代,怀特接连发表《叙事性之于再现现实的价值》(1980)、《当代历史理论中的叙事问题》(1984)等重要论文,并出版《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1987)一书,深入讨论历史再现与历史研究中的叙事问题。怀特高度评价叙事的形式与功能,他(White 1987:1)指出:“叙事不仅不是一个问题,反而可以被视为解决人类普遍关切的一种方式。具体来说,它解决了如何把所知转化为所述,以及如何将人类经验塑造成一种能够被普遍人类意义结构所吸收的形式之难题。尽管我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另一种文化的特定思维模式,但相对而言,我们更容易理解来自另一种文化的故事,无论这种文化在我们看来多么具有异域色彩。”实际上,作为一名成就卓著的中世纪史学家,怀特不仅把叙事研究引入史学领域,还一度致力于考察叙事形式的修辞性、意识形态性和伦理特性。在他看来,所有的历史文本都是对过去的一种选择性再现,任何历史叙事都不能呈现过去的全部。倘若仔细分析历史学家的叙事选择过程,我们会发现隐喻、转喻、提喻、讽喻等转义类型以及情节设置模式、形式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的含义,构成了历史学家全部的叙事话语。 历史学家把叙事学作为方法引入史学领域,一方面丰富了史学研究,另一方面也积极推动了叙事转向,使得叙事学在文学之外的领域得到发展,拓展了叙事学的研究边界。世纪之交,与历史学家对叙事学方法的引入形成有效呼应,叙事学家们也同样表现出对历史学的称羡。这也顺应了当下文学研究的历史化趋势。梁展(2021:102)指出:“历史化已经成为当前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的明显趋势之一。当下史学的文学化与文学研究的历史化趋势,一方面,‘新文化史’研究者并不满足于传统史学主张的史料之‘客观性’价值;另一方面,文学理论家们则质疑历史证据之真实性的前提,二者在方法论方面的追求和目标相当一致,即都在致力于揭示先于逻辑、理性和证据生成的‘生活世界’。”2003年,为纪念德国叙事学家F.K.斯坦泽尔80诞辰,莫妮卡·弗鲁德尼克(Monika Fludernik)发表题为《叙事学的历时化》(“The Diachronization of Narratology”)的文章,指出:虽然新的叙事学方法层出不穷,但在理论层面,人们对叙事形式的历史和功能却关注甚少。在文化研究领域,也同样缺乏对叙事学历史发展的关注(Fludernik 2003:331)。沃尔什也同样注意到叙事学研究的历史化趋势,他(Walsh 2016:266)说:“在叙事学研究中,越来越强调对叙事进行历史化和语境化的分析。这种趋势已经逐渐演变为该领域的整体转向,与经典结构主义所采用的共时性研究方法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种新的研究取向被称为历时叙事学。” 经典叙事学家对叙事形式的分析和考察割裂了历史语境,主要原因在于经典叙事学的主要目标是揭示叙事的普遍规律以及所有叙事所共享的结构。彼得·许恩(Peter Hühn)等人指出:“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经典叙事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叙事的形式特征、分类标准以及独特的结构体系。这种方法虽然为深入分析叙事结构提供了严密的理论框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发现它将叙事从其文化背景中剥离了,回避了对叙事历史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问题。”(Hühn et al.2023:1)进入后经典阶段之后,叙事学家们越来越重视叙事文本中的意识形态问题,但对叙事研究中的历史视角依然关注不够。有鉴于此,许恩等人(Hühn et al.2023:1)认为:“在新叙事学中,即便在那些较少涉及意识形态、更偏向认知和接受导向的形式中,对叙事的历史发展和文化多样性的探讨依旧不足。” 许恩等人谈及的上述问题也是当下叙事学所面临的挑战。多萝西·伯克(Dorothy Birke)等人指出: 主流叙事学中仍有一个尚未解决的挑战:如何整合那些旨在“历史化”叙事理论的研究路径,即通常被称为“历史叙事学”或“历时叙事学”的多种方法。尽管后经典叙事学取得了显著成功,但叙事学方法是否能够且应该被历史化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我们如何追踪叙事形式和功能随时间的变化,并理解它们与历史背景的关联?近年来,历史叙事学/历时叙事学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迫使我们思考,叙事学家如何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中定位自身及其研究方法。(Birke et al.2022:27) 进入21世纪后,尤其是近年来,引入历史维度成为国际叙事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动向,随之出现了两个容易被混用的名称,即“历史叙事学”(historical narratology)和“历时叙事学”(diachronic narratology)。比如,安斯加尔·纽宁(Angsar F.Nünning 1997,2000)、马丁·克莱珀(Martin Klepper 2014)、苏珊·S.兰瑟(Susan S.Lanser 2011)使用了“历史叙事学”,而莫妮卡·弗鲁德尼克(Monika Fludernik 2003,2009)、J.亚历山大·巴雷斯(J.Alexander Bareis 2013)、凯·米科宁(Kai Mikkonen 2021)、彼得·许恩(Peter Hühn 2023)、艾琳J.F.德容(Irene J.F.de Jong 2014)则使用了“历时叙事学”。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既相互关联又内涵不同。诚如伯克等人(Birke et al.2022:27)所言:“目前,历史化研究课题仍然面临一个障碍:那些被贴上‘历史’或‘历时’标签的研究,在方法运用上以及历史/历时议题的视角上存有显著差异。”问题在于,如果叙事学研究需要引入历时维度,那么历时叙事学为何姗姗来迟?历时叙事学与历史叙事学有何差异?如何发展和运用历时叙事学?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