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与技术民主化:基于“参与者利益”的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雄伟,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统一战线教研部;廖令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技术赋能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国家治理的工具箱与能力边界,但也带来诸如技术专家治国、技术利维坦、技术异化等问题,引发国家治理能否以及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依赖技术工具的迷思。技术民主化为应对技术现代性危机、平衡复杂社会多元价值诉求,以及重塑技术合法性、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新取向。本文基于“参与者利益”的视角,构建“参与者—互动模式—利益赋予”的三维分析框架,讨论技术民主化嵌入国家治理的逻辑调适与机制创新。技术民主化驱动国家治理不断调适技术社会范式下的公众参与逻辑、技术政治系统要素的互动逻辑,以及技术权力结构的利益分配逻辑,提出健全多元参与的包容性治理机制、完善结构互动的整合性治理机制,以及强化利益平衡的协商性治理机制的创新要求,从而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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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治理在拉丁文中的原意与“统治”类似,都用来指称一种以控制、指导或操纵为特征的国家权威运作方式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单一的政府统治模式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的社会变化,不少欧美学者开始呼吁“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的治理变革②。正如罗兹的观点,治理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过程,这一过程不再依赖传统的政府权威,而强调国家、市场与社会围绕共同目标所展开的多元互动③。之后,治理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更加强调“多中心治理”和“权力弥散的多元参与”。当“治理”的概念进入中国后,经历了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调适的过程,由20世纪90年代适应改革开放的具有“社会中心主义”偏向的概念,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具有“制度主义”意涵的特色概念。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着“治理”概念正式进入官方话语体系,并被纳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顶层设计。这一重要论述推动“治理”从学术概念上升为国家理念,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学术界持续关注与探讨的核心议题。一般来说,国家治理是指以国家机构为代表的各类主体对主权国家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各个方面的治理,以实现公共目标、协调价值冲突、维护人民利益,并在合法性与有效性之间寻求动态平衡的一整套制度规则、治理工具及其执行能力,涉及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军队、政党政府等各个领域,即通常所说的治国理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④。在国家治理的诸多要素中,“技术”之于国家治理的影响无疑成了学术界研究的显学。进入21世纪以来,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治理范式转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已深度嵌入现代治理体系当中。然而,技术对国家治理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双刃剑”效应。一方面,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国家治理的调控能力显著增强,权力能够直接触达基层社会,借助数据的高效处理和实时分析,实现对多元治理需求的精准识别与有限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国家治理由传统的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的循证决策转化,增强了国家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技术所引发的“国家治理风险”同样不容小觑,“数字利维坦”“数字鸿沟”“算法偏见”“技术伦理风险”“法律风险”等议题始终如影随形,侵蚀着社会的信任、公平和治理效能。

  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正在加速推进,由此催生出的各类新型、系统性技术统治风险加剧了国家治理的总体负荷。这种风险背后不仅反映出技术快速迭代与国家治理体系滞后、规则供给不足间的深层矛盾,也暴露出治理体系的僵化和碎片化难以有效统筹多重治理目标的结构性困境。成功的国家治理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既要把科学技术的先进生产力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也要通过技术民主化推动国家治理更加平等、包容和授权,更好增进社会福祉,以有序的公众参与确保技术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

  因此,我们需要探索技术如何更有效地扩大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即如何通过技术民主化避免技术统治风险,并在国家治理中努力使最广大参与者的相关利益得到制度化保障,以此平衡复杂社会多元价值诉求,以及重塑技术合法性,塑造更加公正、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走向兼具主体性与回应性的治理方式,避免陷入技术至上、效率优先的治理迷思。

  二、简要综述:国家治理的技术统治风险

  现代信息技术嵌入国家治理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显,引发关于技术治理的巨大争论。一部分学者认为技术对国家治理具有赋能效应,分析技术应用对传统科层组织形态、政策过程及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的深刻重塑,认识到科技革命驱动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基础性作用。还有学者提出国家治理的信息理论、数字时代的国家理论,探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如何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性、公共服务效率及危机应对能力。另一部分学者则看到了技术统治风险对于国家治理的破坏性影响,并引发如下几类讨论:

  第一,技术专家治国风险。“技术专家治国论”把自然科学技术、社会技术与政治权力结合起来,主张社会行动的决策权应掌握在那些熟悉技术发展、精通技术设计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手中,认为“人类需要以科学与技术所揭示的客观知识来重构社会认知与国家治理”“技术专家治国会全方位胜过其他人群治国”“国家治理中必须启用技术专家并屏退非专家人群”⑤。这一论断引发了公众对技术民主的强烈担忧,技术冲突、技术合法性危机和技术控制困境等技术民主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⑥。安德鲁·芬伯格认为,技术专家治国论是“一种使国家和企业的技术统治的野心合法化的愿景。这些作为幻想基础的关于人性和社会的理性主义假设,一个多世纪以来已经作为一种实证主义的乌托邦而人尽皆知”⑦,并由此提出了技术民主化思想。也有学者指出,技术专家治国论符合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为资本家抢占技术主导权、使无产阶级成为技术权力控制对象提供合理化辩护⑧。学者们开始关注反技术支配的有效方案。例如,有研究基于“强边(边缘群体)、限中(政府官员、企业高管、数字专家)、制衡(横向分权与纵向分权)”的思路建立了反数字支配的复合方案,强调应将数字(技术)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与批评之下,尤其要受到具备数字素养的利益相关者的审视⑨。此外,还有学者提出,“需要把积极公民激发出来,让其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强大的刚性权力进行平衡而非导向的一种技术专家治国的模态⑩。

  第二,技术利维坦风险。霍布斯以“利维坦”喻指国家,突显其作为主权和暴力拥有者令人生畏的形象。一些学者基于技术手段与国家公权力结合所产生的负面政治效应,提出“技术利维坦”“数字利维坦”“算法利维坦”等相关概念,即“国家依靠信息技术的全面装备,将公民置于彻底而富有成效的监控体系之下,而公民却难以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来维护其公民权利”(11)。相关研究分析了技术利维坦风险的运行逻辑,认为技术权力可能是连技术人员也无法完全驾驭的“人造利维坦”(12),例如,有学者论证“代码即权力”命题,说明代码“能让我们去做只有武力、强制、影响力和操纵才会让我们就范的事情”(13),可能使社会陷入“监控资本主义”(14)的陷阱,指出“‘数字利维坦’弥散出的‘计算机官僚主义’极易在管理者与民众之间制造数字区隔和信息鸿沟”(15),认为“算法利维坦”存在公民权利让渡导致算法权力越位风险,而算法政治越位进一步导致“人的政治”终结风险,引致技术理性至上的绝对权威逻辑(16)。与此同时,有学者认为只有不同社会群体通力合作,才能有效遏制“数字利维坦”的恶性演化(17);“面对‘算法利维坦’,需要从算法代表性的视角,重新设计和建构算法过程的公民出场和权益再现机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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