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两宋中央的货币收支  

作  者:

作者简介:
年慧龙,历史学博士,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拥有大量详实财政数据的郑湜奏札,被保留在南宋著名类书《山堂先生群书考索》中,上札时间为淳熙十六年宋光宗即位之初,而非通常认为的绍熙年间。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援引郑湜札子中的数据,形成了两宋中央货币收支的经典总结,成为后人研究宋代财政规模的重要依据。郑湜札子的上奏,直接推动了《绍熙会计录》的纂修。对其札子相关数据的溯源式考察与补正,有助于我们重新厘定宋代中央货币的岁入与岁出,并在此基础上明晰此类数据的统计方式及其真实意涵,进而把握宋代纂修之史文本多层次的特点,进一步深化宋代财政史研究。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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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的收入与支出是国家财政活动的核心内容,也是现代财政学研究中的基础概念,其规模大小与结构形式成为分析国家经济发展、央地财政关系的主要依据。一直以来,历史时期的财政收支是学者关心的重要议题。日本学者曾我部静雄最早统计了现存文献中北宋(至道、景德、大中祥符、天禧、庆历、皇祐、治平、熙宁)和南宋各时期的岁入和部分时期的岁出①。全汉昇通过讨论货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的历史脉络,对比唐宋财政岁入结构与数量,着重研究了宋代财政中不同类型的货币收入②。20世纪80年代,郭正忠结合两宋财政制度的特点指出,某些时期的中央岁收数字记载有局限性、中央财利具有分割性(隶属不同层级和机构)以及岁收统计具有杂乱性等。只有在深入理解财政岁收制度复杂性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解读和运用史籍中存留的财政数据③。黄纯艳认为,史籍记载不完整、内藏库财赋的隐秘性和财政统计的复合单位等三大因素,导致厘清宋代全国财政收支变得十分困难④。

  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在其《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以下正文中简称《朝野杂记》)甲集中总结了两宋时期中央货币收支的演变,成为不少学者统计和研讨宋代中央收支的基础。但长期以来,学界未对其数据来源做精审考释。有学者指出,李心传所据当来自光宗绍熙年间秘书郎郑湜所上奏札,却未能进一步详论⑤。

  郑湜奏札被保留在由南宋中后期士人章如愚编撰、吕中增广的《山堂先生群书考索》(以下正文中简称《山堂考索》)一书中⑥。《山堂考索》后集卷六三末收有一份题为“光宗绍熙三年”计四百余字的臣僚奏言②,续集卷四五和卷四六所引部分相同的文字,注明为“郑湜札子”⑧。由此,笔者将此臣僚奏言定名为“光宗朝郑湜札子”。此札涉及自北宋至南宋不同时期的财政数据,有较高的研究价值。郭正忠在考辨光宗朝绍熙年间的货币岁收时认为,郑湜札子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⑨。实际上,郑湜此札的意义并不仅限于详实的财政数据,更在于其成为后来宋人对本朝货币财政规模进行经典总结的源头。本文拟在复原光宗朝郑湜札子的基础上,疏证其上札背景和内容,希冀在挖掘此札深层意义的同时,重新认识两宋中央货币财政的规模。

  一、郑湜札子复原与上奏背景

  光宗朝郑湜札子的主体内容目前只见于《山堂考索》后集之《财用门》中,从“臣闻”“国朝”等用语可判断此处保留了当时郑札的一些原貌。而《山堂考索》续集《财用门》之《宋朝财用·今日费用》和《东南岁入·宋末所入倍于祖宗时所费亦倍于祖宗时》则改“国朝”为“宋朝”或“宋”。不过,这两部分文字可校补《山堂考索》后集刊刻原札时的部分文字错讹或删削处。原札叙述自“今上供正赋”至结束的文字,可通过续集中的《诸路经制总制月桩及两浙岁收缗钱》《两浙租赋》校补。此外,间有部分文字不同,可能会引起含义的变化。例如,原札熙丰岁入作“五千万”,《宋朝财用》作“六千万”;“东南岁入不满”,《东南岁入》作“东南岁入不过”,语意相同,而《宋朝财用》作“东南岁入不啻”,则有不止之义;“祖宗时,中都吏禄兵廪”,《宋朝财用》“祖宗”作“神宗皇帝”云云;“至宣和末”,《东南岁入》作“至宣和间”,时间表达上略有参差;“一岁通收缗钱不过”,《两浙租赋》作“一岁通收缗钱不下”,有不止之义;“州郡支费”,《诸路经制总制月桩及两浙岁收缗钱》作“州县支费”,包含了两个行政层级的费用。这其中部分语义的不同之处,将在下一节中详加辨析。

  光宗朝郑湜札子文本的复原可参阅本文第二节表1所录文字,虽然这不是郑湜原札的完全版,但仍可见当时上札的核心内容。那么,此札上奏的具体时间是在何时呢?

  《山堂考索》给出了“绍熙三年”和“绍熙中”两个相对明确的时间点⑩,光宗绍熙纪年共有五年,绍熙三年(1192年)可视为绍熙中,似乎《山堂考索》书内文献达成了一致,无可置疑。但是,《续编两朝纲目备要》(以下正文中简称《两朝纲目》)光宗朝淳熙十六年二月“诏职事官轮对”纪事下,节录了“秘书郎兼权吏部郎官郑湜”的三封奏书。其第三奏载:

  民力之困,莫甚于此时(A)。盖所取者皆祖宗时所未尝有,而作俑于后来;所用者皆循习承平积弊,而不量今日之事力(B)。愿先以清心寡欲、躬自节俭为本,然后明诏大臣(镗)[裁]度经费,除奉宗庙、事两宫、给兵费之外,一切量事裁酌,惟正之供、滥恩横例皆厘正之,然后使版曹会一岁之入,择诸路监司之爱民而晓财赋者,使之稽考调度,蠲其烦重,以宽民力(C)。(11)

  《两朝纲目》将此奏称为“宽恤民力一章”,这里姑且命名为《宽民力奏》。为便于文本对照,根据《宽民力奏》的内容,可分为A问题、B原因、C举措三个部分。其中,A正好可以对照前揭郑湜札子的“臣闻当今之务,莫急于宽民力”一句。B可对照“此无他故,所取者皆祖宗时所未尝有,作俑于后来也;所用者皆循习升平积弊,而不量今日之事力也”一句。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宽民力奏》与光宗朝郑湜札子实为同一奏书。C应该也是郑湜札子的一部分,只是未被《山堂考索》节录而已。此外,《两朝纲目》又载:“疏出,四方盛传……湜所陈,惟宽恤民力一章,丞相留正尝命中司、版曹、检正、都司置局,同共稽考。”(12)《宋史全文》则为“疏既出,右丞相留正乃命”云云(13)。如果单就上引《两朝纲目》节录的文字来看,我们还不太能够理解郑湜上奏后,朝廷即命御史台、户部以及宰属(检正、都司)共同置局稽考经费的缘由。从宋廷对《宽民力奏》的重视程度来看,郑湜的奏文一定是言之有物且切中肯綮的,只有这样才能耸动朝廷,使其采取切实行动。结合《山堂考索》所录札子内容,想必刚刚即位的光宗皇帝,御殿听闻郑湜展读札子中罗列了大量详实、可靠的数据,且事关国家财政大计,自然会为之动容。《两朝纲目》《宋史全文》将郑湜奏文定性为“疏”,只是纂修之史的一般化表达,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转对札子,属于上殿札子的一种(14)。那么,郑湜的转对札子是上于淳熙十六年二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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