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两教对于隋唐时期皇权、礼制的渗透,是近年中古史研究者十分关注的话题。唐代道教进入国家礼制的显著表现,是玄元皇帝庙、太清宫两种有关老子祭祀礼仪的成立,①背后蕴含着复杂的宗教理念。对于玄元庙设立的历史意义,尤其是其背后隐藏着的思想、文化史脉络,此前并没有得到清晰揭示。通过研究发现,在佛道论衡背景下,老子族属、父母、诞生年月日、有无形象、服装、尊号太上、经典、化胡时间等均被佛教界质疑。在尊奉老君为先祖的前提下,李唐皇室不得不重新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在李唐近三百年的统治中,皇室不断发布“制敕”等最高指令,对佛道间关涉老子的宗教知识争议作出裁断。经过政治权力改造后的宗教知识,成为国家老子祭祀礼仪的思想支撑。最终有关老子祭祀的制度正式进入礼典,成为国家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不仅关注佛道两教有关老子的争论,亦将探讨国家权力对于宗教争议的约束,试图剥开玄元皇帝庙、太清宫祭祀中的宗教知识谱系,还原国家权力影响下唐代老子祭祀及相关宗教知识重构的过程。 一、道之争与唐初“本系柱下老子”记忆 李唐王朝肇建,唐高祖李渊就将自己族源上追陇西李氏,叙述自己家族的华夏渊源。不仅如此,李唐皇室同时确立自身为老子李耳之后,拥有真人阀阅,为神仙苗裔,在众多氏族中出类拔萃。 老子与李唐皇室的关系,需要从李唐创业过程中老子神启事件谈起。《封氏闻见记》云:“国朝以李氏出自老君,故崇道教。”②在论证这一看法时,封演是从武德三年(620)老君降神预言太平的事件开始讲起: 高祖武德三年,晋州人吉善行于羊角山见白衣老父,呼善行谓曰:“为吾语唐天子:吾是老君,即汝祖也。今年无贼,天下太平。”高祖即遣使致祭立庙于其地。③ 武德三年老君降神之事还见于《高祖实录》。④《高祖实录》所载时间、事件梗概与《封氏闻见记》有所差别,尤其增加李世民遣使致祭的情节。老君降神之事是由李世民操纵还是李渊主导,尚无确证,但李渊曾为老君立庙则无异议。⑤李唐皇室选择将“老君”作为先祖,一方面因为“李氏出自老君”,另一方面由于老君是一个宗教偶像。在这一双重身份加持下,对于老君的崇敬,有利于在起兵过程中凝聚民心,号召万众。李唐皇室认定老子为先祖,在唐建国伊始似乎并无争议,但事情转折发生在李世民即位后。 贞观十一年,李世民下诏强令“道在佛前”。依照《集古今佛道论衡》记录,诏书颁布是唐廷最高统治者对先前僧道争论的裁断。⑥《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记颁布此诏之目的是“欲宣畅祖风,遵嵩(崇)本系”。唐太宗将道士、女冠居于僧尼之前的理由并不复杂。诏书称“大道之兴,肇于遂古”,而佛教“爰自东汉,方被中华”。⑦统治者认为道比佛早、道先佛后,但现状却是华夏道教屈居西来佛教之下。诏书还特别强调太宗经过夙夜思虑,试图更改前弊。二教早晚是此前僧道论争中经常涉及的内容,但仍存争议。⑧因此诏书又补充申说“朕之本系出自柱下”,即李姓源于道教主尊老子,老子庇佑李唐平定天下,故令道前佛后。这是太宗让“道士女官(冠),可在僧尼之前”最重要的理由,⑨但反道僧侣道宣在编修《续高僧传》《集古今佛道论衡》时却刻意节略了“朕之本系出自柱下”。经道宣删改后的文本,全然没有强调李唐皇室源自柱下老子的意思。熟悉道宣的写作方式,就会知道他经常通过对史籍只言片语的篡改来体现其护教意图。可道宣一厢情愿的笔削,以及他设置的宗教知识“滤网”,并不能改变李唐皇室对老子的尊崇。 李世民尊老子为皇室之祖,并诏令道教地位先于佛教,此举实为佛教前所未遇之情境。诏颁之后,长安僧侣一片哗然。众僧各陈极谏,但终不被李世民所纳。⑩以慧满为首的二百僧侣,至阙并脱袈裟置头顶,公然抗议,但在李世民下达“重敕”后,被迫遣散。以法常、法琳等为首的十余高僧,趁李世民东巡洛阳之机,随行以求面谏,至潼关终得上表。表文承认李唐皇室本系“出自柱下”,尚未直接挑战皇室祖先认同。不过,僧侣反对将老君和道教结合,主张当今道士继承的是“三张之秽术”,着装打扮是黄巾之余,绝非老君后裔。将老子与道士切割,目的是拆离李唐皇室和道教的联系。李世民阅表之后派中书侍郎岑文本宣口敕,威胁不服诏令者,将依法处置。诸高僧大德“咸是暮年,形疲道路”,最终慑于皇威、负气而还。据相关史料,如何应对李世民的强硬态度,当时僧团内部意见不一。曾声称“万刃之下,甘心伏罪”的智实,后来回忆说,“深知明诏已下,不可转也”。自己甘愿以身试法,只是希望“万载之后,知僧中之有人焉”。(11)换言之,他内心非常清楚所谓抗议是不可为而为之。“知僧中有人”云云,意有所指,似在表达对同侪退缩的不满。 在朝廷重杖智实后,从贞观十二年到十三年,长安护法僧侣大都噤若寒蝉,再没公开表达意见。唯以“清白自居”的法琳,(12)心怀不忿,私下与道士论辩,竟涉皇帝宗系与老君,触及禁忌,遂被道士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道宣在《集古今佛道论衡》和《续高僧传·释法琳传》中,未载法琳“谤毁”李唐先祖的具体言论,让整个案情显得扑朔迷离。法琳究竟如何讪谤皇宗?与老君有何关系?如果只看道宣相关记录,这些问题茫然无解。好在彦琮的《法琳别传》提供了另一种回忆,有助于复原案情详貌。在审理法琳过程中,刑部尚书刘德威围绕《辩正论》指出一些问题,如佛道先后、称引师资等,但最重要的则在于法琳诋毁帝系所出,违背了贞观十一年诏书的意旨:“当今帝系所崇老聃为本。奉遵柱下,敕道居先,因何固拒诏文,擅生爬毁。事既非小,须具委陈,不得徒事饰非,虚烦翰墨。”(13)法琳并未俯首认罪于前述指控,申辩道,《辩正论》创作于8年之前,初衷是回应道士李仲卿、刘进喜之论争,与诏书无涉。 经细致审查,刘德威等人未发现法琳有直接诽谤皇室、毁黩先人之行,审讯亦无果而终。李世民对此结果显然难以接受,遂亲自出面审问法琳。然而,道宣在《集古今佛道论衡》与《续高僧传》中,对法琳的言论竟只字未提,隐匿其因言获罪的直接证据。详细情况依然要参阅彦琮的《法琳别传》。太宗径言,“朕本系老聃,东周隐德。末叶承嗣,起自陇西”,依然强调“本系老聃”,“所以尊乎祖风,高出一乘之上;敦乎本化,超逾百氏之先”。他继续诘问法琳,为何要“诡刺师资,妄陈先后”,并威胁称“无言即死,有说即生”,要求法琳必须作答。至此,法琳才尽陈心中所想,而诉说内容远超师资、先后这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