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生活”之争与12世纪的修会改革

作  者:
李腾 

作者简介:
李腾(1986—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世界史系教授(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古代文明

内容提要:

“宗徒生活”本意指代初期教会宗徒们的集体生活,在中世纪早期多被理解为隐修生活。从11世纪到13世纪,“宗徒生活”内涵因社会变迁而改变,城镇兴起促使强调巡游牧灵的律教士团体崛起,传统上占据优势地位的隐修团体受到挑战。12世纪初,隐修团体与律教士团体围绕“宗徒生活”及自身地位展开激烈论战,反映出教会内部中央权威与地方势力冲突、建制化与独立化的张力。然而,修会团体命运受制于教宗权威,教宗通过特权与禁令调节团体关系,随着13世纪初教宗势力达顶峰,此前兴起的宗教运动走向没落。


期刊代号:B9
分类名称:宗教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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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生活与组织的革新是12世纪文艺复兴的一个关键维度,然而,这一重要层面却遭到了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Charles Homer Haskins)等20世纪初期学者的忽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们日益深刻地认识到新兴宗教修会(new religious order)的重要性,并将之纳入12世纪文艺复兴的研究框架之中。①自11世纪中后期以来,天主教会在主教授任权等一系列问题上与世俗政权产生激烈冲突。与此同时,教会内部也经历着剧烈变革。到12世纪上半叶,新兴修会大量涌现,原本遵循隐修制度的传统本笃会(Benedictines)丧失了其在拉丁基督教世界长达数个世纪的垄断地位。这一时期,西方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同一地区多种宗教生活并存的现象。②这种宗教生活多元化的趋向也与12世纪文艺复兴的发展相辅相成。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和流动性的加强,新型社会权力和结构逐渐萌生,不同社会群体的宗教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了教会内部修会组织的变革。11世纪中期以来,教会改革的核心诉求在于重建所谓的“初期教会传统”,重返“宗徒生活”(vita apostolica)成为当时广为流传的普遍口号。③对“宗徒生活”的不同解读,成为各个修会间争论的焦点,且这一争论集中体现在以《奥古斯丁会规》(Rule of Saint Augustine)为准则的律教士(canonsregular)团体和以《本笃会规》(Rule of Saint Benedict)为准则的隐修团体之间。

  早在20世纪初,一些西方学者已注意到“宗徒生活”理念与中世纪盛期教会内部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格尔曼因·莫林(Germain Morin)着重突出“宗徒生活”与“隐修生活”(vita monastica)理念的一致性,然而,他的相关论述几乎完全建立在12世纪初本笃会士道依茨的鲁伯特(Rupert of Deutz,1075—1129)的著述之上,立论稍嫌偏狭。④法国学者查尔斯·德雷纳(Charles Dereine)则更多依赖律教士团体的文献资料,清晰地勾勒出律教士团体发展中所强调的另一种“宗徒生活”特质。⑤德国史学家赫伯特·格鲁达曼(Herbert Grundmann)以“宗教运动”(Religiöse Bewegungen)一词来描绘11世纪中后期兴起的改革与新修会创建活动,对这一涉及广泛的历史现象进行了全面梳理。⑥然而,格鲁达曼等学者多将13世纪的方济各会(Franciscan Order)和多明我会(Dominican Order)预设为参照系,往往以13世纪的文献来反推论证12世纪的宗教生活,对11到12世纪的修会研究带有明显的“追溯性”。20世纪50年代以来,学者们更多地从“宗徒生活”理念与教会改革的关系出发,将这一理念视为当时宗教革新的理论根源。如玛利亚-多米尼克·谢努(Marie-Dominique Chenu)强调,隐修士、教士和平信徒等3个群体都在追求宗徒生活,是12世纪拉丁西方基督教世界福音意识复兴的直接来源;⑦欧内斯特·W.麦克唐奈(Ernest W.McDonnell)指出,“宗徒生活”的理念成为若干新修会的思想基础,且“基于这一理念所形成的宗教生活,在欧洲拉丁教会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先例,是一种全新的修行方式”。⑧在国内学界,刘新成较早关注11到12世纪的隐修制度改革,为后续深入探索提供了理论框架,刘城也从“积极生活与沉思生活”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⑨

  西方学者或受限于自身教派背景,在研究中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或从13世纪托钵会(Mendicant orders)模式反观12世纪的宗教革新,造成了诸多误解。笔者认为,突破口就在于理清“宗徒生活”如何在11到12世纪逐渐从隐修主义的代名词演变为律教士团体的专属名词。两大团体围绕“宗徒生活”理念所展开辩论的兴衰发展,正是理解12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宗教生活多样化、教会组织革新和教廷权威扩展的关键。有鉴于此,本文聚焦于12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宗教领域的革新,尝试突破传统研究范式局限,从宗教组织革新的角度分析西欧中世纪盛期历史发展和权威重构。通过对原始文献的梳理和解读,本文在重构当时辩论双方历史语境和实际关切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前人研究中所忽视的教宗权威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在修会内部的自我阐释和自我塑造外,教廷政策的影响更为深远。教宗通过颁布法令和特许状等手段对“宗徒生活”进行权威界定。这些举措逐渐使12世纪初期勃兴的新修会运动走向衰落,更借此重塑了天主教会内部的修会管理体制,以强化教宗和主教等建制化组织领袖的权威地位。

  一、《奥古斯丁会规》与“宗徒生活”演变的开启

  “宗徒生活”在欧洲中世纪经历了漫长而隐晦的建构过程。教父时代(Patristic period)和中世纪早期对这个概念运用不多,且都源于《新约圣经》的记载。⑩哲罗姆(Jerome,约342—420)和努西亚的圣本笃(Benedict of Nursia,约480—547)等人,都曾从词源上将“隐修士”(monachus)拆解为“monos”(独一)和“corde”(心),进而将隐修士的团体生活等同于初期教会的宗徒生活。(11)到加洛林时代,“宗徒生活”的使用更加频繁,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指代隐修士的隐修生活,强调“否弃世界,专务祈祷”的特征。在9世纪和10世纪的文献中,常常将隐修士的隐修生活(vita contemplativa)与在俗教士的积极生活(vita activa)置于一种对立的状态。(12)

  “宗徒生活”概念的演变是在教会改革这一大背景下出现的。10世纪以来,以克吕尼修院为代表的隐修会改革拉开了西方天主教世界宗教组织变革的序幕,其主要目的聚焦于传统隐修团体的宗教生活范畴。伴随着11世纪以来拉丁西方农业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的广泛繁荣以及商业活动的日益活跃,以乡村地区为主要空间的隐修院改革无法满足当时西欧社会的需要。于是,在传统的主教区体系和隐修院体系之外,形成了诸多新的修会组织。与此同时,在政教之争期间,除主教授任权问题外,教士的职责、纪律以及牧灵(pastoral care)活动愈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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