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与社会的交融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核心特征。纵观历史,鲜有时期能如当下这般,技术既彻底而全面地与人类社会诸多要素深度纠缠(entangled),又全方位融入人类社会的一般进程。这种纠缠与融合甚至催生出“人类已步入一个一切非技术事物几近消亡的时代”①的论断。在这一背景下,“技术已经成为国际事务中普遍存在的要素,也是国际形势和特征不断演变的关键驱动力”。②然而,这种力量并非为主权国家所独占,还属于多种非国家行为体。在数字时代,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非国家行为体当属“大科技”(Big Tech)。以其为核心的技术力量不断扩张,逐步渗透进个人生活、社会互动、国家治理以及国际事务等各个层面,最终催生出“大科技化”(Big Techification)进程。该进程借助技术手段在微观层面重塑了人类社会的学习、交往、消费乃至政治参与的形态,同时,在宏观层面挑战了传统的权力结构,重构了国内政治及国际规则体系。可以说,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大科技”生成且积累了显著的数字技术动量(digital technological momentum),并由此构建起了强大的数字技术权力(digital technological power)。这不仅深刻影响着当今世界格局,还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全球技术政治中的关键变量。因此,学界有必要关注“大科技”与“大科技化”的兴起过程、权力产生机制及其深远影响,以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当前和未来技术时代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研究问题与既有文献综述 作为一种催化力量,数字技术显著加快了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的结构与运作模式的转型进程——它不仅改变了生产组织形式、提高了人类社会整体的生产力,更深刻重塑了社会的连接方式和人类生活形态。③在这一背景下,“大科技”的崛起成为数字时代的标志性现象。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商业化进程加速以来,科技巨头凭借其创新能力和资本积累,利用数字技术的高速迭代构建起一系列垄断性平台,由此逐步掌握了数字空间的主导权,对数字技术的发展乃至人类社会的数字化转型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鉴于“大科技”在21世纪以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将对既有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和评述,明确“大科技”和“大科技化”概念,并对其做进一步的学理性阐释。 (一)从“大科技”到“大科技化” “大科技”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2013年的媒体报道中,用于描述美国几家规模最为庞大的科技公司,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大科技”泛指在特定数字市场上占据主导或者垄断地位的科技公司;狭义上,“大科技”特指位于美国的五大跨国科技巨头: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微软(Microsoft)、谷歌(Google,或其母公司Alphabet)以及梅塔(Meta,原脸书Facebook)。④它们在全球大部分的数字市场上具有其他科技公司无法匹敌的垄断地位。尤其是在当代数字生态系统中,搜索引擎、操作系统、芯片、办公软件、云服务、社交平台和流媒体等核心领域的主要产品均由这些公司提供。本文将重点研究狭义语境下的“大科技”概念,即在全球主要数字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五家美国跨国科技巨头。 学界对于“大科技”的本体研究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聚焦于描述“大科技”的规模化现象,主要剖析其背后的金融、商业和技术运作模式。主流观点认为,“大科技”具有规模扩张的(scaling up)特征,即其往往先扩大规模再寻求盈利。在这一过程中,“大科技”首先是通过搭建数字平台基础设施来实现多元社会群体的用户聚合;其次,借助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的蓬勃发展,持续强化“数据生产—分析—价值转化”的正向循环,这反过来又使得网络效应愈发显著。⑤这种自我强化的循环机制让“大科技”构建起一个由垄断效应所支撑的“自营市场”来规避竞争压力。⑥相应地,“大科技”凭借其垄断地位从根本上重塑了传统的竞争模式。近年来,硅谷的很多初创公司已经将并购退出(acquisition exit)作为其发展目标,此类操作给反垄断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⑦ 第二类研究集中讨论“大科技”的技术创新与运营过程中数据的收集和处理问题。其中,有研究认为,将大数据(big data)资产化并进行数据寻租(data rent-seeking)是“大科技”相比传统公司最根本的差异。⑧具体而言,通过持续的大数据累积,这些公司获得了其他实体难以匹敌的数据规模优势(data scale advantage),进而构建起一个“数字利维坦”(iLeviathan)。⑨该体系通过对数据资源及其分析应用能力的掌控,逐步让用户以信息隐私来换取服务便利,继而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据此,“大科技”通过对用户指标(如用户数量、用户参与度)的评估,将“用户”和“用户参与度”转化为资产。⑩通过特定算法,公司能够预测和塑造个人及群体(数据目标)的行为,以此来提取用户的“行为剩余”(behavioral surplus)。(11)总之,得益于规模化带来的市场和数据垄断,“大科技”的发展催生了“大科技化”(Big-Techification)。 “大科技化”是一个多维度的社会—技术转型(socio-technical transformation)进程,其核心内涵是:“大科技”以技术进步为驱动力逐渐掌握了社会和经济等领域不可或缺的“核心基础设施”(core infrastructure)。除上文提及的经济维度外,就社会维度而言,这种以垄断性平台为载体的数字生态将重构社会互动的基本模式、冲击原有的社会结构;就政治维度而言,经济、社会维度的“大科技化”会使政府加深对“大科技”的依赖。(12)基于此,“大科技”的数字技术权力已经深度渗透到其他权力来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