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当前,信息技术领域的革命性变革为中国经济发展开辟出全新赛道,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而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是数实融合的核心内容。数实技术融合的前置基础在于核心数字技术赋能实体企业,将数字技术直接嵌入传统技术体系,完成对传统技术的数字化改造。人民网财经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数造新实体——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案例研究(2023年)》蓝皮书显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正广泛应用于实体企业,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①。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传统实体企业应积极把握发展机遇,以数实技术融合为重要手段,推动科技创新,以融合促发展,引领产业创新,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作为深度参与全球贸易的大国,中国是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强劲的出口韧性不仅是中国对外贸易行稳致远的压舱石,更是维系全球供应链稳定有效运转的重要力量。企业作为出口的微观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正面临着全球贸易收缩、外贸供应链成本上升、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数实技术融合成为企业积极应对风险冲击,实现破局的关键环节。实体企业的数实技术融合本质上是基于外部数字技术供给,对内部生产要素进行系统性重构,进而提升自身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环境中的抗风险能力。具备出口能力的实体企业,通过推进数实技术融合,形成出口新优势,叠加宏观政策落实,有望成为中国稳定外贸基本盘的关键路径。传统出口企业融合数字技术,驱动核心技术迭代升级,实现数实技术融合,充分释放融合红利,形成出口竞争优势,强化企业的出口韧性。基于此,一个关乎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亟待回应:数实技术融合如何有效提升企业出口韧性? 首先,实体企业融合数字技术,最直观的表现是企业生产率的提升,从而在面临外部冲击时,具备更强抵抗风险的能力。本文综合了梅里兹(2003)重点关注的异质性企业出口决策问题和布埃拉和奥贝菲尔德(2020)聚焦的创新和技术扩散,扩展企业生产率为内生设定,将数实技术融合与企业出口韧性置于同一分析框架,探讨数实技术融合影响企业出口韧性的效应及内在机制。基于企业利润变动视角,本文理论模型将企业出口韧性刻画为企业保持出口的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均衡分析表明数实技术融合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退出市场概率,提升企业出口韧性。进一步地,根据对企业期望生产率的理论分析,数实技术融合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提升企业生产率,降低贸易成本,最终增强企业出口韧性。 其次,基于理论模型的分析,本文构建经验识别模型,检验数实技术融合对企业出口韧性的作用及内在机制。考虑到数实技术融合的测度尚未在学界达成一致,本文借鉴柯伦和莱克尔(2011)、黄先海和高亚兴(2023)的做法,结合全国税收调查数据以及专利引用信息测度不同规模企业数实技术融合水平。基于此,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基准回归分析,验证数实技术融合对企业出口韧性的提升作用,并经过一系列内生性讨论和稳健性检验后结果仍然保持一致。进一步地,对于数实技术融合影响企业出口韧性的内在机制,基于理论模型从企业生产率和贸易成本两方面展开探讨,发现数实技术融合显著提升企业生产率,降低企业贸易成本。与此同时,研究表明,实体企业融合发明专利类别的数字技术对企业出口韧性的提升更加有效。基于企业规模、企业成长周期以及企业所有权性质等内部特征,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外部市场重要程度等外部环境特征,实证分析发现,数实技术融合对企业出口韧性的影响存在显著异质性。 与本文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包含数实融合和出口韧性两方面的研究。首先,现有文献侧重于探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效应。国内外学者基于互联网、“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宽带中国”战略等采用因果推断方法,实证分析了数实融合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采尔尼希等,2011;孙伟增等,2023;方福前等,2023)。从数字产业角度,数字产业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发挥着关键引擎作用。一方面,数字产业通过促进产品融合与市场融合,重塑产业结构演变路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周密等,2024);另一方面,基于技术进步鲜明的外部性特征,数字产业通过生产网络的技术溢出效应,系统性重构传统产业体系(刘维林、程倩,2023)。现有文献中,数字化转型的研究视角相对丰富,发现数实融合是以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基础(洪银兴、任保平,2023)。部分学者从企业战略管理等视角切入,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路径(袁淳等,2021;陈雨露,2023)。此外,数实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和新模式,现有研究针对具体数实融合的业态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重点探讨了数字贸易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数字贸易显著降低企业搜寻成本和跨境物流成本(张洪胜、潘钢健,2021),并促进垂直跨国并购(杨连星等,2024)。囿于数据可得性,更多研究重点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的经济效应。文献表明,数字贸易规则细分条款具有异质性影响。相较于网络中介责任豁免、技术非强制本地化、电子传输免关税而言,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以及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规则有助于促进研发要素流动(刘斌、甄洋,2022),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双边数字贸易收益(梅尔策,2019;周念利、陈寰琦,2020)。进一步研究表明,数字贸易规则主要通过降低跨境数据流动成本、增强知识溢出(刘斌、甄洋,2022)、削减贸易壁垒(王俊等,2022)、促进创新要素流动(侯俊军等,2023)等渠道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