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集聚与企业能源效率改进

作  者:

作者简介:
屠西伟,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电子邮箱:txwbnu@163.com;史丹(通讯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电子邮箱:shidan01@163.com。

原文出处: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推进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既能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又可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本文依据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分类标准,利用工商注册企业数据筛选出数字企业并构建城市数字产业集聚指标。研究发现,中国数字产业集聚度呈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梯度递减格局。在此基础上,本文引入数字要素投入,测算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实证分析数字产业集聚对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结果发现,数字产业集聚显著推动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具体而言,数字产业集聚主要通过改进企业管理效率、拓展企业创新边界和平台赋能等途径提升企业能源效率。此外,从集聚类型看,数字产品服务业集聚的作用效果最强。从区域和行业看,数字产业集聚在清洁行业、高数字资本密集地区和低资源禀赋地区的作用效果更加强烈。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产业集聚在改进企业能源效率的同时也强化了能源回弹效应,但总体上依然具有节能效果。本研究为优化数字产业空间布局,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启示。


期刊代号:F3
分类名称:产业经济
复印期号:2026 年 04 期

字号:

  一、引言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带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并使其成为驱动产业变革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10%,以9.57%①名义增速估算,到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将增加到17%左右。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产业规模的不断提升,数字产业能耗和碳排放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算力中心耗电量达1500亿千瓦时,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4000亿千瓦时,年均增速达15%,随着数字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展、结构占比持续提升,能源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增强降碳压力。在此背景下,如何促进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成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议题。其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推动企业微观层面的能源效率改进奠定现实基础。

  纵观现有文献,与本文相关的研究有三类:第一类文献侧重于对能源效率的测算。能源效率的测算可以分为单要素能源效率和全要素能源效率,既往文献认识到单要素能源效率的不足,指出单要素能源效率衡量的是能源对经济产出的影响,忽略了能源与其他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史丹,2006)。能源效率的测算主要集中在城市、省份、行业等层面(高鹏和岳书敬,2020;Pan等,2024;王贤彬和杨超群,2024)。少量研究也关注到企业层面的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测算(张平淡和屠西伟,2022),但测度样本数据较为陈旧,无法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要素能源效率变化的新趋势。此外,数字经济发展使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拓展了传统要素投入的定义范畴,数字要素一方面赋能资本、劳动、能源等要素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与资本、劳动和能源等传统生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进而直接影响能源效率的测算(杨汝岱等,2023)。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相互融合渗透催生的新组合、新业态将释放叠加、倍增效应(王俊豪和周晟佳,2021),因而直接影响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第二类文献侧重于检验传统产业集聚与能源效率的关系(韩峰等,2014;张平淡和屠西伟,2022;Wen等,2024)。这类文献与本文直接相关的是张平淡和屠西伟(2022)的研究,该研究基于2001-2007年微观企业数据,检验了制造业集聚对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发现制造业集聚抑制企业能源效率。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产业集聚对我国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研究传统产业集聚对能源利用效率影响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数字产业集聚的功能和效果,尤其是数字产业集聚与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类文献集中检验数字产业集聚在减污降碳(刘耀彬等,2024)、创新(袁歌骋等,2023;赵放和蒋国梁,2024;Lu等,2024)和绿色经济效率(辛璐璐,2023)上的作用,但这类文献所采用的数据是宏观层面的数据,存在颗粒度较大的问题,基于企业微观数据筛选数字经济企业更能精确地识别数字核心产业(洪俊杰等,2024)。

  基于上述研究存在的不足,本文构建了数字产业集聚指标,基于微观企业工商大数据和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分析测算含有数字投入的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实证分析数字产业集聚对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与既往研究相比,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数字产业集聚指标测度的精细化。现有研究主要基于省、市层面国民经济两位数层面的行业,采用区位熵方法测度数字产业集聚指标(袁歌骋等,2023;Lu等,2024;Xu等,2024)。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多数集中在四位数细分行业层面,既有研究存在数字产业识别颗粒度较粗的局限(洪俊杰等,2024)。本文突破传统研究的数据层级,基于企业工商注册数据,通过企业经营范围精准识别归类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企业,将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汇总到城市层面,测度城市数字产业集聚水平。第二,进行含数字要素在内的全要素能源效率测算。本文在Zhang和Zhou(2020)两步随机前沿模型的基础上,考虑了数字要素投入并测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微观企业的全要素能源效率,对现有微观企业层面能源效率的测算进行补充。第三,基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视角,深化数字产业集聚对企业微观能源效率影响及其机制研究。既有研究检验了传统产业集聚对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响,认为产业集聚未能显著推动企业创新,从而未能实现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张平淡和屠西伟,2022)。在新的产业集聚形态、新的发展阶段下,产业集聚,尤其是数字产业集聚可能拓展创新边界,数字产业集聚对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作用机理可能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审视两者之间的关系。第四,深化数字产业集聚产生的能源回弹效应分析。数字产业集聚在提升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同时,是否会强化能源回弹效应,抵消数字产业集聚的节能效果还需进一步讨论。既往研究在探讨数字产业集聚的环境效应时,普遍聚焦其节能降碳效果而忽视潜在的能源回弹效应(罗会军等,2015;刘耀彬等,2024;Xu等,2024)。本文基于现有研究分析框架(Li等,2019),检验数字产业集聚在能源反弹效应中的作用,为平衡数字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目标提供了更全面的学理依据。

  二、理论分析

  数字产业集聚是指数字产业在特定地理区域内的空间聚集或集中,作为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典型形态,不仅具有传统产业集聚的空间属性,而且因数据要素的赋能呈现独特发展范式。区别于以土地、资本为关键要素的传统产业集聚模式,数字产业集聚既具备传统产业集聚的货币外部性与技术外部性(Potter和Wattsy,2011),又因数字产业特性形成三大新特征。第一,虚实双重集聚性。数字产业既推动企业地理空间集聚,又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的虚拟空间强化跨地域主体联通,形成“线下实体集聚+线上虚拟协同”的双重空间架构。第二,知识溢出范围拓展。传统产业集聚的知识溢出高度依赖地理邻近性(如缄默知识需近距离互动传递),而数字产业集聚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突破空间限制,弱化知识传播的空间衰减效应,扩展不可编码知识的传递范围。第三,协作方式网络化。数字平台作为集聚核心枢纽,通过数据共享、协同创新、产业链服务等平台载体,革新集聚体内资源配置范式。本文结合数字产业集聚特征,拓展已有产业集聚对企业效率的影响方式,从管理效率、创新边界和平台赋能三个方面,系统分析数字产业集聚影响企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