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2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截至2024年6月,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接近6000亿元人民币,相关企业超过4500家。“人工智能+”产业模式呈现出多维渗透态势,形成覆盖芯片研发、算法创新、数据服务、平台运营及行业应用的产业生态。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的颠覆性技术革新正在重塑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DeepSeek-R1等具备深度思考与强大学习推理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以及智能制造的“无人工厂”正引发社会生产方式的结构性变革。基于智能技术发展角度,人工智能呈现出技术分层趋势:弱人工智能聚焦特定领域应用,如智能语音识别、计算机视觉处理等,现阶段已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强人工智能则致力于构建具备完全自我意识与自主思考能力的系统,目前仍处于理论探索阶段。即使当前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的大规模应用也重构了社会生产活动并推动劳动过程产生深刻变革。 当前学术界对人工智能与劳动过程的互动关系研究主要聚焦于两个维度。一是关注人工智能嵌入下劳动过程中生产力三要素的转变,以及劳动过程中组织形式与生产关系的变革。智能型劳动资料、智能型劳动对象、高技能劳动者构成新型劳动过程的生产力三要素,相较于传统生产力三要素呈现出新的特征(白永秀和刘盼,2020),并产生劳动者增强效应、劳动资料智能集成效应和劳动对象算力驱动效应(黄先海和虞柳明,2025)。黄旭等(2025)进一步指出,劳动者角色的转型、劳动资料的智能化升级、劳动对象的多样化以及分配机制的创新,共同塑造了新型生产关系。程恩富和潘越(2023)构建了“三维变革框架”,提出人工智能通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机制、实施劳动过程算法管理和重构所有制关系数字化以推动劳动过程深刻变革。基于人工智能劳动过程的特征视角,智能化时代的劳动过程呈现出原子化与碎片化态势(丁述磊等,2024),同时“无人工厂”或“无人车间”所呈现的无人化或少人化劳动模式,凸显了劳动过程的去人化特征(陈兴山,2024),并表现出间接劳动替代直接劳动的协作生产方式(唐启寿和彭启福,2023)。 二是人工智能嵌入劳动过程所引发的价值创造层面的理论争鸣。这一争鸣的核心在于:传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否仍能阐释智能化生产中价值创造的本质?Walton和Nayak(2021)以“新价值论”作为价值源泉,忽略了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性,认为人工智能通过算法优化和数据处理直接参与价值创造,其作用已超越传统生产工具范畴,导致劳动价值论的“实体性”假设失效。夏永红(2019)认为要防止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审视人工智能的本质。邹升平和黄冀(2024)则以“人工智能时代‘活劳动’减少与价值量增加相互矛盾”的命题阐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适用性。智能劳动价值创造还具有双重性:既包含传统劳动的抽象性,又体现新型劳动的特殊性(何玉长和宗素娟,2017),并且人工智能代替人的劳动是人的劳动延展形式(王水兴,2021),人工智能不具备认识主体的属人性(刘儒和韩丹丹,2024),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其价值创造能力源于人类智能的外化(于天宇,2025),要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坚守人类劳动的主体地位(张旭和于蒙蒙,2024)。对于智能化设备的价值创造问题,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机器或者工具,只不过是一种复杂的机器、高效的工具(解学梅等,2024),“无人化”生产中人的活劳动始终在场(徐璐,2023),人工智能机器的出现只是提高了资本有机构成,但并不改变价值源泉(史孝林,2020)。此外,孙伟平(2024)认为应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与时俱进地发展劳动价值论,甚至创造性构建新型价值理论。吴丰华和于家伟(2020)提出了超人工智能成为价值实体的可能性。阎孟伟(2025)则认为人工智能机器可替代生产工人成为活劳动承担者,进而拥有创造价值的能力。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大多聚焦于人工智能嵌入劳动过程的价值创造问题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适用性的辨析,但对人工智能重塑劳动过程的内在机理,并由此推动劳动过程变革的趋势和影响的分析存在片面化。追根溯源,现有研究大多从狭义的人工智能嵌入劳动过程的定义切入,由此探讨工业智能化生产设备对劳动者的替代所造成的无人化或少人化现象,但这属于个别的人工智能嵌入劳动过程的变革,未能系统地把握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过程变革的趋势和规律,在对人工智能劳动过程的价值形成问题的分析上也不够全面。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过程变革的内在机理进行理论框架的构建;第二,对人工智能劳动过程的表现形式进行更为系统且细致的划分;第三,对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过程变革的趋势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过程变革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针对消极影响提出应对策略。 二、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过程变革的内在机理 (一)劳动过程中生产力三要素的数智化跃升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2009b)208劳动过程基本要素的演变及其协同作用持续推动着劳动过程的革新。同时,人工智能对劳动过程的改变是从生产力三要素开始的,其具体实现逻辑为:人工智能以大数据为基础,依靠算力网络与芯片技术的提升,借助智能技术赋能生产力、为生产劳动注入新动能,从而推动生产力三要素的数智化跃升与协同,进而推动劳动过程发生变革。 1.基于劳动者维度:数智素养的提升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1995)[.177]劳动被马克思定义为人类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这一过程受到人类自身的调节和控制。人的劳动本身是劳动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改变了有目的的活动形式与劳动本身。人工智能嵌入劳动过程后,劳动者在技能结构、角色定位、劳动方式三个方面均发生了深刻变化,转变为具备数智素养的数智劳动者。一是劳动者技能结构从单一技能到复合技能的转型。传统劳动者的技能结构具有明显的单一领域特征,体力劳动者主要专注于机械操作,脑力劳动者则着重于理论研究或管理决策。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者则必须具备跨领域的复合技能,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各类智能化工具来提高劳动效率,还需要对涉及数字化、智能化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储备。二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定位实现了由执行者到创造者的转换。在传统的线性生产流程中,劳动者被动执行单一生产环节,按照既定流程完成任务,劳动者的劳动具有机械性。而在智能生产流程中,劳动者的劳动更具创造性,高技能劳动者通过大数据、大模型等训练人工智能并赋予其“认知能力”。三是劳动者的劳动方式从固定模式向弹性适应演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打破了传统劳动方式的时空局限,使劳动者的劳动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灵活性特征。总体来看,劳动者数智化跃升本质上反映了人工智能推动劳动者向智能劳动主体转型、促使劳动者复合技能素养与智能劳动水平提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