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至今已经76年,两岸关系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而且深刻的变化。其中最为显著者,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性强国,“中华民国政权”已完全失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夺中国代表权的能力。“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①,也体现在两岸双方的政治话语调整和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后,“解放台湾”的口号已淡出中国大陆官方正式文件。②台湾地区领导人也从1986年5月的“王锡爵事件”开始,放弃了“绝不与中共作任何接触谈判”的政治信条。③两岸从民间层面交流逐步发展到官方授权机构的协商谈判,直至2015年11月两岸领导人直接会谈。进入新时代以后,中国统一大业迈入新的历史方位,中国政府围绕祖国统一的话语论述持续创新、不断深化。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明确指出:“尽管海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但中国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④这个讲话确认:领土和主权意义上的中国统一是现状,两岸关系面对的是“尚未完全统一”问题。而这一重要讲话正文第一句“海峡两岸分隔已届70年”的表述,更值得台湾研究界深入思考和领会。不再使用“分离”,更不使用“分裂”话语描述海峡两岸现状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对于任何国家来说,无论是政治上的对立冲突,还是地理上的山海分隔,都不影响分隔或对立双方领土主权同属一个国家的法理关系。“两岸分隔”新话语背后蕴含的思维、认知、观念变革,使得有心人士难再利用“两岸分离”和“两岸分裂”等话语空间为“台独”分裂张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预示着新时代祖国完全统一新范式已经呼之欲出。 一、祖国完全统一范式创新的现实需求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发表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指出:“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这是中国统一大业新的历史方位。”⑤根据这一新论述,结合多年的研究心得,我们认为新时代“祖国完全统一”的形式与内涵,已经不同于40年前的“祖国统一”,更不是70年前的“祖国统一”。⑥只有深刻理解“总体方略”对祖国统一历史方位的把握,才能进一步领会祖国完全统一进程已经到了范式创新的临界点。 (一)两岸关系正在向“完全统一”的方向有序推进 “中国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⑦,这一宣示表明,祖国统一不是国家间的主权与领土再造问题,而是同一个国家内部如何结束政治对立的问题,对立双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残存于台湾地区的所谓“中华民国”政权——台北当局。两岸“完全统一”的“政治标的物”就是两岸双方正式结束政治对立,并建立起新的双方共同接受的国内政治秩序。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从历史事实角度强调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2758号决议进一步“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⑧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得到两岸双方依循的最高法理规定的共同认定与支持,这是海峡两岸共同秩序下的法理和政治存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出台《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体系。而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政权”迄今未逾越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之相关规定,至今按照依这部“法理文件”的法源制定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事务。这说明各种“台独”操弄仍只是工具性与功利性的政治斗争伎俩,并未真正跨越“法理台独”雷池一步。 在国际政治和两岸关系互动的现实中,两岸“同属一中”格局不断巩固,两岸“完全统一”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在国际层面,在联合国场合,中国的国家名称始终是“China”,台湾始终是中国的一个省,联大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证明中国的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且台湾地区从未以国家身份参加联合国及其下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正式国际组织。在两岸之间,“九二共识”明确了两岸事务属于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非两国间事务、两国人事务。⑨迄今为止,台当局官方也未曾在法理上按“两国方式”来处理两岸关系与两岸实务。那些搬弄“没有共识的共识”的政客只敢逞口舌之快或以“灰色地带”进行政治扰动,而在实际行为中却默认“共识”内涵,不敢打破“共识”底线,这一点颇值玩味。 (二)新时代“中国完全统一”的终极目标是“重建两岸治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