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政课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为内容支撑”[1],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这些成就是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带领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的历史性、根本性成就,既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伟力,又为思政课提供了最鲜活、最具说服力的内容支撑。“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必须将这一重要指示转化为教学实效。然而,部分教师在教学中仍存在简单化呈现、碎片化解读等若干误区。深入剖析并精准破除这些教学误区,将伟大成就蕴含的事理道理情理转化为学生的价值认同与行动自觉,成为推进新时代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认识论误区与矫正:从成就展示到理论解读 当前教学中存在对伟大成就阐释的片面化倾向,集中表现为以现象遮蔽本质、局部替代整体、肯定排斥批判三个维度的认知偏差,亟须系统梳理其主要表现、深入剖析成因,并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一)现象遮蔽本质:理论阐释的深度缺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遍及经济、政治、科技等诸多领域,形态丰富、实践多样。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多注重成就展示、现象罗列,以大量课件页面堆砌“世界最大”“全球第一”等数据,却未能深入阐释成就背后的本质规律,也未能挖掘其中所体现的艰苦奋斗、创新发展、民族精神等价值理念。这种简单展示的方式,使伟大成就的内在生命力与思想深度呈现不充分,大多变为静态的陈列。其结果就是,学生只在课堂上机械记录,却没有真正理解为什么是中国、为什么在新时代取得这样的伟大成就,更无法将其转化为内在的价值观认同。 这一误区的根源在于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定位存在理解认识偏差。本课程并非简单的成就展示,其根本任务在于通过对成就的阐释,引导学生认清自身所处的历史方位与时代使命,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读懂“中国之治”背后的制度优势,从而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部分教师即便在理念上明确了课程定位,却在认知层面将伟大成就简单理解为静态的“既成事实”,未能深入把握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和人民主体作用,忽略了成就生成的历史过程与多元动因,也缺乏将价值塑造有机融入知识传授的教学能力,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现象遮蔽本质”的问题。 为破除这一误区,应推动成就阐释与理论深度交融,帮助学生实现从事实认知到理论阐释,再到价值认同的跃升。教师应及时转变观念,深刻落实“思政课重在塑造学生的价值观”[2]。备课时需超越单纯的知识梳理,系统挖掘成就所蕴含的价值元素,构建“成就—机理—价值”三位一体的教学叙事。同时,教师应通过持续学习、专题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多种渠道,不断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就价值内涵的理解水平与教学转化能力,真正实现“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3]。 (二)局部替代整体:系统成就观的建构不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是一个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有机整体,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包括党的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多个方面。在教学中,部分教师存在以局部代替整体的认知偏差,往往仅从经济等单一视角解读伟大成就,忽视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元维度的系统阐释。这种片面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难以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与协同逻辑,易形成碎片化理解,无法真正领会其“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系统特质。 产生这一误区主要在于教师知识结构的局限。部分教师受专业背景限制,更多关注与本专业相关的成就与理论,缺乏跨学科的知识整合能力。同时,现有教学参考资料往往侧重某一领域,跨视角的系统性素材较为欠缺。此外,有限的教学课时也客观上促使教师倾向于选择自己更为熟悉的单一角度进行讲解。 要改变这种状况,重点在于建构系统成就观。教师应主动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加强跨学科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在教学中,应自觉将各领域成就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行多维度阐释。在讲授科技创新时,可结合改革创新精神(思想道德维度)与科技立法(法治维度);在分析生态文明建设时,可联系我国环保法治实践(法治维度)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涵(思想道德维度),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就中硬实力与软实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的整体性,进而形成全面、系统的国家发展认知。 (三)肯定排斥批判:辩证成就观的弱化倾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取得的,其发展本身就包含了对不足之处的清醒认知与积极改进。然而,在教学中,部分教师存在用肯定排斥批判的倾向,片面强调成就而回避问题,甚至将“正视问题”错误地等同于“否定成就”,既影响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特质的理解,也难以激发他们投身实践、参与解决问题的责任感。 这一误区的形成,源于对思政课“正面引导”教学理念的片面理解。部分教师怵于思政课的意识形态属性,担心祸从口出,因而倾向于回避某些所谓“敏感”或“负能量”议题。这种做法实际上偏离了思政教育的内在要求,未能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恰恰体现在其强烈的问题意识与不断的改革进取之中。例如,在讲述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时,若完全避开“法律实施‘最后一公里’”中的现实挑战,就容易导致学生对全面依法治国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的认知不足,难以真正形成深刻的法治认同和自觉的参与意识。这种回避本质上是理论阐释力与理论自信不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