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纪以前,香港还是个不太闻名的小港口城镇。经过港人长期的辛勤劳动,今天已成为举世瞩目的金融、贸易、商业、旅游中心之一,在世人面前创造了奇迹。新闻出版事业方面,弹丸之地的香港也有了长足发展。从1987年到1996年,这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只有六百多万人口的香港持续出版10多种综合性日报和600多家杂志。 香港报纸的日发行量高达160—170万份,平均每三个半香港人就拥有一份。这个数字和日本不相上下,是世界人均拥报量的两倍多,香港报业的兴旺和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香港综合性中文日报现有十三家,它们可大致分为三大类: 财经类:《信报》、《经济日报》、《商报》;严肃类(又称质报):《明报》、《大公报》、《文汇报》、《星岛日报》、《快报》;大众类(又称量报):《东方日报》、《苹果日报》、《成报》、《天天日报》、《新报》。 和中国其他地方相比较,香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粤方言不但是广大居民口头上使用的交际工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面语的应用习惯。香港中文报纸上的文章,主要是用现代汉语撰写的,但有些版面则是粤语的天地。也有一些文章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夹杂著粤方言词语,形成一种特殊的混合语。又由于粤语是带有古意的方言,比如“喝茶”说“饮茶”,“鸡脚”叫“凤爪”,因此在写作时也不免运用一些“若果”、“今次”等文言词。而报章中运用土语如“老千”(骗子)“扮蟹”(装傻)、“得米”(得到好处)、“睇晤开”(看不开)等,不胜枚举。这种现象在全中国各地出版的报纸中是很少见的。 本文打算就香港报章中新闻标题存在的常见问题,加以系统整理,分门别类,进行实例评析。 一、用词不当 报纸的标题,好比酒楼的招牌和菜单,应当成为读者的向导。一份报纸每天有许多版,读者不可能每篇文章都看,只有通过标题来选择要读的内容。因此,标题确切,简洁凝练,形象新颖,生动活泼,一目了然,就会引起人们阅读的兴趣;反之,标题词不达意,拖泥带水,枯燥乏味,题不对文,就必然缺乏吸引力,读者也就不想看了。 以下几篇报道的标题颇值得商榷: 《成报》1996年9月25日港闻版一篇特讯, 报道“布政司陈方安生,今年56岁,昨在澳洲雪梨举行记者会上再次表明,她十分愿意为港人服务,跨越97年,如果情况许可,她希望能够留任,直至2000年需要退休为止。但她承认,目前自己仍未清楚1997年后在港府担什么角色。”这条新闻的标题是:行年五十六干至世纪末(引题)陈太自称97妾身未明(主题)。“妾”是旧时小妾、偏房的意思。古代女子也谦称自己。如古乐府《孔雀东南飞》中有“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之句。陈方安生恐不会对人自称“妾身”,想是编者在撰写标题时越俎代庖,代写的“谦词”。香港有新闻自由,编辑如何编写,不受限制,但人际彼此尊重还是需要的。 《明报》1997年1月13日有篇专讯, 报道“东港城售楼‘市道’不佳,楼筹被压价出售。”这篇专讯的标题是:东港城筹价凋零。“凋零”原指草木凋谢零落,可引申为人的死亡。唐代白居易的诗句中就有“同辈凋零太半无”。楼市价格低软,不能用“凋零”来形容。这一标题用词虽然简洁,却违反了通俗、准确的原则。 《新报》1996年9月25日突发新闻版有一篇新闻, 引题是货柜车爆胎收慢引起连锁反应,主题是:屯门公路三线八车串烧。新闻内容是报道屯门公路一辆长货柜车前车轮胎爆裂而减速行驶,跟随后面一辆高速行驶的货柜车闪避不及,转到另一车道,撞上一辆客货车,横在三条行车道上,引起尾随共八辆车互撞。标题用“爆胎收慢”、“连锁反应”和“八车串烧”等词语,从“信、达、雅”的标准来看,似有不足。报道中并未提到八车起火燃烧, “串烧”不知从何而来。 《东方日报》1996年7月17日法庭新闻版, 有一篇题为女事主坦认绿阳移作两家春”的报道。内容是审讯一女子与一刘姓及陈姓工人同时有往来,并曾分别在两家中过夜发生纠纷的案件。标题的制作颇有几分“诗意”,但从字面上看,无论如何也推测不出案件的内情。看了报道内容,才体会“绿阳”比喻女事主,“两家春”代表“春情”,如此比喻,虽花了不少心思,但有些不伦不类。 二、含义不明 含义不明,是香港报纸上新闻标题的另一个常见问题。 《明报》1997年3月2日A4版有一篇特稿,标题是:伊院“鸡尾酒”治爱滋见成效。“鸡尾酒”是一种饮用时临时加果汁、香料等调制的混合酒,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它不可能治病,更不可能治爱滋病。报道中说是“伊利沙伯医院爱滋病专家,试用鸡尾酒混合疗法,积极为二十位病情严重的爱滋病人进行治疗,使七至八成病人服药后,病情稳定下来,免疫能力显著提高。”标题如将“鸡尾酒混合疗法”简称为“鸡尾酒疗法”或者还可能让读者明白其意,但简化为“鸡尾酒”,就使人误解“鸡尾酒成了治疗爱滋病的特效药”,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又如,《成报》1997年1月21日A11版有一篇报道标题是:四报馆招聘涉性别歧视。读者看了标题,一定会认为有四家报馆在招聘职工时带有性别歧视。细看报道内容,才知是四家报馆刊登的招聘广告带有性别歧视。“招聘广告”与“招聘”显然是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就会引起误解。 再如《新报》1997年1月28日A2 版有一篇报道的标题是:文康科暂不考虑修例 报界设法方便家长抽起乍看标题,既不知文康科暂不“修”什么“例”,也不知报界设法方便家长“抽”什么“起”。看了报章内容才知:“有团体关注报章色情副刊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要求港府加强执法巡查,并希望传媒自律。文康科表示前年当局修订《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后,情况已大为改善,暂不考虑修改条例。报界则认为综合性报章不可能完全‘不要’这些内容,但副刊可改为半页,方便家长抽出。”由于标题中只画龙而未点睛,读者就不知所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