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如何重塑要素收入分配格局?

作  者:
苏治 

作者简介:
苏治,李颖(通讯作者),程稚渊,中央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电子信箱:suzhi1218@163.com,yingliallen@163.com,czy18031058269@163.com(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新一代人工智能在引领生产力变革的同时,也会重塑收入分配格局。社会各界普遍担忧,人工智能是否会加剧企业垄断而损害劳动者议价能力?本文将劳动力市场不完全竞争和劳动技能异质性引入多产品企业的理论框架,论证企业垄断势力取决于劳动力需求规模和劳动力技能结构,进而探究人工智能对企业劳动力市场垄断势力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本文基于2003-2023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生产数据和年报文本,对理论模型结论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上市公司拥有显著的劳动力市场垄断势力,劳动者仅能获得其创造价值的63%,但人工智能能够显著降低企业垄断势力,改善劳资收入分配关系,人工智能带来的工资增长中有23%源于收入分配格局改善。机制分析表明:人工智能会推动企业扩张生产规模并拓展生产边界,增加劳动需求;促使企业将复杂度更高的新产品纳入生产线,增加高技能劳动力的投入比例。劳动需求扩大及技能结构升级,降低了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垄断势力,这在市场竞争程度高、产品需求富有弹性、智能物质资本密集、新产品研发能力强、初始垄断势力高的企业中更加明显。总体看,人工智能技术并未损害劳动者的议价能力,反而有助于缓解劳动和资本在初次分配中的市场势力不平衡问题。


期刊代号:F13
分类名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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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战略目标形成历史性交汇。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上强调:“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实现了系统性、整体性跃升,发展优势日益凸显,截至2023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5700亿元,企业数量超过4400家。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工智能在极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深刻重塑生产关系和收入分配格局,其迅速崛起引发了一系列社会担忧: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是否会强化企业的垄断势力而损害劳动者的薪酬议价能力?2025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①这一重要论述为回应上述社会关切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系统剖析人工智能如何重塑劳资收入分配格局,深入探讨在智能化时代如何确保人民共享技术红利,该问题对于增强全社会抢抓人工智能发展先机的战略定力至关重要。

  人工智能作为多维度、跨学科的通用技术,尚无统一学术定义(Russell & Norvig,2020)。本文沿用实用主义视角(Minsky,1968),结合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虚拟化、渗透性、外溢性等特征(蔡跃洲和陈楠,2019;郭凯明,2019),将其界定为一种基于知识、算法、数据和算力的通用技术系统,具备对复杂环境进行感知、识别、分析和决策的能力,能在特定生产经营活动中替代或增强人类的智能行为。现有研究或从行业、地区层面的宏观视角展开(孙早和侯玉琳,2019;汪前元等,2022),或聚焦于工业机器人(余玲铮等,2021;王永钦和董雯,2020;何小钢等,2023)、信息通信技术(宁光杰和林子亮,2014;何小钢等,2019)等人工智能特定应用维度对微观企业的影响。本文聚焦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其作为一种通用目的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活动相结合能催生出新的生产模式和经济形态(郭凯明,2019),简单采用某一特定领域应用作为衡量指标可能有失偏颇,难以反映企业智能化全貌,微观企业层面人工智能的度量困难制约了相关研究的深入推进。

  目前学术界高度关注工业机器人对就业市场的影响。②已有文献广泛探讨了工业机器人对劳动力需求和工资(王永钦和董雯,2020,2023;郑丽琳和刘东升,2023)、劳动收入份额(何小钢等,2019)、收入差距(王林辉等,2020;魏下海等,2025)、技能结构(何小钢等,2019;Acemoglu & Restrepo,2020)、性别结构(王林辉等,2023)、空间配置(陈媛媛等,2022)的影响,仅有极少数研究基于专利数据或地区工业智能化程度探究人工智能的就业效应(孙早和侯玉琳,2019;汪前元等,2022;尹志锋等,2023),鲜有文献提供人工智能如何影响企业劳动力市场垄断势力(劳动边际收益与工资的比值)的直接证据。首先,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并不意味着劳动收入的简单扩张,而是要揭示劳动者创造价值与实际报酬之间的分成比例,反映劳动要素是否能够按贡献参与分配(解恩泽和余淼杰,2024)。其次,已有研究普遍认为企业垄断势力增强是就业规模、工资和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深层次原因(Manning,2003,2011;Brooks et al.,2021),将其纳入分析框架有助于深刻理解人工智能的就业效应。最后,现有理论模型多基于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Acemoglu & Autor,2011; 郭凯明,2019;孙早和侯玉琳,2019;杨飞和范从来,2020),企业将市场工资水平视为给定的,只能决定其就业规模和结构,均衡工资等于劳动者创造的边际价值,忽略了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定价能力及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攫取(Manning,2011;Brooks et al.,2021;Yeh et al.,2022;Pham,2023;解恩泽和余淼杰,2024)。

  人工智能对劳动力薪酬议价能力的影响,与就业规模和就业结构的变化紧密相关。在工业机器人如何影响制造业就业规模方面,目前普遍存在替代效应(Acemoglu & Restrepo,2020;王永钦和董雯,2020;闫雪凌等,2020)和需求创造效应(Mokyr et al.,2015;Akerman et al.,2015;李磊等,2021)两种观点,尚未达成一致结论。其中,劳动需求创造效应有多种解释,比如生产率提升、资本积累效应和新岗位创造等(Acemoglu & Restrepo,2018,2019a;杨飞和范从来,2020;李磊等,2021),既有研究将企业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劳动需求增加,归因于生产集约边际的扩张,而忽略了广延边际的拓展。在就业结构方面,学术界普遍发现工业机器人对不同技能水平、职业类型、任务属性和性别的劳动力存在差异化影响(王林辉等,2023a,2023b)。现有文献大多从要素偏向型技术进步(Acemoglu,2002;董直庆等,2014)或任务偏向型技术进步(Autor et al.,2003;Acemoglu & Autor,2011;孙早和侯玉琳,2019)的角度解释劳动力技能结构的变化,但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场景丰富多样,不一定对某种特定生产要素存在偏向(郭凯明,2019)。比如,多数研究认为工业机器人更倾向于替代从事重复性常规任务的中低技能劳动者(蔡跃洲和陈楠,2019;Acemoglu & Restrepo,2020;王林辉等,2020;李磊等,2021),但Downey(2021)和Ge et al.(2021)指出技术可以降低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的技能要求,结果可能是低技能劳动者取代高技能劳动者;王林辉等(2023b)发现工业机器人同时存在“去技能化”和“再技能化”的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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