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激励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效果:基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设计的研究

作  者:
唐珏 

作者简介:
唐珏,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200433),电子信箱:tlu8623@126.com;封进(通讯作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院(200433),电子信箱:jfeng@fudan.edu.cn;赵发强,上海农商银行,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0433),电子信箱:fqzhao@fudan.edu.cn。

原文出处:
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为缓解区域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衡,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采用了基金跨省调剂制度。本文发现,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跨省调剂制度会改变地方政府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从而导致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有效抑制这一现象,而地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入全国统筹系统的抑制效果较为有限。跨省调剂制度也会使地方政府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净调入和净调出地区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和基金支出变动上存在异质性。此外,净调入地区放松了非税收入征收力度。本文结论表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改变地方政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和支出行为,这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避免对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本文可为此提供一定的参考。


期刊代号:C41
分类名称: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26 年 03 期

字号:

  一、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域间失衡现象逐渐显现(赵仁杰和范子英,2020)。①为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由于不同区域的老年人口在抚养比和待遇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起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此作为实现全国统筹的第一步。②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③要求自2022年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制度。当前,我国的全国统筹制度在资金上并未实施中央统收统支的模式,依然是采用跨省调剂制度。

  2018-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跨省调剂金额累计超过1万亿元,④这在短期内有效缓解了基金的区域间失衡现象(彭浩然和王琳琳,2019)。然而,有观点指出调剂制度的建立会改变地方政府的养老保险征收激励,使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同时提高其支出倾向。这会加重财政负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郑秉文,2022;曾益和杨悦,2021)。这一担忧背后的理论依据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若财权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而事权由地方政府负责,这会降低地方政府为事权从本地融资的激励,同时还会增加地方政府在事权方向的支出(Eyraud & Lusinyan,2013)。为应对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的问题,中央政府在制定跨省调剂制度时设置了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⑤此外,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争议做出了明确的司法解释。⑥在此背景下,跨省调剂制度是否仍会导致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针对该问题,鲜有文献基于微观数据和严谨的识别策略展开分析。为此,本文基于2015-2023年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强度双重差分法展开研究,发现跨省调剂制度会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下文简称“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0.23个百分点。

  进一步地,需要探讨跨省调剂制度导致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降低的背后动机。地方政府目标具有多样性,会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发展本地经济之间进行权衡(彭浩然等,2018)。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会提高劳动力成本,这会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压力;而对应的收益则是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水平,这能减少本地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的金额。此外,如果基金有盈余,盈余资金留在本地金融系统中也有助于经济增长。因此,地方政府会权衡征收养老保险的成本和收益,确定一个最优的征收力度。本文发现跨省调剂制度实施后,在发展经济压力大的组别,养老保险缴费率会显著下降;在基金结余少的组别,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幅度较小;在财政压力大的组别,养老保险缴费率并没有显著下降。这表明,聚焦经济发展是地方政府改变养老保险征缴策略的重要动机,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会兼顾自身的财政负担,这验证了本文提出的逻辑。

  从理论角度来看(Boadway,2001),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是导致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的重要条件。在养老保险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掌握更多信息。税务部门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拥有更多信息(唐珏和封进,2019),且2018年国税和地税实施合并,由税务部门征收养老保险时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信息差相对更小。本文实证结果发现,在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养老保险缴费率因跨省调剂制度导致的下降幅度相对更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在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时缴费率下降幅度才显著更低,而税务部门代征时缴费率下降幅度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征收时没有显著差异。这些结果验证了信息不对称是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的重要条件。

  2022年,地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相继接入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这能否显著抑制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有研究指出,当公共服务由多层级政府共同负责时,若不同层级间在职责划分上的规定不明确或制度存在不确定性,将会对地方政府行为造成负面激励(Kresch,2020)。本文发现,跨省调剂制度对征收激励的边际影响在制度实施的第一年最为明显,随着时间推移,相关边际影响也会稳步下降。这说明随着制度确定性的提高,边际影响在减弱。然而,虽然2021年后边际影响有所变小,但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的现象依然存在。这表明仅将地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入全国统筹系统不足以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中央和地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责任的分担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

  此外,还应分析的是,净调出和净调入组别是否均存在养老保险征缴规范程度下降的现象。本文将样本依据净调剂是否为正进行分组,发现无论是在净调入组别还是净调出组别,养老保险缴费率都有所下降,但净调出组别下降幅度要大于净调入组别。从具体效应上看,净调出组别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下降了约0.48个百分点,净调入组别下降了约0.23个百分点。这同已有文献判断跨省调剂制度会使地方政府存在“少交多得”动机的结论一致(魏升民等,2018)。

  本文发现,跨省调剂制度还会使地方政府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这是由基金领取人数和待遇水平提高共同驱动的。且这一效应主要在净调入组别中存在,净调出组别的基金支出未显著受到跨省调剂制度的影响。此外,有研究表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发生变化后,会改变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彭飞等,2020;Wang et al.,2025)。本文发现,相对于净调出地区,净调入地区在跨省调剂制度实施后,税收收入未发生显著变化,非税收入则发生显著下降,其中,地方政府主要是减少了国有企业经营性收入的征收,罚没等收入未发生显著变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