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并将“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排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七个聚焦”总目标的首位。[2]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凸显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当前,既有文献从内涵特征、[3]实践难题、[4]要素市场化改革、[5]中国特色[6]等不同视角,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有益探讨,但鲜有文献从高水平对外开放视角展开研究。实际上,坚持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历史经验。[7]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然要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8]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时代新征程,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9]这既是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出的重要指示,也是对全国各地提出的新要求。本文将探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现实需要和未来路径,以期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理论参考。 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历史经验 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坚持以开放促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总体经历了三次大的浪潮,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第一次对外开放浪潮、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开启的第二次对外开放浪潮和2012年党的十八大开启的第三次对外开放浪潮。[10]与之相对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大体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不断完善、加快形成等三个大的阶段。实践表明,每次对外开放浪潮都有效促进了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进而有力助推了我国现代化建设。 第一次对外开放浪潮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由此,开启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次浪潮。此阶段,我国对外开放主要集中在地域上的扩大。此轮对外开放有效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设立和运行,有效发挥了促进市场化改革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对外开放在全国范围的展开,也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逐步铺开。 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设立和运行,有效发挥了以开放促改革的示范和引领作用。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经济特区,允许其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其成为对外开放的“试验田”。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若干优惠方面实行特定政策和举措。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决定将其打造成成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1992年7月,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对外开放重庆、岳阳、武汉等5个长江沿岸城市,哈尔滨、长春等4个边境和沿海地区省会城市,以及太原、合肥、南昌等11个内陆地区省会城市。[11]2000年,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外开放再次扩大至广大西部地区。至此,全方位区域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经济特区和沿海沿江等开放城市的设立和运行,极大冲破了传统经济体制的重重束缚,为全国以开放促改革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成功经验。 与此同时,对外开放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和展开,也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的逐步铺开。一是以“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推动了相关领域体制改革。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年4月和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分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引入了市场经济中最为必要的概念和制度框架,不仅为我国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也推动了相关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是我国法律体系市场化改革重要的先导和启蒙。二是自主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等政策的实施,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积极推进市场准入等领域的开放举措,也同时促进了相关市场化改革。例如,在自主降低关税方面,1993-2001年,先后实施了三步自主降税,总体关税水平由1992年底的43.2%降至2001年初的15.3%,8年削减幅度达到64.6%。[12] 第二次对外开放浪潮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由此开启了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二次浪潮。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13]此后,我国对外开放转入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新阶段。[14]此阶段,我国对外开放全面加强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相关法律体系,有效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