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本体论意蕴

作  者:
夏巍 

作者简介:
夏巍,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廖文淇,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新的文化生命体”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范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构建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需要澄明其本体论意蕴。历史唯物主义立足现实的人及其感性活动,能够揭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辩证运动与历史演化规律。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新的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本体论意蕴,即实践自主性、社会适应性和历史超越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其领导下的民族实践,共同构成文化生命体发展延续的基本前提,为建设“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方向引领与现实支撑。“两个结合”作为科学的文化实践方法,回应社会结构转型对文化生命体的发展诉求,促进文化生命体的发展跃迁。“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实践建构中,展现自身超越西方文明悖谬的应然价值。


期刊代号:A3
分类名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复印期号:202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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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创新始于问题,问题作为时代的回音,反映着实践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矛盾。唯有通过对理论的体系化建构与学理化阐释,才能更好理解和把握时代问题的关键,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步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新的文化生命体”概念,强调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两个结合”创生出“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1]6“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文化形态,形成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代表着中华文明血脉的当代赓续。“新的文化生命体”源于历史、立足当下并面向未来,作为一种有机生命体,在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实践建构中,展现自身超越西方文明悖谬的应然价值。作为马克思主义核心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构成性要素,而且为其提供了立命之所、指引其前进的方向。更为重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立足现实的人及其感性活动的辩证运动过程,能够揭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实践自主性、社会适应性与历史超越性,为本体论阐释拓展理论视野与思考范式。本文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力求通达“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本体论意蕴,阐明其何以成为中华文化的独特标识,乃至推动人类文明的形态演进。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历史唯物主义证成

  通过揭示存在的本质属性和内在结构,本体论为人类认识世界、理解自身以及建构知识体系提供了基本逻辑框架。就此而言,若要理解什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需要超越现象描述,在存在与生成、结构与过程、整体与部分的张力中,把握这一文化生命体的物质特性、内生结构与演化规律。

  “文化”作为人的一种独特的实践活动,呈现为主客体之间的辩证运动过程。一方面,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通过工具制作、制度构建等具身实践,不断创造出反映自身偏好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这些文化成果又通过教育传承、审美体验等内化过程不断塑造着人的精神世界。因而文化所具有的实践属性,通过人的感性活动不断得到生成。当人们通过劳动改造自然、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并创造出一定的符号系统时,文化及其生命形态即在这一过程中逐步显现。这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并非费尔巴哈视域下的抽象个体,而是具有实践自主性的现实存在,能够在改造“肉体生活”的同时创造自身“精神生活”。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感性直观无法引起自然与社会等外部世界的变化,只有现实的人及其对象性活动才能同自然建立起感性关联,使“自在自然”转变为“人化自然”。并且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将文化视作经济之派生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此意义上,文化既形成于人们改造自然的历史过程,展现出人在自然界中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又包含对既定事实及其有限性的超越旨趣,正是这一张力反映了文化自身的主体性特质。

  这里还需要指出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文化”(Kultur)的两种用法。一种用法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等文本中。在这些文本里面,马克思、恩格斯倾向于从狭义角度将文化归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例如,在对分工状况的考察中,他们将“文化”同“贸易”与“政治关系”等视为社会各子领域。[2]187又如,在对工业社会竞争状况展开的探讨中,恩格斯用“文明”一词指代与“混乱”相对立的社会总体生活状况,同时附带一定的价值判断。[2]302由此可见,“文化”概念在这种用法中明显区别于代表着人类总体生活形式的“文明”(Zivilisation)概念。另一种用法则出现在《资本论》《反杜林论》等文本中。“文化”在这些文本中被赋予了更为广义的社会性内涵,并且在范畴上更趋近“文明”概念。例如,“文化区域”指代由不同民族国家组成的相互影响、制约的体系。[3]481这种表述方式一定意义上使“文化”涵盖了语言交流、政治交往等国家、民族之间的互动过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用“文化初期”来指代以生产条件公有制以及氏族或公社为基础的早期协作形式。[4]这里的“文化”已然具有了一定的文明象征意义,其代表着一定社会阶段下的生产方式与社会组织形式。正是在“文化”的第二种用法中,我们得以就“文化生命体”概念展开探讨。在此,文化既非黑格尔式绝对精神的外化产物,亦非索绪尔意义上的静态结构,而是通过社会存在与观念意识之间的互动,在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的释放中不断获取生命资源,从而使自身成为一种鲜活的“生命体”,由此,文化作为一种生命体得以存在。不仅如此,“文化生命体”也反映了作为有机体的文化,同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等其他社会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换言之,“文化生命体”以自身所处的某一国家或民族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为前提,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中获得生长潜力。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文化生命体”的发展动力与方向。通过对从亚细亚社会、古希腊罗马社会、日耳曼封建社会到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生产方式的考察,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即“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5]在生产力与交往水平不断发展的驱动下,人类文明终将突破时空限制向高级阶段迈进。如果我们从马克思的这一视角来审视“文化生命体”的发展轨迹,可以发现它同样也遵循马克思所设想的这一文明演进规律。“文化生命体”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历史跃迁表明,崭新的“文化生命体”一定意义上意味着人的全面发展的逐步展开。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旨在对社会文明形态的历史超越性予以自我确证,并力求为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探索现实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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