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墓碑的使用、书写与名望塑造

作  者:
屈涛 

作者简介:
屈涛,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通过将史学研究相对忽视的碑文书写模式置于墓祭中观察,从先秦两汉历史中探究这类书写的形成与意义,可对东汉墓碑的使用缘由及影响提出新认识。墓碑以仿雅颂的韵文,铭与姓氏来源相结合的书写模式,将逝者及其先人与在世家人塑造为功德承继的世族。这种使用方式的出现,既源于官吏、士人对名位稳定感的共同追求,也与经典所载周代贵族礼制的传播,东汉朝廷礼仪复古倾向的示范,以及墓祭、余庆观念的流行息息相关。由此,墓碑消除了逝者生前在官场、士林中承受的不稳定,并超越汉代等级秩序,使逝者在世的家人获得贴近高等级世袭群体的优越感。魏晋门阀士族出现之前,官吏、士人对名望与地位的世代承继较早在祭祀场合实现,揭示了先秦至汉魏历史间延续与变化并存的辩证关系。


期刊代号:K21
分类名称:先秦、秦汉史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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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碑是中国碑刻文化的源头,自宋代金石学兴起后便受到历代学者关注。墓碑在东汉广泛出现,是汉碑中留存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一种类型,这说明它已得到时人的普遍认可与接受,因而其功用就颇值得思考。

  此问题涉及对墓碑性质的解读,属于基础性问题,但学界长期众说纷纭,分歧焦点主要在墓碑的使用目的上。既有看法大致可归为四类:

  其一,经典角度,出自儒学典籍记载,重点关注碑穿,认为其具有下棺、测日影计时等作用。

  其二,标识角度,从墓地标识死者的传统中认识墓碑功能,注意到墓碑具有特定文化意涵,重在颂扬、美饰逝者。

  其三,生死关系角度,将墓碑视作安置、祭祀逝者的媒介。部分学者从器物形制层面加以解读,或认为墓碑在祭祀场合充当神主、玉圭,或主张墓碑纹饰有助于逝者灵魂升天。此外,还有学者强调墓碑是汉代厚葬传统的衍生物。

  其四,现实秩序与观念的角度,将墓碑视作传播特定价值、展示身份与社会交往的媒介。具体又分为彰显士人舆论、朝廷教化、门生故吏忠义、孝行、碑主家世等功用,尤为强调墓碑对生者的展示作用①。近年来伴随西方艺术史、社会学理论的引入,对此角度有更为深入的阐发。巫鸿借鉴西方艺术理论提出“纪念碑性”,将墓地看作社会关系的交叉点,通过与其他墓地建筑营建过程的比较,揭示墓碑呈现的人际关系特点②。白瑞旭(K.E.Brashier)引入“记忆理论”,强调碑刻在塑造汉代文化精英身份认同上的作用③。程章灿提出“文本景观”“空间景观”“礼物”等观察角度,揭示碑刻在编织人际网络,作为文本与观者互动媒介等方面发挥的作用④。此外,以“景观”作为理解碑刻功用的思路,亦见于整个中古时期的碑刻研究中⑤。

  可以说,前三类角度从器物层面思考墓碑的性质与功能,相对局限于墓碑本身。与之相较,第四类角度极大拓展了对墓碑使用的认识。不过细思其研究出发点,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与可推进之处。

  首先,相对缺乏对墓地这一特定场合的观察。“纪念碑性”“景观”“记忆”“礼物”等理论虽立足点各异,但都是基于汉代生者或是后世学者角度的观察,墓碑所在墓地的主要用途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墓地是祭祀之所,在此场合中墓碑如何发挥了作用需加明确。虽然“生死关系”角度的学者曾有论述,但重心多放在器物形制层面,且推测成分较多。实际上碑文对其在祭祀场合的意义有直接表达,只是以往对此关注较少。

  其次,对碑文书写模式关注有所不足。以往从史学角度对汉碑的考察虽积累了丰硕成果,但多侧重于从碑文中发掘碑主生平事迹蕴含的史料价值,对几乎每方碑刻皆有且雷同的书写模式缺乏足够重视⑥。然而此类书写正是理解墓碑在祭祀场合意义的重要切入点⑦。故需从注重碑文透露的个性化信息,转为考察碑文中整体雷同的书写模式,揭示此类书写折射的官吏、士人普遍共享的行为、观念及追求。

  最后,学界多将墓碑看作东汉官吏、士人内部孕育的现象。但若放在历史长河中观察,墓碑中的观念、表达与汉代皇室、圣贤祭祀乃至周代礼制之间其实存在密切关联。只有跳出汉碑,从先秦两汉不同人群、制度与观念互动中,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墓碑的使用及其书写。

  故本文首先分析墓碑在祭祀场合的内涵,考察承载此类观念、表达的碑文书写的特点、来源及其功用,以期对东汉墓碑使用缘由,及对魏晋门阀士族产生的影响提出一些新认识。

  一、墓祭场合中“碑铭”的书写特点

  根据复原,东汉墓碑一般临近墓冢或祠堂⑧。这类区域在墓地中具有特定功能,是举行祭祀的重要地点。这是因为汉代墓祭逐渐流行,东汉时已成为上至皇室下至平民共同践行的理念⑨。东汉中叶王充就注意到“古礼庙祭,今俗墓祀……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⑩。考古发掘揭示东汉时期诸侯王、列侯与中小型墓地的墓冢周边是祭祀核心区域,常见的设施有祠堂、祭台(坛)、供案等(11)。

  这种祭祀活动的盛行与对生死关系的认知密切相关。汉代人相信人死后有知,会像尘世般生活,产生事死如生的观念(12)。对逝者的安置会影响生者安危。时人观念中逝者若无血食或是强死,会化为厉鬼游荡害人;若逝者有后嗣并能享祀,则会庇佑生者(13)。祭祀正是解除危害、取悦逝者的重要手段,在满足逝者需求同时还能庇佑生者,形成互惠关系。汉代人普遍相信祭祀的这种作用。成书于西汉中期的《盐铁论》载贤良之言,所谓“今世俗宽于行而求于鬼,怠于礼而笃于祭……出实物而享虚福”(14)。东汉王充对此揭示得更为明晰,言:“世信祭祀,以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祸。”又言:“谓死人有知,鬼神饮食,犹相宾客,宾客悦喜,报主人恩矣。”(15)纵然是对世俗信仰持批评态度的儒者,私下也常遵循同样的风俗(16)。

  可见,墓碑树立于祭祀核心区域,应同样有沟通生死的作用。不过,墓碑在祭祀场合的使用对象有其独特性。墓祭是从皇室到平民均践行的活动,但墓碑却非人人皆有。据下文表2、3可知,立碑对象主要是有一定地位、名望的官吏、士人,目前尚未见一般平民之家自行立碑,皇室墓园中亦罕见墓碑(17)。可以说墓碑主要是官吏、士人用以沟通生死的媒介。同时,这些人从公卿、列侯,到州郡县长吏、僚属甚至宦官皆有之,还包括未入仕的隐逸、处士等。上述立碑对象的文化背景、身份地位差异较大,特别是宦官,传世文献常强调其与士人间的对立。但就使用墓碑而言,以上众人并无本质区别。且他们的墓碑在书写上还具有一定之规,呈现模式化特点。这是理解墓碑在祭祀场合使用意义的重要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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