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十四五”规划亦指出,应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群防固,则社稷宁,推动群防群治常态化,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保障公共安全的关键一环。然而,现阶段我国基层群防群治工作仍存在常态化开展不足、志愿人员流失等桎梏。以基层群防群治参与主动性为例,尽管近年来社区群防群治志愿者注册人数迅猛增长,但活跃志愿者占比较低,常态化组织开展仍需依赖“少数积极分子”,志愿者参与“热度”不可持续。社区志愿组织普遍面临人员流失、项目中断等持续性不足问题[1]。 空间是支撑任何活动开展的最基本的系统变量[2],离开了必要的空间,任何活动都将失去依附生长的“土壤”,对人类社会现象的分析,绝不可脱离对其物质空间基础的考量。在基层群防群治活动中,空间生产对于推动群防群治的常态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促进“构想—感知—亲历三维空间生产”,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激发群防群治活力,推动常态化发展,有助于提升基层群防群治的法治化、专业化、立体化水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破解公安机关“孤掌难鸣”困局。 一、三维空间下群防群治常态化发展的生成机理 空间价值源于20世纪著名的“空间转向”思潮,彼时城市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开始关注空间治理,空间的批判理论成为多数学科的重要研究基础[2]。不同于传统理论仅将空间视作社会关系与社会过程运行其间的、自然的、既定的处所,这一时期的研究者揭示了空间的社会性、内生性,即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其产生于有目的的社会实践[3]。正如列斐伏尔所言“空间既是物质实体(具体),即人类劳动的物质化外在化现实,又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压缩集束(抽象)”[4]41。哈维也认为“客观空间和时间的社会定义深深地扎根于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之中”[5]。 随着空间概念内涵的丰富,社会科学研究者也将目光逐渐聚焦于人与空间的关系。一方面,由于空间是人类劳动以及社会关系的外在化现实,空间的延展、再生与寂灭,折射了竞争、冲突、顺应、同化等一系列社会互动行为。正如帕克所言,“人类之间的竞争已经带来,或至少促成,不仅是领土的,而且是种族和民族的占领分布”[6]。另一方面,作为自身以往活动的结果,社会空间容许一些新的活动发生,它既在支持一些活动,同时又在禁止另外一些活动[4]110。由于空间对人类行为存在规制性,列斐伏尔敏锐地洞察到,占有空间并生产出一种空间是资本主义成功的主要手段之一,资本主义经由占有空间并将其空间整合进资本主义的逻辑结构而维持与延续[7]10。福柯更是坦言,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空间封闭、空间定位、空间分类、空间等级化等安排宰制个体的生活,对个体实行隐秘的规训[8]。 三维空间的生产是一个既相互影响又相对独立的过程。构想性空间在空间生产中具有支配地位,空间的生产者们始终是按照某个表象行事的,而空间的“使用者”们则只是消极地体验所有强加给他们的东西[4]51。可感知的空间,即物理空间,反映了特定的知识和权力关系,对身处其间的亲历者实行纪律规训[9]。而个体所亲历的空间虽被构想空间所改变,为物理空间所限制,但其中蕴藏的主体能动性却酝酿了对既有空间的创造与反抗[10]。 基层群防群治发展同样受空间生产影响,并遵循着“构想空间—感知空间—亲历空间”的逻辑次序。构想空间是被概念化的空间,包括与空间相关的语言、知识、理论等。列斐伏尔认为,空间的生产者们始终按照某个表象行事,即行为者在进行空间生产时必然依循其大脑中的设计图行事,例如建筑师、规划师们借助人口学、经济学、地理学中的概念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4]67。感知空间是行动者所能接触的物理空间,其既依循对空间的构想打造而成,又会对个体行为及主体间的互动产生影响。在福柯笔下,这种影响被冠名以“规训”,即权力话语通过对空间的巧妙设计、构造与生产来完成对个体的监视和可能的改造,并使个体服从于“权力的眼睛”的管制范畴和规约体系[11]。亲历性空间是微观个体对空间的感知与想象,尽管个体对空间的亲历性体验受到空间构念与物理空间的影响,但三者并非完全契合,主观能动性赋予了个体对空间进行“二次创作”的可能,正如塞托谈到,“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重新创造了城市,同时打破了城市机制的限制”[12]。 社区是居民休憩或工作的场所,每一个社区都由特定组织实施管理,拥有特定的地理边界、风格各异的建筑布局与基础设施,因而可以说每一个社区都具有形态各异的空间结构。在当前公共管理研究中,对社区空间的分析已并不少见,部分研究将空间生产理论用于分析小区电梯加装[13]、网格化管理等现象[s]。基层群防群治的重心在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交往的社区空间,为此将空间生产理论适用于群防群治的常态化发展,关注“时空—行为体—行为”框架下的治安治理框架[14],有助于揭示群防群治与空间生产之间的内在逻辑。在构想性空间层面,空间生产有助于强化城市规划者、政府官员以及专家学者制定科学合理的群防群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政府牵头、公安监管、单位自律、人人参与的联动机制[15],推动顶层制度框架搭建、空间布局优化以及社会资源的高效动员与合理整合;在感知性空间层面,空间生产能够优化基层群防群治信息动态采集与风险预警的技术支撑[16],在强化社区重点区域监控的同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线索的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共识凝聚、责任共担、利益相容、成就感共现的多元解纷共治机制[17],规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保障社区安全;而在亲历性空间层面,个体对所居住社区空间的实践与认同,有助于构建完善的社区自治网络,夯实社区动员、居民参与及文化认同的基础,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联合而形成的“关系性存在”,提升个体的社会安全感水平[18]。由此可见,基于亲历性空间组织起来的“楼门栋长”“志愿者”等群众性自治力量[19],及其支撑下的“邻里守望”“平安巡逻”等活动,更有助于增强居民对社区空间的归属感,塑造共同价值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