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的理论探析与实践探索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旭丹(1974- ),女,浙江宁波人,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浙江工匠学院)教研中心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工会理论、劳动关系;周思儒(1992- ),女,黑龙江鸡西人,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浙江工匠学院)教研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工会理论、民主管理(杭州 310012)。

原文出处: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是“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治理中的创新发展与具体实践,其理论建构包含价值理念、制度框架、治理效能三个递进层次,实践路径遵循“预防—调解—化解—巩固”的递进式闭环链条。浙江工会构建起具有辨识度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但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须通过构建更包容的劳动关系治理规则体系、增强工会组织基础和劳动群体自治能力、形成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多元共治制度、构建平衡工具理性与人文价值的治理机制等措施,推动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从个案创新走向可持续的制度化运行。


期刊代号:D422
分类名称:工会工作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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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历经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三个阶段,彰显出历久弥新的方法论价值与实践生命力。随着我国社会矛盾的不断转化,这一治理范式已突破传统边界,其内涵持续更迭,谱系持续拓展,在劳动领域也具有广阔的实践空间。2024年11月,全国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现场推进会在浙江绍兴诸暨市召开,对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作出具体部署。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劳动关系治理经验的高度总结,又实现了制度创新与治理实践的有机统一。

  一、“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脉络

  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作为“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治理领域的价值延伸,其概念阐释需要以系统解构其母体概念的演化进程作为逻辑起点,从而确立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的理论基础。

  (一)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管制,化解矛盾

  “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村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当时我国在国际上面临复杂严峻的外部压力与反华潮流,国内则面临如何正确处理“两类矛盾”(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巩固新生政权以及加强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迫切需求。因此,在教育改造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避免引发对局势的不利因素,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当时枫桥干部群众结合实际,探索出以说理为主的柔性方式改造经验,后续总结为“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矛盾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应用。这一时期的“枫桥经验”着眼于新中国内部政权稳定,发动群众力量,将对抗性矛盾通过柔性手段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以培育更多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治安。

  (二)发展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管理,维护稳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邓小平同志提出“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才是硬道理”等思想主张。为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良性循环的时代课题,“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其内涵,从融合打击、预防、教化、管理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逐步拓展为包含了组织建设与民主政治建设相关内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开创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局面[3]112,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逐渐显现利益矛盾、观念矛盾、管理矛盾等深层次问题,“枫桥经验”着眼于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减轻地方维稳压力。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基于此孕育出蕴含平安建设的“枫桥经验”,即“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公平正义、和谐稳定”[3]123。这一历史阶段的“枫桥经验”,不断被概括提炼为社会综合治理的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平安建设的经验,在源头治理、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深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治理,以人为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并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新要求”[4]。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型。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5],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实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效衔接,保障基层治理发挥实效。二是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群众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核。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6],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底色,也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应蕴含鲜明的人民性,发挥人民群众作为治理主体的积极作用,培育基层治理内在力量。三是“三治”融合与“三共”结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机制与格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一体机制,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底线,德治为先导,推动实现善治。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和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充分体现社会治理中“自下而上”的特点与要求,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四是立足全局,实现和谐平安目标,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功能优势。基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7]。由此推动将“枫桥经验”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不仅要在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中发挥作用,更要以基层治理成效助力平安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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