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研究在分析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互动关系理论内涵的基础上,采用协整检验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基于2014-202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深入剖析了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的互动发展关系。结果显示: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均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且两者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即二者具有长期均衡关系;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但不存在相互的Granger因果关系。鉴于此,提出促进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良好互动的针对性建议:打造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打破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互动发展的瓶颈制约;双向推动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之间的互动发展。
图1 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互动关系的理论内涵图 Figure 1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of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gital economy and sports industry 1.1 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互动的现实基础 1.1.1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与体育产业互动提供现实基础 总体而言,2014-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16.2万亿元增长至53.9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29%。可见,数字经济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态势(见图2)。
图2 2014-2023年数字经济规模数据图 Figure 2 Digital economy scale data from 2014 to 2023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为重要推动力的新经济形态。这一概念凸显了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对数字经济的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能够与体育产业实现深度融合与互动发展。例如,数据要素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正外部性、广覆盖性等经济学特征,能够优化体育资源配置,畅通体育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社会再生产环节,提高体育劳动生产效率;能够改变体育生产方式和优化体育商业模式等,催生出体育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场景等,进而提升体育产业整体发展质量;能够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显著增强对体育产业各业态的调控和支配能力,推动体育产业质量与效益的“双提升”。此外,数字技术是一种通用型技术(如6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VR/AR等),能够推动体育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助力体育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数字技术与体育产业的深度融合与高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