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典中的人君之“家”重审儒家人伦理想

作  者:
常达 

作者简介:
常达,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在儒家构想的“天下—国—家”秩序中,“家”作为血缘关系的基本单元,与代表政治领域的“国”和“天下”有着天然张力。传统儒家在处理家与国的冲突时,大多强调以公抑私、以尊抑亲,但也存在对家庭伦理的重视。其中,人君之“家”在儒家人伦秩序中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是代表个体亲情的场域,更是人君政教典范和伦理义务的体现。因此,人君得以从“一家之私”出发来展现其“典范之公”,并通过恪守亲亲之道保留“亲亲”作为一种人伦精神的必要性,使家国、公私之间的张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兼容。它的作用不在于为解决具体伦理困境提供指导,而是勾勒出儒家理想人伦秩序中的核心价值,为更广泛、多元的社会教化奠定基本理念和整体方向。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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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儒家经典的构想,天下作为最大的共同体容纳着不同的国,而国又由形形色色的家所组成,共同建立起“天下—国—家”的结构层次。其中,“家”包含了以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的家族与宗族领域,“国”(或“天下”)则代表以政治权力关系所构建的公共空间。二者分别衍生出不同的伦理精神与价值标准,也导致家与国之间天然存在难以弥合的张力。在一般认知中,传统儒家遇到家与国的碰撞时,大多数情况下会以公抑私、以“尊尊”压倒“亲亲”。①不过,儒家经典中也留存一些“亲亲”之举,典型如《论语》中的“直躬之父攘羊”、《春秋公羊传》中的季子鸩叔牙、缓追庆父等,都是对家庭伦理与亲亲之道的伸张。对此,不少学者从观念、制度、法律、生活等方面展开讨论,试图理解“家”与“亲亲”在秩序建构中的意义。②本文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之上,着重对人君之“家”这一特殊的伦理空间进行探索。在“天下—国—家”的秩序中,天子、诸侯作为人君乃是至尊,但在“尊尊”之外,儒家仍旧要求其必须容纳“亲亲”的内涵。那么,公与私、亲与尊是如何在人君身上得以兼容的?人君之“家”的存在,又代表了儒家对于理想人伦秩序的何种思考?③

  一、“王者不臣”与“恶失亲亲”:家国张力中的人君之“家”

  在权力正当性来源的意义上,天子是“天之元子”,是上天独一无二的代理人;而在土地与民众的支配上,王者又是“天下至尊之称”,是“人爵”体系中地位最高的“大君”。这一切似乎意味着,对于王者而言只有一种伦理关系,那就是“君—臣”。无论是《易·损卦》中的“得臣无家”,还是《诗·北山》中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都昭示着君臣关系与“尊尊”之义“压倒一切”的性质。然而,儒家经典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声音,它虽然并不否认王者的至尊之位,但也指出仍有“不臣”之人的存在。

  “不臣”这一说法由来有自,在先秦诸子的思想著作中便已屡见不鲜。“不臣者”的形象塑造,常常被用来衬托出不同思想流派对政治权力的解读。其中,道家对不臣之人通常抱有崇敬与向往,法家则与之刚好相反,决不容许有人藐视君权。相比之下,儒家的态度与前两者都不完全相同。按照“王者无外”“天子以天下为家”的观念,儒家本应如法家一般,认为天覆地载下的众人皆为王者之臣。然而遍览经籍,“不臣者”的存在却比比皆是。《白虎通》专辟一篇云“王者不臣”,对各类“不臣”的情况作出说明。按照轻重程度,“王者不臣”可分为“不臣”“不纯臣”“暂不臣”“不名”等不同情形,并表现在称呼、拜礼、丧服、祭祀等多种礼制与仪节之中。在这些情形中,还可以通过不臣之人的伦理身份,将其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王者并无亲缘关系的人,因“尊尊”之义而“不臣”,他们的存在是通过贵贤敬长、崇公抑私的方式,对王权加以限制的体现;另一类是王者亲族内部的人,他们的“不臣”主要来自“亲亲”之义,如妻之父母、诸父、诸兄、昆弟等。从《白虎通》所举的例子来看,妻之父母的地位最高,可以直接不以臣子身份自居。相对的,诸父昆弟的“不臣”只限于始封君一代,其后子孙仍要以诸父昆弟为臣。而诸父诸兄的“不臣”之义较为淡薄,他们需要保留臣子的身份,但不必遵守“君前臣名”的礼仪规定。之所以会有这些区别,《白虎通》解释道:

  不臣妻父母何?妻者与己一体,恭承宗庙,欲得其欢心,上承先祖,下继万世,传于无穷,故不臣也……父母之于子,虽为王后,尊不加于父母。知王者不臣也。

  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何?不忍以己一日之功德加于诸父昆弟也。

  诸父诸兄者亲,与己父兄有敌体之义也。④

  由此可见,要在王者的家族体系内做到“不臣”,至少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血缘关系足够亲密,二是在家族内部的地位不能低于王者本人。所以嫡长子虽亦为至亲,却不能僭越于父之上,反而要遵循“臣子一例”的原则。妻之父母的特殊性也可以理解,它是由王后这一伦理角色的重要性以及父母亲尊双极的性质共同组成的。从王者之妻与王者“一体”的地位来看,她与王者的结合是夫妇之伦的落实,也是王位得以传承、宗庙得以延续的必要前提;从妻之父母的地位来看,儒家认为父母对子女之“尊”是永恒性的,不因其政治地位的尊贵与否有所改变。《孝经》说:“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⑤《公羊传》说:“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⑥这说明无论是王者还是王者之妻,即使已经站在政治地位的顶端,其“君臣之义”仍无法超越“父子(女)之义”。以“父”之尊盖过“君”之尊,在一种宽泛意义上是“亲亲”的体现。这是由于“君”之尊是“尊而不亲”,而“父”之尊乃是“亲尊双极”。引申来讲,如果按照郑玄“亲亲,父母为首;尊尊,君为首”的形容,那么“父母”代表的家庭伦理与“君臣”代表的政治伦理在底色上便可以“亲亲”与“尊尊”相对举。正如《汉书》所言:“亲亲之恩莫重于孝,尊尊之义莫大于忠。”⑦

  但是,诸父、诸兄、昆弟等人则不然。丧服服制中有着“天子诸侯绝旁期”的说法,所谓“绝旁期”是指天子、诸侯仅为正亲服丧,凡为旁亲以下者则绝。《丧服传》云:“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疏云:“释曰:天子诸侯绝期,今言为兄弟服,明是公士大夫之君。”⑧这从侧面证明了诸父昆弟并不属于至亲,而是在天子所不服的“绝期”之列。那么,他们又因何得以“不臣”呢?《丧服》疏在解释“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时说:“以其初升为君,诸父是祖之一体,又是父之一体,其昆弟既是父之一体,又是己之一体,故不臣此二者,仍为之着服也。”⑨可见,诸父与昆弟的“不臣”是从一体之义移植而来的,他们不属于嫡亲,更没有父母之至尊。不过,虽然“不臣”的原因各有不同,且妻之父母、诸父、诸兄等人因“亲亲”而不臣的程度各有高低,但至少在君臣关系之外,王者之血缘亲族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仍不可被抹杀。王者之“家”在一定程度上不被政治上的尊卑高下所束缚,而是得以保留其家族伦理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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