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情论”到“心性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益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性情论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家人性论思想的基本范式。它的基本逻辑是天命性情之一贯,它的核心是性、情之内容及性情发生活动的阐发,它的宗旨是为了证成礼乐教化的可能性与途径。性情论中的“情”概念,主要指“喜怒哀悲(或乐)”与“好恶”。与之相对的“心”概念,则有广、狭两义。狭义的心,与性、情相对;广义的心,则是包含性、情活动在内的结构性的功能。性情论基于对性情内容的客观了解,必然主张人性“有善有恶”,突出教化的重要性。孟子的心性论突破了性情论的思想理路。在孟子,“心”的概念取代了性、情,成为人性论的首出概念。孟子的“四心”不同于“六情”“七情”等基本情感,它们或者是某方面的具体情感(恻隐之心与羞恶之心),或者是一个包含意识、认知与判断等在内的心理结构(辞让之心、恭敬之心与是非之心)。孟子不再就“情”作发生学的总体性考察,而是在当下人心活动的现实之中,主动拣别、确认里面所包含的具有普遍性的善心。进而,通过“性命之辨”的环节,把经验事实的问题转化为人性的自我认取问题,从而实现了从“性有善论”到“性善论”的思想跨越。要之,从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到孟子的心性论,意味着早期儒家人性论思想范式的深刻转变。


期刊代号:B5
分类名称:中国哲学
复印期号:202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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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郭店竹简出土之前,我们讨论先秦儒学的人性论,主要关注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郭店竹简出土之后,学界开始关注原始儒家的人性论。尤其《性自命出》的性情论思想,不同于以往我们所熟知的孟、荀的人性善恶论,揭示了早期儒学人性论的一种特殊理论形态。①并且,它的思想进路与七十子后学时期的传世文献如《乐记》《中庸》等皆能相合。换言之,性情论不只是《性自命出》所独有的人性理论,而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家人性论的典型形态,是彼时儒者思考人性与教化问题的思想范式。②

  那么,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的人性思想,究竟是怎样的思想逻辑,有哪些基本特征?孟子又在哪些方面突破了性情论的思路,形成了独特的性善论主张?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的探讨,以还原早期儒学人性论思想演进的真实历程。

  一、七十子后学的“性情论”:追本溯源的思想建构

  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大约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了解:一是它的基本逻辑;二是性、情的具体内容;三是它的目的或宗旨。下面,我们以《性自命出》为依据,参照相近时期的《中庸》《乐记》等文献,就此三点作具体分析。

  其一,性情论的基本逻辑,是天命性情之一贯。《性自命出》开辟了一条以天为来源,以性情为根据,以道义为旨归的思想道路。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性自命出》)

  性出自命,而命由上天所降。道以人情为依据,故曰“道始于情”。情为人性之所发,故曰“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的主语,仍是“道”。“道”以人情为行为的依据,故曰“始者近情”;以义为行动的旨归,故曰“终者近义”。若能对人情有透彻的了解,则可以由人情而引发出道来;若能识得义理之所在,则可以通过事物之所宜的处置而入于道。在此,我们看到了“天—命—性—情—道—义”的概念逻辑。其中,天与命作为性情的来源,是超越性的开端;性与情作为生而有者,是人的现实性的初始条件;道与义则是规范性的道路与准则。从存在论的逻辑链条来看,“天”与“命”是现实性的终极来源。但从《性自命出》的思想展开来说,“性—情”才是真正的存在论基础,“道—义”则是建基于其上的教化工夫和实践哲学,后者正是儒家的核心关切。于是,自“道始于情”以下,其实都是以“道”为论述核心的。

  这条思想道路,也见于《中庸》的首句: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在此,子思呈现了“天命—性—道—教”的概念逻辑。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了两段文本之间的相似性或继承关系。③但相近之中又有不同。首先,“天命”合言,“命”是“命与”的命,不再是“独立的存在论环节”;④其次,“情”的环节不见,应当是把“性—情”视为一体了;最后,与“道”相关的是“教”,而不是“义”。这些变化有思想上的内在原因。《性自命出》的论述是一种发生学的讲法,从天、命开始顺着讲,一直讲到具体行动,把其间的逻辑环节尽可能完整地呈现出来。而《中庸》不同,它的目的是在天命性情的思路上,尽快引出道与教的必要性。所谓“天命之谓性”,是把人性直接追溯到天的赋予;“率性之谓道”,是要以道来引导人性的发生和表现活动;“修道之谓教”,是突出了圣人之修道设教的重要性。虽然视角有所不同,但《中庸》首句同样可以划分为三层:天命是来源,性是根据,道、教是后天的教化。

  其二,性情论的核心,是性、情之内容及两者关系(性情一体,即情言性)的阐发。先秦时代,“情”有两个意思,一是情感,一是情实。从文字学说,“情实”义更为基础。⑤但《性自命出》的“情”主要是就情感来说的。

  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

  性与喜怒哀悲对举,喜怒哀悲必对应于“情生于性”的“情”。简文以四者为依据,对性与情作了界定和区分。如果说“喜怒哀悲”是性物相感之后的情感表现,那么,“喜怒哀悲之气”则是未曾感物时的潜存状态,是四种情感得以表现的内在根据。由于此气是生而具有的,故谓之“性”。情见于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物从性中取出了情,故曰“物取之也”。性不能不感物,感物不能不动。这句话意味着喜怒哀悲之情,是人性感物而发的主要内容。与之相关的,《性自命出》又以“好恶”为性。

  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

  意思是说,好恶本于人性,好恶的活动是物引发的,并以物为对象。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作者在表述上的差异。进一步区分,喜怒哀悲是情绪性的情感,而好恶是指向具体对象的意向性的情感。“好”是对对象的欲求,“恶”是对对象的拒斥,它们可以为行为活动提供内在的动机和动力,更具有道德的属性。相比之下,喜怒哀悲是行为者具体的情感状态,它们更加具体化、情境化。

  喜怒哀悲与行为的关联,在传世文献中皆有印证。《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未发与已发的对举,如《性自命出》的性情对举。但不同的是,《中庸》的“中”“和”是规范性概念。“发”是喜怒哀乐之发。与“发而皆中节”对应,此未发之“中”不是说人的自然情感之潜存状态天生是中,而是专指有德者“生德于中”的状态。在不与物接之时,它处于中正的状态;与物交接之时,则发为喜怒哀乐;表现于行为时,又皆能切中事物之节度,不逾分。“发而皆中节”,正是把喜怒哀乐之情、行为活动与事物之规范连接起来。情感带动行为,行为切中事物之节。这与《性自命出》所说“道始于情”,“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具有相通性。这样一种稳定的关联结构,意味着每一个行为的背后都有相对应的情感状态作为它的内核。

  以好恶言性,也见于传世文献。《乐记》云: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这也是一种发生学的考察。“人生而静”,是指不与物接的状态,人性潜存而未发。”感于物而动”,则与物交接,人性开始发动。“性之欲”的具体表现,即“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知知”对应于“感”,“好恶”对应于“动”。与《性自命出》把“喜怒哀悲”视为情的主要内容不同,《乐记》是把“好恶”视为性物相感的主要结果。考虑到下文说“天理灭矣”,《乐记》突出好恶之性不是没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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