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当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现代化转型的有力抓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需要人居环境治理的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我国治理步伐全面提速,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学界基于吴良镛的研究,结合农村特点及自身学科视角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定义作出了界定:狭义层面上的农村人居环境特指农村人口聚居的生活场所,其范围包括以村民居住地为中心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1]广义层面的农村人居环境被分解为人文环境、地域空间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2]纵观有关农村人居环境的定义发现,其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是随着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的发展概念不断延伸深化的,这为学者从不同维度理解其内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学术界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讨论和研究始于21世纪初,主要是对人居环境的内涵、治理意义与原则进行了初步探讨。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要求的提升,学者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研究也不断深入与拓展,且学科结合趋势愈加显著,他们充分发挥学科想象力,将“人居环境”从地理范畴扩展至社会、经济、文化、艺术等领域,分析治理困境及成因、提出对策成为此类研究的重点。 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理论视角 (一)空间生产是人居环境的基础 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认为,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空间进行改造——空间生产是“空间被开发、设计、使用和改造的过程”[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微观层面的空间生产,通过对农民的生活治理、私人或公共空间的规划治理,进而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重构及表征新的空间系统并满足农村当代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需求。 空间生产不仅是空间产品的创造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再造过程,空间生产不仅外显于乡村“物质空间”的治理再开发,也内含治理主体、社会组织、邻里关系等“社会空间”的重构。[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涉及对广场、道路、菜地、院落等布局的优化。对乡村空间进行重新改造和建设是微观的空间生产,要实现乡村的多元价值,需要以景观规划设计为指导。目前景观学关于空间生产的研究重点聚焦于农村人居环境“活化”设计、传统聚落空间营造、文化驱动力的乡村建设、乡土艺术景观表达等,旨在创造利于村民社会关系良性发展、村庄文化传承、产业发展转型和美丽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人地关系构成人居环境治理的动力 农民主体错位是当下人居环境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环境需要“内发性治理”以充分发挥农民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找到一条符合当地农民生产、生活特点的治理路径,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可以正向加强乡村自治。然而,国家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政策使村民潜意识中认为人居环境治理是政府行为,村民理性异化、村庄治理缺位等因素共同导致了村民集体不作为。 政府制定农村公共环境管理制度应更重视农户的主体作用。通过“外部刺激,内外协同”的影响机制策略,实现政府与村庄协作共建。当前农民的低参与度还与农村组织的整体衰退有关,应重视农村社会资本的培育,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育社区承诺水平及激励结构,塑造紧密型干群关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厘清农民行动逻辑,通过主体赋权、民主协商与自治共享激发农民行动;转变村民意识方能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效能,重塑农民身份认同和形塑环境利好认知以实现农村环境的善治。[5] (三)共治共享是人居环境治理的终极目标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呈现出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化的主体参与特征,主体间基于共识和信任进行的对话、竞争、妥协、合作是当下农村治理转型发展的趋势。 因价值认知偏差、利益博弈、治理技术不足等引发的认同困境、融合困境、行动困境严重阻碍治理共同体的顺利建构。[6]在运用空间生产理论对中国乡村建设进行解释时,既要立足于“乡村”的地理概念,又要全面考虑权力、资本、知识和人才等要素与乡村空间的关系,乡村人居空间的研究已上升到社会表征,需透过客体上升至主体层面,建构乡村人居空间生产和再生产话语。强调农民主体性和传统价值需置于农村发展现代化的背景框架下,以新理念、新方式转变农民意识,推动农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在有一定基础条件下的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治理能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和乡村复兴。多元主体合作是治理农村公共环境的发展趋势,背后的机理是国家力量、基层治理和农村社会三方在一定行动情境下产生的权力博弈与利益调和的综合结果。[7]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要我们将目光从“环境”转移到包含基层政府、村委会、农民等治理主体在内的“人”上面,将协调多元主体关系、改变农民意识、增加农民福利、促进农村内源式发展作为内核目标,实现农村现代化转型,而不是任务式治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面上工程。 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历程 乡村治理可以理解为基于乡镇层面的服务能力和制度建设,对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活动。[8]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则是指政府、村民、社会组织、外资等利益相关者运用资源、权力互相协调,通过设施建设、环境修复、景观营造、规划管控、组织管理等方式,着力解决行路难、如厕脏、环境乱、村貌差、基本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等问题[9],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洁美好的管理过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自然历史及政策演变的过程。在不同的城市化、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面临不同的问题与治理目标。我国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政策应对及制度体系构建具有明显的时代背景性及阶段性。